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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14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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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6、200726      证券简称:鲁泰A、鲁泰B       公告编号:2023-005

  债券代码:127016              债券简称:鲁泰转债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1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2月13日9:30在总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表决及通讯表决相结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子斌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2人,其中董事许植楠、许健绿、郑会胜、独立董事周志济、曲冬梅、彭燕丽、权玉华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会议通知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刘子斌、刘德铭回避表决。该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参阅于同日披露的《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认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情请参阅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认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海南辉麟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情请参阅于同日披露的《对外投资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书。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000726 200726        证券简称:鲁泰A 鲁泰B         公告编号:2023-006

  债券代码:127016               债券简称:鲁泰转债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与淄博鲁诚纺织投资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2023年度或2023-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

  2.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2023年2月13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关联董事刘子斌、刘德铭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的权限之内,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淄博诚舜袜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舜袜业”)

  诚舜袜业注册资本为3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德铭,注册地:山东市淄博市淄川区松龄路街道办事处柳泉社区松龄东路109号。主要经营范围:袜子、针纺织品、服装制造,销售等。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诚舜袜业总资产836万元、净资产786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980万元、净利润248万元。

  (2)淄博鲁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瑞化工”)

  鲁瑞化工注册资本3,3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王艾德,注册地为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宝山路5008号,主要经营范围:专用化学产品制造,危险化学品经营;货物进出口等。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鲁瑞化工总资产12,534万元、净资产10,832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0,210万元、净利润2,073万元。

  (3)香港东海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国际”)基本情况

  东海国际注册资本为5,000万港元,法定代表人为刘子斌,注册地:中国香港。主要经营范围为纺织品、纺织设备进出口、信息服务等。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东海国际总资产5,724万港元、净资产4,582万港元、2021年无营业收入、净利润为540万港元。

  (4)淄博利民净化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民净化水”)

  利民净化水注册资本3,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刘德铭,注册地址为淄川区开发区立交桥以北1公里路西,主要经营范围为:城市生活、工业污水处理、中水(不含生活饮用水)销售。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利民净化水总资产17,316万元、净资产9,099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9,171万元、净利润2,916万元。

  (5)诚舜石化(浙江舟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舜石化”)

  诚舜石化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加永,注册地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1-14556室,主要经营范围: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验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等。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诚舜石化总资产724万元、净资产712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113万元、净利润273万元。

  (6)淄博鲁诚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鲁诚石化”)

  鲁诚石化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张峰,注册时间为2019年11月,注册地为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经济开发区钟楼社区康城西路287号,主要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润滑油零售等。

  截止2021年12月31日,鲁诚石化总资产758万元、净资产424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180万元、净利润240万元。

  (7)淄博诚舜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舜经贸”)

  诚舜经贸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德铭,注册时间为2019年10月,注册地为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鲁泰文化路388号11号楼1-105号,主要经营范围:针纺织品、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农副产品、五金产品、化工产品(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办公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金属材料、皮革制品、仪器仪表、消毒剂(不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电动自行车销售;电动自行车维修;家用电器销售;家具销售;日用电器修理;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通讯设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游乐园服务;柜台、摊位出租;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装卸搬运;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商务代理代办服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诚舜经贸总资产771万元、净资产432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765万元、净利润142万元。

  (8)山东希瑞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希瑞新材”)

  希瑞新材注册资本1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刘德铭,注册时间为2020年3月,注册地为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黑铁山路3377号,主要经营范围:生态环境材料制造;非织造布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医疗器械经营;日用口罩、防护服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希瑞新材总资产19,263万元、净资产8,388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441万元、净利润-1,581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诚舜袜业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鲁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鲁瑞化工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鲁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东海国际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鲁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利民净化水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鲁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诚舜石化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鲁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鲁诚石化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鲁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诚舜经贸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鲁诚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8)希瑞新材系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鲁诚公司的全资孙公司。该关联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本次交易构成了与上述公司的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的基本情况分析,销售毛巾、袜子、纸管、加工袜筒等属于诚舜袜业经营范围涵盖的日常业务;鲁瑞化工以生产经营纺织助剂为主,其产品为多种纺织助剂;东海国际地处香港,拥有出口贸易的优势, 其参股公司鲁瑞化工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多种纺织助剂;利民净化水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生产能力充足,中水达标,污水排放达标;诚舜石化可以供应充足的油品及天然气;鲁诚石化拥有相关油品经营资质且能保证公司日常使用;销售日用百货等属于诚舜经贸经营范围涵盖的日常业务,日常经营稳定。因此本公司对诚舜袜业、鲁瑞化工、东海国际、利民净化水、诚舜石化、鲁诚石化、诚舜经贸的履约能力表示信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采购原材料

