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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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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3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2月10日下午在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张泉先生主持,会议在保证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同意增补曹建国先生、冯橹铭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冯橹铭为公司总经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第八条,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修改后的《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3年2月27日下午在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4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或送达书面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2月10日下午在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自强先生主持,会议在保证所有监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以专人或传真送达方式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经全体监事认真审阅并在议案表决书上表决签字,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同意增补朱张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公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5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于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9:15—2023年2月27日 15:00;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②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上午 9:15 至 2023年 2月27日下午 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22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公司会议室。

  二、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1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3、特别强调事项

  (1)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对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2)提案《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于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举的非独立董事人数(2人),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提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欲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于2023年2月23日9:00—17:00到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的方式于上述时间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1814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人:朱琳

  3、联系电话:0575-87069033

  传真:0575-87069031

  4、邮政编码:311814

  5、联系地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386号二楼董事会办公室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03;投票简称:"海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提案1: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 至 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 投 资 者 服 务 密 码 "。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意向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表决指示

  委托人对会议审议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二、如果本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应在本委托书上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如授权委托书为两页以上,请在每页上签字盖章。

  注:1、审议议案时,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内划“√”,做出投票表示。

  2、议案1采用累积投票等额选举,请在表决意见的相应栏中填写选举票数。具体说明如下:

  (1)非独立董事的选举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于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具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举的非独立董事人数(2人);

  (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董事辞职的事项

  2023年2月8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董事朱张泉先生、金刚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朱张泉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等相关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

  金刚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等相关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

  鉴于朱张泉先生、金刚先生的离任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董事就任前,朱张泉先生、金刚先生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董事等相关职责。

  截止公告披露日,朱张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148,1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2%。金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

  公司董事会对朱张泉先生、金刚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及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增补董事的事项

  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曹建国先生、冯橹铭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职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公司董事辞职及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

  1.曹建国先生简历

  曹建国,男,196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正高级经济师、正高级工程师、国家科学技术奖评审专家、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名誉理事长、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副会长,国家工信部科技专家库专家、有色金属行业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长三角企业家联盟首批理事、浙江省科技专家库专家等。先后主持并完成国家级项目十多项,省级项目二十多项;研究专利40余项;主持完成30余项对行业发展至关重要的国家或行业标准;发表论文30余篇,出版合著3本。先后荣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13项,其中一等奖1项,二等奖6项。荣获全国有色金属行业先进科技工作者、绍兴市劳动模范、绍兴市高级专家、浙江省“新世纪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才、浙江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先进个人、诸暨市建设功臣、中国民营企业创新人物、浙江省企业家伯乐奖、2017浙商全球金奖等众多荣誉。

  曹建国先生曾任西北铜加工厂副厂长(代厂长),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总裁、董事长、党委书记,浙江铜加工研究院院长,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长,国际标准化组织(ISO)铜及铜合金技术委员会(TC26)主席等职。现任公司控股股东海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海亮集团董事局主席等职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曹建国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364,54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7%。

  曹建国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曹建国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冯橹铭先生简历

  冯橹铭,男,旧金山大学全球创业与管理硕士学位,香港大学/伦敦商学院/哥伦比亚大学EMBA。曾先后担任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海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海亮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担任浙江省工商联常委、绍兴市政协委员、绍兴市工商联副会长等社会职务。

  冯橹铭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海良先生之子、公司董事朱张泉先生之外甥、公司董事蒋利民先生之表兄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冯橹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6%。

  冯橹铭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冯橹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监事辞职的事项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期收到公司监事钱自强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钱自强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监事、监事会主席的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截止公告披露日,钱自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

  钱自强先生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钱自强先生的辞职报告将自公司改选出的新监事就任后方可生效。在此期间,钱自强先生将继续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其监事职责,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不会受到影响。公司对钱自强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增补监事的事项

  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增补朱张泉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附:朱张泉先生简历

  朱张泉,男,中国国籍,196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历任海亮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部经理、总裁助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海亮铜管道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海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浙江海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1199)董事长。

  朱张泉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海良先生妻弟,与公司董事蒋利民先生属舅甥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朱张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148,1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2%。

  朱张泉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经查询最高人民法院网站,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03         证券简称:海亮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债券代码:128081         证券简称:海亮转债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公司总经理辞职的情况

  近日,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总经理朱张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朱张泉先生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的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朱张泉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截止公告披露日,朱张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2,148,1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2%。

  公司董事会对朱张泉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及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事项

  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冯橹铭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总经理,任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公司总经理辞职及聘任公司总经理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

  冯橹铭先生简历

  冯橹铭,男,旧金山大学全球创业与管理硕士学位,香港大学/伦敦商学院/哥伦比亚大学EMBA。曾先后担任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海亮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现任海亮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海亮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担任浙江省工商联常委、绍兴市政协委员、绍兴市工商联副会长等社会职务。

  冯橹铭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冯海良先生之子、公司董事朱张泉先生之外甥、公司董事蒋利民先生之表兄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止目前,冯橹铭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6%。

  冯橹铭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有关规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冯橹铭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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