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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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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57 证券简称:中钢天源 公告编号:2023-002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578号文核准,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共青城胜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振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等不超过12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0,900,000股新股募集资金。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9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5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950,204,000.00元,承销、保荐等发行费用共计 20,949,796.27元(含税),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29,254,203.73元。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承销、保荐费用17,928,377.36元后的932,275,622.64元募集资金分别存入公司于徽商银行马鞍山雨山西路支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东区支行及招商银行苏州分行干将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153号《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1年3月10日,扣除承销、保荐费用17,928,377.36元后的32,275,622.64元募集资金分别存入公司于徽商银行马鞍山雨山西路支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东区支行及招商银行苏州分行干将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其中,447,000,000.00元募集资金存入徽商银行马鞍山雨山西路支行开设的账号为520815971261000030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42,275,622.64元募集资金存入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东区支行开设的账号为20000226373266600000652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43,000,000.00元募资金资金存入招商银行苏州分行干将路支行开设的账号为553900020410201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1年3月29日,公司与中信建投、徽商银行马鞍山雨山西路支行、安徽马鞍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城东区支行、招商银行苏州分行干将路支行及浦发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将原存放于招商银行苏州分行干将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553900020410201)的93,000,000.00元募集资金划转至浦发银行郑州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76200078801400007547)。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单个或者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节余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五百万元或者低于项目募集净额1%的,无需履行审议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当在年度报告中披露”。鉴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将开立于招商银行苏州分行干将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并将销户前余额85561.43元(含利息收入)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办理完毕前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并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1、银行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中钢天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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