  (1)山东鲁嘉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鲁嘉公司”)、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鲁泰纺织”)、淄博鲁群纺织有限公司(下称“鲁群纺织”)、淄博鑫胜热电有限公司(下称“鑫胜热电”)、控股子公司鲁丰织染有限公司(下称“鲁丰织染”)、山东鲁联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鲁联新材”)采购诚舜袜业有限公司毛巾、袜子、纸管、加工袜筒等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按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付款及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开具合法发票,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货款。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洲际纺织有限公司(下称“洲际纺织”)、控股子公司鲁丰织染、鲁联新材、全资孙公司启明服饰有限公司(下称“启明服饰”)、鲁安成衣有限公司(下称“鲁安成衣”)采购鲁瑞化工纺织化学助剂、洲际纺织采购东海国际化学助剂的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价格包含包装费用、运输费用等全部费用。首次交易价格按照目前使用的同类助剂的加权平均价格确定,后续根据使用性能、大生产工艺用量、成本分析、原材料价格或其它方面的市场行情变化等情况双方再进行商定。付款及结算方式:验收合格后,双方核实纺织品化学助剂等相关原料的数量无异议后,于每月20日、次月5日前分两次结清货款。

  (3)利民净化水为本公司、鲁丰织染、鑫胜热电、鲁联新材供应再生水:再生水价格5.3元/吨计价。付款及结算方式:每月结束后,双方核实当月的再生水使用数量无异议后,应于次月的5日前,一次性支付前一个月的再生水费用。

  2、采购燃料、动力

  (1)诚舜石化为本公司、鑫胜热电供应油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付款及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开具合法发票,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货款。为本公司、鲁丰织染及鲁联新材供应天然气的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调整价格执行。双方以每月20日作为结算日并按照当月的抄表计量凭证作为结算依据,每月结算一次。本公司、鲁丰织染及鲁联新材应在结算日的次日向乙方结清当月气款,并预付下一月的气款,预付气款计算方法:本公司、鲁丰织染及鲁联新材所报次月用气量*供气单价,预付金额按实际用气量多退少补。

  (2)鲁诚石化为本公司、鲁丰织染、鑫胜热电供应油品的价格:按市场价格执行,按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付款及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开具合法发票,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货款。

  3、采购产品、商品

  本公司、鲁群纺织、鑫胜热电、鲁联新材、鲁丰织染采购诚舜经贸日用百货的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按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付款及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开具合法发票,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货款。

  4、销售产品、商品

  (1)希瑞新材向本公司采购材料等的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按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付款及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开具合法发票,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货款。

  (2)利民净化水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鑫胜热电采购电由双方参照物价局规定协商确定。付款及结算方式:以鑫胜热电厂内的计量表作为计量依据,每月结算一次。

  (3)鲁瑞化工向本公司采购材料等的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按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付款及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开具合法发票,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货款。

  (4)诚舜袜业向本公司采购纱线、电、自来水、暖气等,按照市场价格执行,按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付款及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本公司开具合法发票,对方收到发票后 30 日内支付货款。

  (5)鲁诚石化向本公司采购电、材料等,按照市场价格执行,按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付款及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本公司开具合法发票,对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货款。

  (6)诚舜经贸向本公司采购电、供暖、材料等,按照市场价格执行,按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付款及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本公司开具合法发票,对方收到发票后30日内支付货款。

  5、接受服务

  利民净化水为本公司及鑫胜热电、鲁丰织染、鲁联新材提供污水处理服务:按照所在地污水处理费用标准为2.08元/吨收取污水处理费,如遇当地污水处理费用标准调整,由乙方通知甲方,并修改协议有关条款后,按照新的定价标准执行。付款及结算方式:每月结束后,双方核实当月的污水处理数量无异议后,于次月的5日前,一次性支付前一个月的污水处理费用。

  本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毛巾、袜子、纸管等签署《采购协议》6份(其中:2份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4份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就采购化工助剂签署《供货协议》7份,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就采购再生水签署《再生水供水协议》4份,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就采购油品、天然气签署《采购协议》8份(其中:5份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3份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就采购日用百货签署《采购协议》5份,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就接受污水处理服务签订《处理生产污水协议》4份,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就关联方向公司采购材料、复合面料、餐饮服务等签订《采购协议》1份,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就关联方向公司采购材料、面料、服饰、班中餐、纱线、电、自来水、暖气等签署《采购协议》4份,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就公司全资子公司鑫胜热电向关联方提供电签署《供电合同》1份,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上述协议需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目的

