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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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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811 证券简称:新华文轩 公告编号:2023-001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陈大利先生的书面辞任函。陈大利先生因年龄原因,提出辞任公司总编辑职务。

  2023年2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本公司总编辑的议案》,同意陈大利先生辞任本公司总编辑,辞任后陈大利先生不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陈大利先生与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之间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与辞任有关的其他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注意。公司董事会及陈大利先生确认,没有因其辞任而可能影响本公司营运的任何事宜。公司对陈大利先生在任职期内为本公司发展及良好经营业绩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经董事会认真审查,认为王华光先生(简历附后)具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所要求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条件,且不存在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公司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董事会一致同意聘任王华光先生为总编辑。王华光先生担任总编辑职务后,不再担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王华光先生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总编辑的提名、聘任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经认真审阅王华光先生履历等资料,我们认为王华光先生具备履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职责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本公司《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3.同意聘任王华光先生为公司总编辑。

  特此公告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3日

  附件:

  王华光先生简历

  王华光先生,1964年8月生,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四川文轩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曾任《四川文化报》报社编辑、记者,四川省文化厅艺术处副主任科员,四川人民出版社青年编辑室副主任、副社长,四川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四川出版印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本公司生产总监。于2021年6月起任本公司党委委员,于2022年1月24日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王先生毕业于山东大学中国古典文学专业,获得文学硕士学位,并获有编审专业技术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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