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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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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刘达文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刘达文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的职务。辞职后,刘达文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刘达文先生持有公司股东珠海横琴新区赛普洛投资中心(有限合伙)656,561元出资额。公司监事会对刘达文先生在其担任监事期间的勤勉尽职和为公司发展、监事会建设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刘达文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监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刘达文先生仍将依照相关规定履行监事职责。

  为保证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黄海波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黄海波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2月14日

  附:黄海波先生简历

  黄海波,男,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北京颐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员、北京科翔柏雅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项目负责人,2009年以来历任湖南赛隆药业有限公司研发部项目经理、分析室主任、生产技术部副经理、合成原料车间主任、原料生产技术部经理、原料生产总监,现任湖南赛隆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生产负责人。

  黄海波先生通过公司股东珠海横琴新区赛捷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21,242元出资额。黄海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黄海波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3-009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

  公     告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公司总经理蔡赤农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副总经理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王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

  

  附:王星先生简历

  王星,男,1983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王星先生历任中美天津史克制药有限公司区域经理、百互润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省区经理、赛诺菲(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大区经理、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大区总监、江苏奥赛康药业有限公司营销公司副总经理兼直营团队总监,无锡市天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营销总经理,2022年7月加盟赛隆药业任营销中心东部分中心负责人。

  王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相关职务的情形。

  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王星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0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

  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6,500万元,对参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24,500万元,合计担保总额为41,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2.74%;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6,288万元,对参股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0元,合计实际担保金额为6,288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16%。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防范风险。

  一、交易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赛隆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赛隆”)和湖南赛隆药业(长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赛隆”)拟与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拟以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式向华通金租融资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3年。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南桂先生和唐霖女士为湖南赛隆和长沙赛隆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南桂先生和唐霖女士为湖南赛隆和长沙赛隆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的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在上述融资租赁额度范围和时间期限内,湖南赛隆和长沙赛隆将根据经营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且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本次授信融资事宜和签署有关合同和文件。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蔡南桂先生和唐霖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且蔡南桂先生在公司任董事长,唐霖女士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蔡南桂先生和唐霖女士为公司关联人。本次湖南赛隆和长沙赛隆接受关联人担保,属于关联交易,公司及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且无担保费用,为偶发性关联交易。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湖南赛隆药业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湖南赛隆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达文

  成立日期:2007年4月13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住所: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工业园

  经营范围:冻干粉针剂、粉针剂、小容量注射剂、原料药(单唾液酸四己糖神经节苷脂钠、盐酸法舒地尔、依达拉奉、奥拉西坦、氨磷汀、米力农、阿加曲班、替加环素、埃索美拉唑钠、门冬氨酸鸟氨酸、帕瑞昔布钠)、无菌原料药(多立培南)生产、销售;企业策划;药品的研发与开发信息咨询;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的经营、技术开发及信息咨询;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的生产、批发、零售、研发;化妆品的生产、批发、零售、研发;保健食品生产;营养和保健食品的批发、零售;保健食品的研发;生物药品制造;中药提取物生产;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化学药品制剂制造;药品的批发、零售;食品的研发、销售;营养食品制造;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生产;特殊膳食食品的生产;预包装食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湖南赛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

  2. 湖南赛隆药业(长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湖南赛隆药业(长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南桂

  成立日期:2012年10月26日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星沙产业基地红枫路1号

  经营范围:药品、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食品研发;房屋租赁;生物药品、化学药品原料药、化学药品制剂、营养食品制造;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化妆品、保健食品、中药提取物、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生产;一类医疗器械、二类医疗器械、三类医疗器械、化妆品、营养和保健食品、药品、食品销售;机械设备租赁;预包装食品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沙赛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

  四、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第23A层

  法定代表人:谢伟

  通信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十字门中央商务区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第23A层

  五、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合同(联合承租)》及其附件的主要内容

  1.出租人: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2.承租人:湖南赛隆药业有限公司、湖南赛隆药业(长沙)有限公司

  3.租赁物:湖南赛隆和长沙赛隆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

  4.租赁物购买价款即租赁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

  5.租赁期限:3 年

  6.合同利率:6%

  7.产品类型:售后回租

  8.保证金:人民币300万元

  9.服务费:0

  10.还款方式:确定本金,季度后付,息随本减,还本减息

  (二)《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蔡南桂、唐霖

  2.出租人(债权人):横琴华通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3.承租人(债务人):湖南赛隆药业有限公司、湖南赛隆药业(长沙)有限公司

  4.保证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前息(如有)、租金(含预付租金)、资金占用费、逾期利息、提前支付补偿金(如有)、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约定损失赔偿金、留购价款、(资金)使用费、其他应付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保全担保费、保全保险费、公证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及主合同项下租赁物折价、拍卖、变卖、评估、运输、保管、维修等费用)和其他应付款项,以及主合同项下承租人应当履行的除前述支付或赔偿义务之外的其他义务(以下简称“其他义务”)。如遇利率变化,还包括因该变化而必须调整的款项。人民币以外的币种汇率按各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公布的外汇牌价折算。