  1、采购原材料

  (1)采购诚舜袜业的毛巾、袜子、纸管等,为员工提供必须的劳保护品和日常生产用零星消耗材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降低采购和物流成本。

  (2)本公司和洲际纺织、鲁丰织染、鲁联新材、启明服饰、鲁安成衣采购鲁瑞化工纺织品化学助剂,洲际纺织向东海国际采购生产中必须使用的化学助剂,可以在保证日常生产使用的同时降低库存量及运输成本。

  (3)利民净化水生产的再生水,可作为本公司、鲁丰织染、鑫胜热电和鲁联新材的生产用水,有利于水资源综合利用。

  2、采购燃料、动力

  (1)本公司及鑫胜热电从诚舜石化采购油品,能够在保证日常用油质量、数量的前提下,降低公司采购物流成本。

  (2)本公司及鲁丰织染、鲁联新材从诚舜石化采购天然气,可以保证生产过程中动力能源的稳定和持续供应。

  (3)本公司及鲁丰织染、鑫胜热电从鲁诚石化采购零售油品,能够保证日常用油质量,为公司车辆提供便利。

  3、采购产品、商品

  本公司、鲁群纺织、鑫胜热电、鲁联新材、鲁丰织染从诚舜经贸采购日用百货,能够保证质量需求,为公司经营活动提供便利。

  4、销售产品、商品

  (1)希瑞新材、鲁瑞化工向本公司按照市场价格采购材料,充分反映市场公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2)利民净化水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鑫胜热电按照由双方参照物价局规定协商确定的价格采购电。以上关联交易可以在保证双方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反映市场公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3)诚舜袜业向本公司采购纱线、电、自来水、暖气等,诚舜经贸向本公司采购电、材料等,鲁诚石化向本公司采购电、材料等按照市场价格执行。以上关联交易可以在保证双方需求的基础上,充分反映市场公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5、接受服务

  利民净化水为公司、鑫胜热电、鲁丰织染、鲁联新材所在区域距离最近的污水处理厂,生产污水经过利民净化水处理后达标排放,可确保公司、鑫胜热电、鲁丰织染、鲁联新材的可持续发展。

  (二)对公司的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1、采购产品、接受污水处理服务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选择采购诚舜袜业的毛巾、袜子、纸管等商品的原因是该公司距离近、可以降低运输成本且产品质量有保证,采购商品主要用于劳动保护和日常生产零星消耗。因此该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到上市公司的主要业务及其独立性。

  鲁瑞化工为专业研究和生产纺织品化学助剂的公司,东海国际经销纺织品化学助剂。本公司及洲际纺织、鲁丰织染、鲁联新材、启明服饰、鲁安成衣与鲁瑞化工签署供货协议、洲际纺织与东海国际签署的供货协议是正常的供需关系,其交易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因此该项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利民净化水生产的再生水,可作为本公司、鲁丰织染、鲁联新材和鑫胜热电的生产用水,有利于当地水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能源,产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利民净化水为公司、鲁丰织染、鲁联新材及鑫胜热电提供的污水处理服务,有助于实现生产、生活污水达标排放,保护生产地生态,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的污水处理服务按照市场价格执行。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诚舜石化销售的油品可以满足公司、鑫胜热电自有车辆日常用油需要。鲁诚石化销售的油品可以满足公司、鲁丰织染、鑫胜热电自有车辆日常用油需要。诚舜石化销售的天然气,可作为本公司、鲁丰织染、鲁联新材的生产用天然气,有利于保持动力能源的稳定和持续供应。以上产品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执行,因此该项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本公司、鲁群纺织、鑫胜热电、鲁联新材、鲁丰织染采购诚舜经贸日用百货原因是该公司距离近、可以降低运输成本且产品质量有保证,采购商品主要用于日常后勤保障。以上产品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执行,因此该项关联交易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2、销售产品、商品

  希瑞新材、鲁瑞化工向本公司采购材料,可以部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采购价格充分反映市场公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利民净化水向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鑫胜热电采购电力,可以满足其厂区内生产经营需要,保证日常生产正常运行且销售价格由双方参照物价局规定协商确定,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市场公允价格。

