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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13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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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23-011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担保人: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额度:8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1、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7日、2022年3月28日分别召开了七届六次董事会、七届十八次监事会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增加对外借款额度的公告》,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公司(含子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方式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借款的“发生期间”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借款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提供担保及借款的具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2022-024、2022-027、2022-028及2022-037)。

  2、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分别召开了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次临时会议与七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和《关于增加公司对外借款额度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总额增加为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公司(含子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方式借款,借款额度增加为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借款的“发生期间”为自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借款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提供担保及借款的具体事项。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2022-075、2022-076、2022-077及2022-088)。

  3、公司全资子公司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以下简称“债权人”或“融资行”)近期签订了《融资额度协议》(以下简称“主合同”)。为确保债务人全面、及时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各项义务,保障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公司作为保证人于2023年2月10日与债权人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对外担保金额以及将本次担保额度累计计算在内的公司为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均在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70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债务人情况

  1、公司名称: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2月22日

  3、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吴刚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4MA13U5HQXC

  7、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滨河新区翠湖路35号

  8、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太阳能电池、半导体设备、电子元器件、电器机械、石英坩埚、碳碳复合材料、石墨、太阳能设备的开发、生产、加工、销售;光伏电站投资运营;货物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除外)。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人民币

  ■

  10、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不适用。

  11、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等:无。

  1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双良硅材料为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债权人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2、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4680005103T

  4、成立日期:2008-09-16

  5、法定代表人:李龙

  6、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7号正翔国际广场B2#楼

  7、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劵;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劵、买卖政府债劵、金融债劵、从事同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在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提供保险箱服务;从事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营结汇、售汇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无

  8、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人民币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主合同项下之《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1、主债权:债权人在债权确定期间与债务人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权,以及双方约定的在先债权(如有)。

  2、保证额度:主债权余额在债权确定期间内以最高不超过等值人民币80,000万元为限。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上述主债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5、保证期间: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6、合同生效:本合同经保证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及债权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7、争议解决: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债权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四、《融资额度协议》主要内容

  融资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客户: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1、融资额度:人民币80,000万元

  2、额度有效期:至2023年12月22日

  3、融资品种:贷款、贸易融资

  4、合同生效:本协议经客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及融资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争议解决:与本协议相关的任何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融资行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6、其他说明:本次担保事项为银行综合授信,出于本协议的融资目的,公司后续将在融资额度内签署附属融资文件,包括固定资产贷款合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协议书等文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将在本次银行授信及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融资业务,公司将不再另行披露本次银行授信额度和最高额担保项下具体附属融资文件事宜。

  五、累计对子公司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649,567.10万元(含本次担保,其中:为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632,079.54万元,为双良新能科技(包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7,487.5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64.23%。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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