  5.保证方式: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承租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内没有按期履行或完全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因湖南赛隆和长沙赛隆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对控制权,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故湖南赛隆和长沙赛隆本次未对公司提供反担保。为支持湖南赛隆和长沙赛隆日常生产经营,公司董事长蔡南桂先生及其配偶唐霖女士本次为湖南赛隆和长沙赛隆提供的担保为无偿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六、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蔡南桂先生和唐霖女士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赛隆和长沙赛隆因开展正常经营活动需求,向华通金租融资人民币5,000万元,并由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蔡南桂先生和唐霖女士为其提供担保,财务风险属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且公司及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同意为湖南赛隆和长沙赛隆向华通金租融资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担保。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蔡南桂先生和唐霖女士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赛隆和长沙赛隆向华通金租融资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无偿担保,系对湖南赛隆和长沙赛隆生产经营活动的支持,有利于保证湖南赛隆和长沙赛隆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湖南赛隆和长沙赛隆的持续发展能力,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对接受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蔡南桂先生和唐霖女士为湖南赛隆和长沙赛隆提供无偿担保事项表示事前认可,并同意公司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蔡南桂先生、唐霖女士需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意见

  为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赛隆和长沙赛隆日常生产经营,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蔡南桂先生和唐霖女士为湖南赛隆和长沙赛隆向华通金租融资人民币5,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有利于保证湖南赛隆和长沙赛隆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本次公司及实际控制人蔡南桂先生和唐霖女士为湖南赛隆和长沙赛隆提供无偿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交易的履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为16,500万元,对参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24,500万元,合计担保总额为41,0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2.74%;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6,288万元,对参股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为0元,合计实际担保金额为6,288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16%。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九、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南桂先生和唐霖女士与公司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如下:

  1.为全资子公司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城支行申请人民币6,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为实际控制人蔡南桂先生和唐霖女士提供反担保,不产生任何担保相关费用;

  2. 其他关联交易的金额约为3.78万元。

  十、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所融资金主要是为满足湖南赛隆和长沙赛隆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通过本次融资租赁业务,湖南赛隆和长沙赛隆能够利用其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盘活资产,拓宽融资渠道,保证其生产经营的流动资金需求。该项业务的开展不会影响湖南赛隆和长沙赛隆对相关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南桂先生和唐霖女士为湖南赛隆和长沙赛隆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蔡南桂先生和唐霖女士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为无偿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支付担保费,亦不提供反担保。上述关联方为湖南赛隆和长沙赛隆提供无偿担保是对湖南赛隆和长沙赛隆生产经营活动的支持,有利于保证湖南赛隆和长沙赛隆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1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

  并由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申请银行授信及担保情况

  为满足公司2023年度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申请人民币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南桂先生和唐霖女士提供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拟向中信银行珠海分行申请人民币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南桂先生和唐霖女士提供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为实际控制人蔡南桂先生和唐霖女士提供反担保,不产生任何担保相关费用。

  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授权的期限为一年,若遇到授信或担保合同签署日期在有效期内,但是合同期限超出决议有效期的,决议有效期将自动延长至相关合同有效期截止日。

  授信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信用证、保函、银行票据等,在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将根据需要办理具体业务,最终发生额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且授权公司董事长办理本次授信事宜和签署有关合同和文件。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蔡南桂先生和唐霖女士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且蔡南桂先生在公司任董事长,唐霖女士任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蔡南桂先生和唐霖女士为公司关联人。本次公司接受关联人担保,属于关联交易,公司及子公司未提供反担保,且无担保费用,为偶发性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10条规定,此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南桂

  成立日期:2002年4月3日

  注册资本:17,600万元

  住所: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47号光大国际贸易中心二层西侧

  经营范围:药品、食品、营养食品、保健食品、保健品、医疗机械的研发、生产和技术服务;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原料药、抗生素制剂、生化药品的批发;预包装食品、食品、保健品、保健食品的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的批发,企业策划;咨询与调查;房屋、机械设备的租赁。

  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

  四、协议内容

  公司拟就上述授信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授信及担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和期限尚需银行审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五、本次事项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蔡南桂先生和唐霖女士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内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董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事项,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要求,不会影响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不会发生导致公司利益倾斜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融资授信及担保事项。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实际控制人蔡南桂先生和唐霖女士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解决了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的担保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且此次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关联董事蔡南桂先生、唐霖女士需回避表决。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要,公司能够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此次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事项,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本议案授信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业务的具体文件。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3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蔡南桂先生和唐霖女士与公司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如下:

  1.为全资子公司向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星城支行申请人民币6,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为实际控制人蔡南桂先生和唐霖女士提供反担保,不产生任何担保相关费用;

  2.其他关联交易的金额约为3.78万元。

  八、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并由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赛隆药业  公告编号:2023-012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3年3月2日在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产业基地红枫路1号湖南赛隆药业(长沙)有限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3月2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23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2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星沙产业基地红枫路1号湖南赛隆药业(长沙)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4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文件。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会议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日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

  2.登记时间、地点:2023年2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手续。

  3.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2)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海滨南路47号光大国际贸易中心二层西侧

  (3)邮政编码:519015

  (4)电话:0756-3882955

  (5)传真:0756-3352738

  (6)电子邮箱:ir@sl-pharm.com

  4.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本次股东大会期间,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98

  2.投票简称:赛隆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赞成、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3月2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3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3年3月2日召开的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是否可以按个人意愿表决:

  □ 可以       □ 不可以

  ■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1、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2、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中用“√”明确受托人是否可以按个人意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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