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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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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5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3年2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3年2月7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签署股东股份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协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3年2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东股份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7)。

  本次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3年2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其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皇氏数智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3年2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皇氏数智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3年2月27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3年2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6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2月10日,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方式于2023年2月7日发出。应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爱萍女士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2023年2月1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3 - 009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皇氏数智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皇氏数智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公司拟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皇氏数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氏数智”或“标的资产”)10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事宜。

  2.本次挂牌转让资产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由于受让方尚未确定,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3.本次交易挂牌价格以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作为定价基准,以人民币4,732.81万元作为挂牌价格转让标的资产,最终能否征集到受让方以及摘牌方和摘牌价格,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均存在不确定性。

  4.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本次挂牌转让资产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挂牌转让资产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皇氏数智系公司信息板块的全资子公司,持有皇氏(广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皇氏信息公司”)100%股权,皇氏信息公司持有浙江筑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筑望科技”)72.80%的股权。为优化公司产业布局与资源配置,改善资产结构,降低管控和投资风险,结合皇氏数智目前的经营现状,公司拟通过转让皇氏数智股权对其进行整体剥离,并以经评估后的净资产作为定价基准,以人民币4,732.81万元作为挂牌价格在北部湾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部湾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所持有的皇氏数智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皇氏数智的股权,皇氏数智及其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二)本次交易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2023年2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全资子公司皇氏数智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议案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拟出售的资产将在北部湾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公开征集受让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公开挂牌转让股权的相关工作,根据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全权办理产权交易所挂牌的相关手续;制定交易方案,如挂牌转让未能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未能成交,授权公司管理层可以重新确定挂牌价格、挂牌期限等事项,但每次重新确定挂牌价格时,新的挂牌价格不得低于前次挂牌价格的90%;与交易对方洽谈具体交易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价款支付等)及签订交易协议;办理与本次公开挂牌转让有关的其他事项。本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公司未知公司关联方是否会作为本次资产公开挂牌转让的受让方,若挂牌转让导致关联交易,公司将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四)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以公开挂牌交易方式转让标的资产,尚不确定交易对方。公司将根据北部湾产权交易所相关规则公开征集交易对方,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如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审议披露标准,公司将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资产概况

  1.公司名称:皇氏数智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9年5月5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集仕芯谷4幢504-6室

  4.法定代表人:杨洪军

  5.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食品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演出经纪;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人工智能基础软件开发;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物业管理;物业服务评估;工程管理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卫生洁具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餐饮管理;日用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食品用洗涤剂销售;文艺创作;电影摄制服务;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影扩印服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发布(非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出版单位)(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皇氏数智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皇氏数智100%的股权。

  8.皇氏数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标的资产财务情况

  该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经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标的资产的估值情况

  1.评估机构名称:余姚中禾信资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

  2.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

  3.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目的为股权转让,资产基础法从企业购建角度反映了企业的价值,为经济行为实现后企业的经营管理及考核提供了依据,因此本次评估选择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4.评估结果

  根据余姚中禾信资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皇氏数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余中禾信评报字[2023]第009号),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皇氏数智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四)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为皇氏数智提供担保、委托理财等方面的情况。

  (五)标的资产债权债务安排

  1.2021年11月,公司将所持筑望科技72.80%的股权转让给皇氏信息公司,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筑望科技享有债权共计7,549.48万元,该笔欠款仍由筑望科技负责并于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18个月内全部偿还,受让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皇氏数智享有债权共计48,284.8335万元,该笔欠款仍由皇氏数智负责并于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18个月内全部偿还,受让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3.2022年12月,公司将所持有皇氏信息公司100%的股权转让给皇氏数智,截至本公告日,皇氏数智应支付公司股权转让款2,098万元。该笔欠款仍由皇氏数智负责并于股权转让协议签订后18个月内全部偿还,受让方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六)标的资产的其他情况

  1.公司持有皇氏数智100%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转让限制的情况,亦不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2.标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采取公开挂牌转让方式进行,最终交易对象及交易价格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挂牌成交结果与交易对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另行公告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皇氏数智因近年投资的项目受行业经济环境以及新冠疫情等多重因素影响,业务未按照预期发展,导致经营连年出现亏损。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结构,调整资源配置,提高盈利水平,公司拟通过转让皇氏数智股权对其进行整体剥离。目前成交价格尚不确定,此次转让股权净收益将根据实际成交情况测算。若本次转让顺利完成,既降低公司投资亏损风险,又有利于盘活存量资产,减轻公司经营负担,对公司财务状况改善起到积极作用。

  (二)本次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股权出售采取公开挂牌方式,如经公开征集没有产生意向受让方的,存在流拍风险;本次转让能否顺利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最终交易对方、交易价格等存在不确定性,尚无法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交易方确认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披露进展情况。

  (三)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皇氏数智及其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收到股权转让款后将用于满足公司营运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资金的优化配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转让所涉及皇氏数智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3 - 008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期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预计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有关规定,企业至少应于每年年度终了对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或预计净残值的预期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或者有关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处理,调整生产性生物资产的使用寿命或预计净残值或者改变折旧方法。

  经公司对生产性生物资产预计净残值率进行评估,成年奶牛按市场售价或牛只死亡淘汰时保险赔偿都远高于原确定的预计净残值率5%计算的价值,为提高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使生产性生物资产残值与其实际残值更加接近,依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牧场的实际情况并参考同行业的标准,拟对公司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率变更为20%,以满足公司的核算要求。

