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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15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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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2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2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2月9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其中董事长雷琦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曾勇发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董事李俊斌先生、独立董事李萍女士、匡同春先生、杨中硕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推举曾勇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10月31日,“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此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关于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2月9日以电话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2月13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启用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建设进度变化,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10月31日,“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15日

  证券代码:001202  证券简称:炬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10月31日,“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本议案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17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24.2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5.09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8,653.1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347.21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305.97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4月23日全部到账,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由其于2021年4月23日出具了天健验字〔2021〕7-33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情况

  截止2023年1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钦州临港物流园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相关结项申请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部分募投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调整情况如下:

  ■

  四、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说明

  1、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投资总额为29,987.3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22,390.16万元。截止2023年1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12,839.59万元。项目选址于新疆昌吉州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准东火车站东面地块。工程期间,由于受到疫情影响以及新疆冬季时间较长、施工期缩短,工程进度受到严重影响,自2022年8月份至今基本处于停工状态,预计到2023年3月31日才能恢复施工。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项目投资总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将“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的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10月31日。

  2、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为4,871.1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3,637.09万元。截止2023年1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223.11万元。该项目旨在对公司现有的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平台进行升级,打造统一的物流信息平台,以信息化系统支撑仓储、运输、财务等企业各业务流程的运转,并且配备建设物流园智能管理系统,实现仓位的智能监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基础子系统;(2)CRM子系统;(3)TMS运输子系统;(4)供应链管理云平台系统;(5)FMS财务子系统;(6)门户网;(7)OA系统。该项目主要以产生间接经济效益为主,建设完成后,将能够提升公司内部运作效率,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公司各业务网点、各类客户的信息共享程度和处理能力,全面提升公司对主营业务数据的集成管理与科学应用能力。由于前期项目主要集中在系统开发方面,且大部分功能由公司自主研发,导致募集资金投入推进较慢,公司经过审慎研究,本着对股东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结合当前该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项目投资总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到2023年12月31日。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资金用途及投资总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根据目前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其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10月31日,“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2、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项目的延期仅涉及建设进度变化,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总额、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炬申准东陆路港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10月31日,“供应链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对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相关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程序完备、合规。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募投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炬申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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