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2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23-002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情况概述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赵汉新、赵敏海及一致行动人沈华与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集团”)、无锡国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22年11月9日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就赵汉新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及不谋求控制权、上市公司董事会改组(产业集团提名并当选的董事在上市公司董事会席位中占多数)、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等事宜达成一揽子安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关于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二、进展情况

  公司于近日得知产业集团收到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3]085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对无锡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合同取得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案不实施进一步审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

  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3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