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04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2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济南高新

  股票代码:600807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01号创展中心

  通讯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华街道龙奥北路 1577

  号龙奥天街广场3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股份降至 5%以下)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二三年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资料

  名称: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201号创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曾昭秦

  注册资本:3,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022671844196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1999年7月4日至2023年5月31日

  经营范围:房地产销售、租赁及信息咨询;对矿业、压缩天然气加气站及管线、金融业的投资。(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资质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的姓名或名称:曾昭秦持股比例为89.8%;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0.2%。

  通讯地址: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舜华街道龙奥北路1577号龙奥天街广场3号楼

  电话:0531-86171121

  传真:0531-8617112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和主要负责人情况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无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业集团持有的公司6,489,939股限售流通股、11,510,061股无限售流通股,合计18,0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04%)被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司法拍卖,因无人竞价而流拍,上述股份以65,580,000元以物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吉林永吉农商行。上述股票已于2023年2月10日完成过户登记,天业集团持股比例由6.84%降至4.8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无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权益的计划。天业集团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处于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的状态,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的公司股份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被继续司法拍卖的情形。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天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为60,500,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4%,其中有表决权股票46,038,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0%。本次权益变动后,天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为42,500,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0%,其中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票为28,038,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对天业集团持有的公司6,489,939股限售流通股、11,510,061股无限售流通股,合计18,000,000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2.04%)进行了公开拍卖活动,因无人竞价而流拍,申请执行人吉林永吉农商行向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以物抵债申请书,以65,580,000元抵偿天业集团债务,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执行裁定书》((2022)吉01执恢171号),主要裁定如下:“被执行人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济南高新限售流通股6,489,939股、无限售流通股11,510,061股、共计18,000,000股的股票以65,580,000元以物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吉林永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述财产所有权人由被执行人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申请执行人吉林永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吉林永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到相关登记机关办理更名手续。”

  上述拍卖股份已于2023年2月10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后,天业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为42,500,5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0%,其中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票为28,038,6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7%,上述股份处于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的状态。

  第五节 前6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天业集团不存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昭秦

  签署日期:2023年2月13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l、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经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置于上市公司所在地,以备查阅。投资者也可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昭秦

  日期:2023年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807               证券简称:济南高新            公告编号:临2023-005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近日获悉,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天业集团”)持有公司的18,000,000股发生权益变动并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完成后,天业集团持股比例由6.84%降至4.80%。

  ●天业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所持部分公司股份发生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近日获悉,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对天业集团持有的公司18,000,000股股份进行了公开拍卖活动,因无人竞价流拍,上述股份以65,580,000元以物抵债给申请执行人吉林永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了《执行裁定书》((2022)吉01执恢171号),上述股份已于2023年2月10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前,天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60,500,530股,占总股本6.84%,其中有表决权股份46,038,680股,占总股本5.20%。本次权益变动后,天业集团持有公司股份42,500,530股,占总股本4.80%,其中有表决权股份28,038,680股,占总股本3.17%。

  二、其他说明

  1、天业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所持公司股份发生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亦不会对公司治理、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后,天业集团持股比例由6.84%降至4.80%,不再为持股5%以上股东。天业集团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要求,就本次权益变动事项编制了《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