  诚舜袜业、诚舜经贸、鲁诚石化向本公司采购电、材料等,可以部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要。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使上市公司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周志济、曲冬梅、彭燕丽、权玉华对该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作为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淄博诚舜袜业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毛巾、袜子、纸管等;就淄博鲁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洲际纺织有限公司、全资孙公司启明服饰有限公司、鲁安成衣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鲁丰织染有限公司、鲁联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纺织品化学助剂等产品;就香港东海国际有限公司向全资子公司洲际纺织有限公司提供纺织品化学助剂等产品;就淄博诚舜经贸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日用百货;淄博利民净化水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鲁丰织染有限公司、鲁联新材料有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淄博鑫胜热电有限公司提供再生水及污水处理服务;诚舜石化(浙江舟山)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淄博鑫胜热电有限公司提供油品、为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鲁丰织染有限公司、鲁联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天然气;淄博鲁诚石化销售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淄博鑫胜热电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鲁丰织染有限公司提供油品;淄博市利民净化水有限公司向淄博鑫胜热电有限公司采购电力;淄博鲁瑞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淄博诚舜袜业有限公司、淄博鲁诚石化销售有限公司、淄博诚舜经贸有限公司向本公司采购材料、电等;山东希瑞新材料有限公司向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山东鲁联新材料有限公司采购材料等的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已在事前就上述关联交易被征求了意见,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为鲁泰公司日常生产中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及支付方式合理,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上市公司主要业务的独立性。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子斌、刘德铭依法进行了回避 。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3.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书。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000726、200726          证券简称:鲁泰A 鲁泰B           公告编号:2023-007

  债券代码:127016                  债券简称:鲁泰转债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2021年1月在海南文昌国际航天城园区,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海南辉麟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辉麟国际”),注册资本8.5亿元,本公司认缴8.5亿元,占注册资本的100%。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海南辉麟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追加投资的议案》,决定对其追加投资3.3亿元,以用于扩大对外投资规模。

  该项投资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不须提交股东大会审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公司以现金出资,为自筹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海南辉麟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8.5亿元。

  (3)注册地:海南自由贸易港文昌国际航天城。

  (4)主营业务:电子商务(含跨境电商)、供应链管理;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软件开发服务;新型纺织材料、面料及服饰的设计开发;企业管理服务;非居住性房地产租赁、税务服务、财务咨询、法务咨询;新型离岸贸易。

  (5)辉麟国际自成立以来主要开展了投资及信息技术服务业务,本次增资前后均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

  (6)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单位:元)

  ■

  三、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本公司增加投资3.3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13%,投资方式为货币资金投资,本次增资后注册资本增至8.8亿元,公司持股比例100%。

  投资进度:按资金需求情况分期投入。

  生效条件: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是根据公司战略发展及对外投资的需求,对公司境内外控股公司股权架构进行调整,以提高境外控股公司架构的灵活性,高效整合国内外优势资源,有效规避潜在贸易壁垒的影响,实现集团利益最大化。

  2、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公司技术人才储备不足,有可能增加人才引进的成本和管理难度。另外,公司将通过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等方式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降低管理风险。

  3、对本公司的影响: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全部来源于公司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无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

  证券代码:000726、200726      证券简称:鲁泰A、鲁泰B     公告编号:2023-008

  债券代码:127016                    债券简称:鲁泰转债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认购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标的:源晖红利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投资类型:开放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契约型)

  3、投资金额:人民币2亿元

  4、投资期限:基金存续期15年,期间根据需要可赎回

  5、特别风险提示:源晖红利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产品备案编号:SVL646),基金管理人为北京源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可能面临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损失风险、基金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

  一、本次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和项目资金运营需求下,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力量及资源优势,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私募基金产品,获取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投资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2、投资金额:人民币2亿元。

  3、投资方式:

  认购开放式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契约型),具体为源晖红利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份额。

  4、投资期限:

  基金存续期15年,期间根据需要可赎回。

  5、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投资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北京源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南路6号1号楼44层4410室

  法定代表人:寇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管理人登记编码:P1067910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该基金份额认购、未在基金管理人中任职。公司与北京源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注册资本:人民币1,482,054.6829万元

  三、基金合同主要内容

  1、基金名称:源晖红利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

  2、基金类型:契约型;

  3、运作方式:开放式;

  4、基金的存续期限:自本基金成立之日起15年;

  5、初始募集面值:本基金份额的初始募集面值为1.00元;