  二、变更前所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公司关于生产性生物资产预计净残值率规定为5%。

  三、变更后所采用的会计估计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后,公司关于生产性生物资产预计净残值率调整为20%。

  四、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

  五、会计估计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根据测算,此次会计估计变更前后,预计对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为280万元,最终影响金额以经审计的金额为准。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即生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合理和有效,能够更加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客观、真实和公允的财务会计信息。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已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决策程序合法,符合会计准则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3–007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股东股份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皇氏集团”)与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联储证券”)签署了关于其所持公司股份解除限售的《协议书》,相关情况如下:

  一、 股东持有公司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4年10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144号《关于核准广西皇氏甲天下乳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李建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公司向李建国发行35,520,446股及支付现金204,750,000元以购买御嘉影视集团有限公司(已变更为皇氏御嘉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御嘉影视”)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14年11月27日。

  公司2015年9月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李建国持有的公司限售股数量由35,520,446股变更为99,457,249股。后因债务纠纷,李建国所持99,457,249股公司股票分别通过司法划转方式均过户至其债权人名下,具体如下:2017年5月9日被司法划转至宗剑名下32,177,249股;2018年9月12日被司法划转至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名下58,410,000股以及2019年1月9日被司法划转至艾雅康名下8,870,000股。

  2021年6月30日,因宗剑与联储证券存在借贷纠纷,经法院判决,宗剑持有的33,499,800股皇氏集团股票被司法划转至联储证券名下(其中包括前述32,177,049股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二、股东解除股份限售应当履行的相关承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承诺人作出股份限售等承诺的,其所持股份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原因发生非交易过户的,受让方应当遵守原股东作出的相关承诺。因此,原股东李建国对上述股份在2014年重大资产重组时作出的股份限售相关承诺由联储证券遵守。

  根据2018年3月20日李建国向皇氏集团出具的《解除股份限售之自律承诺函》的约定,李建国自愿单方增加解除股份限售之自律条件,根据约定条件,李建国应当完成的承诺包括:

  (一)保值回收2018年3月20日前御嘉影视及其子公司产生的预付款及应收账款共计17,371.84万元(截至2023年1月31日,已回收款项为7,932.93万元,尚未收回的款项余额9,438.91万元,尚未收回部分按照李建国原持有公司限售股99,457,249股折算则为0.95元/股);

  (二)应付个人税费约8,715万元(按照李建国原持有公司限售股99,457,249股折算则为0.88元/股)。

  若依据李建国原有义务按股份数折算,则股东联储证券持有的32,177,049股,该部分股份对应的李建国应承担的账款清收和税费责任为5,873.31万元。

  三、关于股东解除限售股份相关协议情况

  因作出承诺的李建国已经不再持有公司任何限售股份,该等股份的限售对李建国履行承诺没有任何督促或限制作用,原承诺客观上已无法履行,为妥善解决该等限售股份相关承诺承接事宜,经公司于2020年10月27日、2020年11月1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按一事一议原则针对每个股东单独处理,由公司管理层与相关股东协商确认对应股票处理办法,达成初步共识的将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相关股东已对此完全遵照执行后,公司同意向交易所申请办理对与公司签署了书面确认文件并实际履行义务的股东所持限售股份的解除限售手续。

  近日,公司与联储证券就办理股份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签署《协议书》,协商形成以下解决方案:

  1.联储证券同意向公司支付3,000万元,代李建国履行部分义务。此后,联储证券不再承担任何责任,期后一切事项均与联储证券无关,公司不可再向联储证券主张任何权利。

  2.第1条约定的款项联储证券分四次支付给公司:第一笔750万元须自公司董事会通过“标的股票解除限售的决议”且公司发布信息披露公告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完毕;第二笔750万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标的股票解除限售的决议”且公司发布信息披露公告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完毕;第三笔750万元自公司向交易所提交符合交易所要求的标的股票解除限售申请材料并经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完毕;第四笔750万元自标的股票办理完毕解除限售登记之日起五日内支付完毕。

  本次公司签署股东股份解除限售相关协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尚需经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股票解除限售仍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经测算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对应的李建国剩余债务2,873.31万元仍将由其继续承担,本次协议的签署对公司追回李建国应当完成的承诺补偿产生积极作用,因此上述事项对公司损益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最终议案能否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与联储证券就办理股份解除限售相关事项签署的《协议书》。

  特此公告。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29    证券简称:皇氏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0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临时股东大会,为公司2023年度内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30-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2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2023年2月27日上午9:15至2023年2月2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会议投票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股东在本公告公布的时间内,登录深交所交易系统或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20日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2月2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9.会议地点:广西南宁市高新区丰达路65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说明: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以上提案所涉内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3年2月11日登载于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证券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法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包括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董事会、其他决策机构依法出具并加盖法人股东印章的书面委托书。

  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书至少应当在大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备置于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登记时间:

  2023年2月21日至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复印件。

  (2)委托人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3)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4)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婉芳

  联系电话:0771-3211086

  传真:0771-3221828

  电子信箱:hsryhhy@126.com

  2.与会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和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29”,投票简称为“皇氏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皇氏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表本人(本公司)行使表决权:(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

  委托人(签名/盖章):                    被委托人:

  委托人证券账户: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日期: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持股数: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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