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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11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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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839 证券简称:四川长虹 公告编号:临2023-011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2年7月11日,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与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控股集团”)及其部分下属子公司、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申万宏源长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长虹集团四川申万宏源战略新型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产业投资基金”或“申万长虹产业基金”)。2022年12月12日,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华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2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宜宾红星电子有限公司所持长虹集团四川申万宏源战略新型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同意长虹华意以1元名义对价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受让宜宾红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宾红星”)所持的2.15亿元产业投资基金认缴出资份额中未实际出资的2亿元出资份额,并同比例出资,成为产业投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占有13.33%份额。2023年1月13日,公司与交易各方重新签署了《长虹集团四川申万宏源战略新型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除新增有限合伙人长虹华意外,本次签订的《合伙协议》与2022年7月29日签订的合伙协议主要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化。长虹华意受让有限合伙人宜宾红星的出资份额后,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合计认缴出资7.70亿元,合计占认缴出资总额的51.34%;长虹控股集团及其部分下属子公司(不含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合计认缴出资4.25亿元,合计占认缴出资总额的28.33%。

  上述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7月13日、7月30日、8月30日、12月13日及2023年1月17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2-044号)、《四川长虹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临2022-050号)、《四川长虹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临2022-058号)、《四川长虹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新增有限合伙人的公告》(临2022-084号)及《四川长虹关于参与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临2023-004号)。

  二、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长虹华意受让申万长虹产业基金出资份额后,本公司及部分下属公司合计认缴出资份额已超过50%,本公司与申万长虹产业基金、长虹控股集团及其他合伙人商议对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委员构成进行调整,增加公司委派委员在投资决策委员会中的占比。

  申万长虹产业基金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合伙人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基金投决会委派机制及修改合伙协议事项的议案》,为提高申万长虹产业基金投资管理效率,保障投资人权益,根据公司及部分下属子公司对申万长虹产业基金出资占比情况,全体合伙人同意对申万长虹产业基金投资决策委员会委派机制进行调整。同日,公司与全体合伙人签署了《长虹集团四川申万宏源战略新型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本次签订的《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原合伙协议第三十五条约定: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七名委员组成,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派三名委员,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委派一名委员,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派三名委员。

  现修改为“投资决策委员会由七名委员组成,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派一名委员,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出资子公司共同委派三名委员,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委派三名委员”。

  本补充协议是原合伙协议的重要补充,与原合伙协议具有相同效力,原合伙协议与本补充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约定为准。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仍以原合伙协议为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部分下属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参与出资申万长虹产业基金,并于2022年至2025年分期投入,年均资本投入约1.38亿元,年度资金投入不集中且年均投入资金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口径经营性现金流流入比例约0.13%,整体资金占比较低。

  公司及下属各级子公司资金充裕,可以保障债务和利息正常偿还。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合并口径货币资金余额231.95亿元,有息负债余额197.92亿元,有息净负债余额26.34亿元(有息净负债余额=有息负债-可动用货币资金)。有息负债余额中一年以内的短期负债余额177.25亿元,货币资金余额可以覆盖短期内到期的有息负债。同时,公司及下属各级子公司合计与超 50家金融机构存在长期合作关系,授信额度充足,可满足公司及下属各级子公司日常经营周转所需。

  本次对外投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次对外投资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投资决策机制

  (一)必要性

  公司通过参与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投资参股或并购公司产业链上上下游优质项目,可实现关键材料、零部件行业的深度了解或掌控,达到提升产品竞争力及保障供应链安全,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的目的。公司通过产业基金体外投资孵化新业务培育的过程有助于公司加深对新领域的了解,待孵化业务逐渐成熟后,可选择参与扩大投资比例进行收购兼并,将孵化业务逐渐发展为公司新业绩增长点,推动公司业务升级及战略布局。公司参与设立的产业投资基金投向新能源、半导体、信创等政策大力支持的新兴产业,有利于打造新的增长极,为公司发展带来较大的成长空间。可使公司并购形成杠杆效应,减小并购资金风险。同时公司联合专业投资机构,提高并购的专业性和成功率,降低并购前期风险,形成公司与项目之间的“储备池”和“缓冲带”,促进公司战略转型更灵活的市场化安排。

  (二)合理性

  公司参与投资产业投资基金,有利于公司聚焦核心主营业务的同时,不错失新业务探索的重要渠道和机会。公司拥有较好的电子信息相关产业基础,沉淀了一批具有较高水平的专家队伍,可为产业投资基金提供较优质的备投项目并对拟投资项目进行专业分析判断,提高项目投资的成功率,并通过发挥公司相关产业能力,可为投资项目在研发协同、供应链管理、客户开发等方面赋能,提升投资项目价值。

  公司本次投资的申万长虹产业基金的合作机构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具备丰富的投资经验,系中国主权投资基金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直管的大型金融央企,以“投资控股集团+证券公司”的双层架构优势提供“研究+投资+投行”的综合金融服务,具有广泛的行业人脉,可以准确把握行业发展方向,对项目具有较强的甄选能力,可大幅提高项目投资的准确性和成功率。

  (三)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策机制

  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实行投票制,议事规则为一人一票,决议事项必须取得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方可通过,同时,根据基金管理人《关联交易制度》规定,涉及关联交易应提起议案,就该关联交易的具体事项、估值定价参考依据以及对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人可能造成的利益影响程度作出详细说明。基金管理人的董事、股东与拟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表决权不计入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总数。涉及关联交易时应秉承公允交易原则,由全体合伙人大会进行审议并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1、产业投资基金设立过程中可能因合伙人未能缴足认缴资金等客观原因导致基金未能成功募足资金的风险。

  2、产业投资基金具有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本次投资存在回收期较长,不能及时有效退出的风险。

  3、投资产业投资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可能受到宏观经济、行业周期、监管政策、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等多方面的影响,可能面临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甚至亏损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加强相关政策、市场等的关注和研究,及时根据环境的变化调整基金投向。同时,针对预期可能存在的投资风险,密切持续关注产业投资基金经营状况及其项目投资的实施过程,督促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团队对投资标的进行充分考察和尽职调查,充分论证项目市场前景,加强投后管理及进度,尽力维护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切实降低公司投资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及部分下属公司与关联方共同设立产业投资基金,有利于促进公司战略规划有效落地,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和投资决策均建立了专业化决策机制,公司及部分下属公司或/及其他关联方,均不能控制产业投资基金,本次投资产业投资基金不存在构成委托关联方投资的情形,未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有关规定。

  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公告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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