  6、基金经理:贾晓玮

  7、基金的申购与赎回安排:本基金申购固定开放日为每个交易日;赎回固定开放日为每个自然月20日,如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8、基金的相关费用及业绩报酬:本基金的年管理费率为0.47%,本基金的年托管费、行政服务费率为0.015%。在符合业绩报酬计提条件时,在本基金固定计提确认日、赎回确认日和基金终止确认日按照合同约定计提业绩报酬。

  9、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

  (1)取得基金财产收益;

  (2)取得清算后的剩余基金财产;

  (3)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申购、赎回和转让基金份额;

  (4)按照基金合同约定,参加或申请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行使相关职权;

  (5)监督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履行投资管理和托管义务的情况;

  (6)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获得基金信息披露资料;

  (7)因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违反法律法规或基金合同的约定导致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有权得到赔偿;

  (8)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

  10、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义务:

  (1)认真阅读基金合同,保证投资资金的来源及用途合法;

  (2)接受合格投资者确认程序,如实填写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调查问卷,如实承诺资产或者收入情况,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承诺为合格投资者;

  (3)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汇集多数投资者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本基金的,应向基金管理人充分披露上述情况及最终投资者的信息,但符合《私募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除外;

  (4)认真阅读并签署风险揭示书;

  (5)按照本合同约定缴纳基金份额的认购、申购款项,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管理费、托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

  (6)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基金的投资损失;

  (7)及时、全面、准确地向基金管理人告知其投资目的、投资偏好、投资限制、财产收入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基本情况;

  (8)向基金管理人或募集机构提供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资料及身份证明文件,配合基金管理人或其募集机构的尽职调查、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和反洗钱工作;

  (9)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私募基金的投资计划或意向等;

  (10)不得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干涉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行为;

  (11)不得从事任何有损本基金及其委托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资产及基金托管人托管的其他基金资产合法权益的活动;

  (12)返还在基金交易过程中因任何原因获得不当得利;

  (13)谨慎关注自己的财产变动情况,保持自己的电话、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查阅网站公告;

  (14)保证其享有签署包括本合同在内的基金相关文件的权利,并就签署行为已履行必要的批准或授权手续,且履行上述文件不会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合同协议的约定;

  (15)委托人以电子签名方式签署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应当妥善保管与身份认证有关的设备、资料以及登录密码、交易密码等相关信息,委托人通过有效身份验证措施登录相关网络系统后的所有操作均视同委托人本人行为,委托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民事责任和法律后果;

  (16)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11、投资目标: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实现基金资产的稳健增长。

  12、投资策略:本基金将根据宏观经济分析和整体市场估值水平的变化自上而下的进行资产配置,在降低市场风险的同时追求相对投资收益。

  13、投资范围: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新三板挂牌公司股票、沪港通、深港通、存托凭证(DR)、参与融资融券、将持有的证券作为融券标的证券出借给证券金融公司、债券、债券回购(包括债券正回购和债券逆回购)、现金、银行存款(包括定期存款、协议存款和其他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货币市场基金、上海黄金交易所上市交易的现货延期交收合约品种,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衍生品(包括权证、期货和期权),以具有相应业务资格的机构做交易对手的收益互换、场外期权,利率互换,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期货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私募投资基金、资产支持证券、银行理财、证券公司发行的收益凭证,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投资品种。

  14、禁止行为:为维护基金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销售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禁止从事下列行为: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投资活动;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利用基金财产或者职务之便,为本人或者委托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进行利益输送;侵占、挪用基金财产;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委托人利益的投资活动;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从事内幕交易、操纵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交易活动;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审议程序

  本次投资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所投资的基金属于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存在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损失风险、基金运营风险、流动性风险、基金投资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技术风险、操作风险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本次购买源晖红利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公司依据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对产品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相关风险等问题进行了尽职调查和评估。

  2、投资过程中,公司将不断加强对国内外经济政治形势和环境、相关政策、国内外市场变化的关注和研究,加强与基金管理人的沟通,及时根据外部各项环境的变化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对本次投资进行调整。

  3、公司会不断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对基金运营开展持续的跟踪和分析,及时了解基金投资方向及运营情况,督促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六、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公司在保证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将自有闲置资金投资于私募投资基金,旨在借助专业机构的投资经验和专业能力,有助于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率,提高公司投资管理水平、把握投资行业发展的信息与趋势,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生产经营成本及现金流的正常流转无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认购标的基金份额,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及经营的需要。该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投资将在公司现有治理制度管理范围内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4.《源晖红利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鲁泰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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