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116,618,075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的15.72%。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2月16日(星期四)。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9日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68号),公司向16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16,618,075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非公开发行”),上述新增股份已于2022年8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性质为限售流通股,限售期为6个月,具体发行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8月12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625,191,522股增加为741,809,597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引起总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形,亦不存在相应限售股同比例变化的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741,809,597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16,619,575股(含高管锁定股1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625,190,0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4.28%。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数量合计为116,618,07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72%;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2月16日(星期四);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4、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共16名,合计56个证券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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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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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作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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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所有股东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六、其他说明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亦不存在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所有股东已严格履行其在公司非公开发行时所做的股份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与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解禁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构对公司此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关于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港务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