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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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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津药药业  编号:2023-003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2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3年2月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俞雄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俞雄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年满六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俞雄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不再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成员职务。由于俞雄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至股东大会选出新任独立董事之前,会造成公司独立董事比例低于法定标准,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俞雄先生需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独立董事之日,此后俞雄先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俞雄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开拓进取,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以及为公司持续发展、规范运作等方面做出了诸多重要贡献,公司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霍文逊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霍文逊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霍文逊先生简历见附件,霍文逊先生的有关资料需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鉴于侯宁先生、孙培女士、高建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取消侯宁先生等3名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份总数将由1,096,362,680股减少至1,096,242,680股。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订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0日

  

  附件:

  简历

  霍文逊先生,1957年出生,香港大学内外全科医学士、英国爱丁堡皇家外科医学院院士、香港外科医学院院士、香港医学专科学院院士(外科)。霍文逊先生多年来致力研究食道、上胃肠道疾病及血管疾病,积极推动微创手术的发展,并发表了多篇国际医学的文章和超过10本专业书籍的章节。历任国家卫生部内窥镜技能评估委员会副主席、澳门镜湖医院行政副主任及外科主任、香港东华医院医生及香港玛丽医院大学高级讲师等职。现任澳门科技大学医学院院长、科大医院院长及董事局董事、上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并在各类基金会、专业委员会和医学协会内担任要职,同时还在国内多所知名院校任客座教授。

  股票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津药药业  编号:2023-004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3年2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公司5名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表决监事5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鉴于侯宁先生、孙培女士、高建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取消侯宁先生等3名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0,000股。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原因、价格、数量等事项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份总数将由1,096,362,680股减少至1,096,242,680股。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订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同日披露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津药药业   编号:2023-005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注销原因:回购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并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120,000股,回购价格2.286元/股。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津药药业”)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将公司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2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回购的批准与授权

  为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公司已履行下列程序:

  1.2019年8月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拟定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2.2019年8月2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及其他相关议案。

  3.2019年9月3日至2019年9月12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19年10月30日公告了监事会发表的《监事会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

  4.2019年10月1日,公司披露间接控股股东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同意天药药业股权激励方案的批复》(津医药人力﹝2019﹞17号)。

  5.2019年10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6.2019年11月15日,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7.2020年5月1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向138名激励对象授予90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3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0年6月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9,020,000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至1,100,906,680股。

  9.2020年10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回购注销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20,000股,公司股本总额减少至1,100,786,680股。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次回购注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0.2021年7月9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40,000股,公司股本总额减少至1,100,346,680股。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次回购注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1.2021年12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回购注销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300,000股,公司股本总额减少至1,100,046,680股,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次回购注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2.2022年6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股权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回购注销11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个解锁期限制性股票2,984,000股,同时回购注销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700,000股,以上合计3,684,000股,公司股本总额减少至1,096,362,680股,公司独立董事就该次回购注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3.2023年2月1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回购注销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20,000股,公司股本总额减少至1,096,242,680股,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相关内容

  (一)本次回购注销原因及回购数量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中“第十四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时股权激励计划的调整”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二)离职”相关条款的规定,鉴于侯宁先生、孙培女士、高建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取消该3名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侯宁先生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8,000股、孙培女士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8,000股、高建先生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4,000股,合计120,000股。

  (二)本次回购价格说明

  公司于2021年5月7日召开了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0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该方案已于2021年5月25日实施完毕。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31元/股调整为2.30元/股(详见公司公告2021-061#)。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4元(含税)。该方案已于2022年5月11日实施完毕。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30元/股调整为2.286元/股(详见公司公告2022-029#)。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286元/股。

  由于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的现金股利由公司代管,未划入激励对象账户。公司已派发的2020年度和2021年度现金红利需另行支付给激励对象。

  (三)回购资金总额及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事项支付的回购价格为2.286元/股,回购价款为274,320元,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支付。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将调整为116人。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2019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公司发展和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原因、价格、数量等事项的审议程序依法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一致同意对此部分股份实施回购注销。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原因、价格、数量等事项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七、法律意见

  天津长实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津药药业本次对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涉及的对象、回购原因、回购数量、回购价格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回购注销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等事宜,并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书;

  4.天津长实律师事务所关于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津药药业  编号:2023-006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完善。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侯宁先生、孙培女士、高建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取消侯宁先生等3名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0,000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96,362,680股减少至1,096,242,68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096,362,680元减少至1,096,242,680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做出相应修订。

  修订的《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变更后的内容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上网公告附件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2月)

  特此公告。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津药药业  编号:2023-007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公告

  ■

  一、通知债权人的理由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的有关规定,鉴于侯宁先生、孙培女士、高建先生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取消侯宁先生等3名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20,000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096,362,680股减少至1,096,242,680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由1,096,362,680元减少至1,096,242,680元。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

  二、需债权人知悉的信息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律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登记地点:天津开发区西区新业九街19号

  申报时间:2023年2月11日至2023年3月27日8:00-17:00

  联系人:刘佳莹、李雨津

  联系电话:022-65277565

  电子邮件:tjpc600488@vip.sina.com

  特此公告。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600488  证券简称:津药药业 公告编号:2023-008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2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年2月28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天津开发区西区新业九街19号津药药业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3年2月28日

  至2023年2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十七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2022年12月21日、2023年2月11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0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股权登记:个人股及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交所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上交所股票账户卡。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2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三)登记地点: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天津开发区西区新业九街19号

  邮政编码:300462

  联系人:刘佳莹、李雨津

  联系电话:022-65277565

  电子邮箱:tjpc600488@vip.sina.com

  六、其他事项

  (一)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特此公告。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津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2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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