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38 证券简称:天威视讯 公告编号:2023-005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2月3日以直接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书面会议通知,同时送达公司全体监事,于2023年2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控股股东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和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以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担任董事的其他法人。因此,由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提名的公司3名董事张育民、龙云、林杨因关联关系对此项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上披露的2023-006号《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1、预计公司与各关联方2023年度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2,719.40万元(含税),2022年度同类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9,701.95万元(扣税后);2、公司与各关联方签订协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参照市场价格或成本加成方式协商确定,符合国家有关制度的规定;3、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议案所述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所述关联交易项目依据了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表示同意。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原非独立董事林楠先生已辞去董事职务,经公司股东深圳市龙岗区融媒文化传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岗区融媒集团”)推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罗方史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就提名罗方史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本次董事会推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提名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2、同意提名罗方史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推举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拟于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14∶30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地点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深圳广电文创中心公司2301会议室,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2月20日(星期一),会议将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007号《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1日
附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罗方史先生:1971年6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曾任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镇政府办副主任;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镇政府办党委秘书;深圳市龙岗区横岗镇党委(政府)办主任;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党工委委员、宣传部长;深圳市龙岗区委宣传部副部长;龙岗区新闻中心主任、党组书记;深圳侨报总编辑、龙岗区融媒集团筹备组组长;现任龙岗区融媒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编辑,深圳侨报社总编辑,中国共产党深圳市龙岗区第七次代表大会党代表职务。
罗方史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罗方史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以及《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和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给予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及公开谴责惩戒的情形,也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持有公司股票。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238 证券简称:天威视讯 公告编号:2023-006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2,719.40万元(含税)。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实际情况,结合2023年度经营计划,公司预计2023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包括: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以下简称“深圳广电集团”)、深圳市广视后勤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视后勤”)、深圳市广视餐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视餐饮”)、深圳广播电影电视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产公司”)、深圳广信网络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信传媒”)、华夏城视网络电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城视”)、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文交所”)和深圳市龙岗区融媒文化传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岗融媒集团”)等,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上述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2,719.40万元(含税),其中预计向关联人销售产品、提供服务形成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9,688.90万元,预计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形成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1,951.50万元,预计承租关联人房屋形成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1,079.00万元,2022年度以上全部同类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9,701.95万元(扣税后)。
1、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联董事张育民、龙云、林杨回避表决。
3、此项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在股东大会上公司关联股东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和潜在关联股东深圳市龙岗区融媒文化传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备注:以上表格中的预计金额为含税金额,2023年已发生金额和2022年发生金额为扣税后金额。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备注:以上表格中的预计金额为含税金额,2022年实际发生金额为扣税后金额。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 关联人一:深圳广电集团
深圳广电集团成立于2004年6月,是以深圳电视台、深圳广播电台、深圳电影制片厂、深圳市广播电视传输中心等单位为主体,整合深圳市广播影视资源组建而成,实行自收自支的事业性集团。深圳广电集团主要经营电视节目制作、播放以及广告业务等。深圳广电集团的法定代表人为尚博英,开办资金为326,733万元,住所为深圳市罗湖区东门街道怡景路深圳电视台大院。截至2022年12月31日,深圳广电集团(合并)总资产1,088,946.68万元,净资产413,162.57万元,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2,734.05万元,实现净利润-59,679.0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深圳广电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3.3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目前,深圳广电集团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正常,资产负债率约62.06%。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深圳广电集团发生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9,143.30万元。
2、 关联人二:广视后勤
广视后勤法定代表人为林喜文,住所为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路深圳电视广播大厦三楼,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会务策划;物业管理;自有物业租赁;汽车租赁(不得从事金融租赁业务);为餐饮企业提供管理服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供应链管理;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初级农产品的购销;仓储服务(不含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提供住宿服务、餐饮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执照另办);水产品养殖(限分支机构,执照另行申报);蔬菜种植(限分支机构,执照另行申报);经营电子商务,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洗车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机动车停放服务;海味、南北干货、冻品、调味料、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茶叶、酒水饮料的销售;普通货运。(具体按许可证核准范围经营);机动车修理和维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视后勤总资产为4,823.74万元,净资产为2,559.86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6,338.88万元,净利润为365.16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广视后勤是深圳广电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广视后勤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304.00万元。
3、 关联人三:广视餐饮
广视餐饮法定代表人为吴征,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新洲基地1号楼,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100万元,其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经营电子商务;数据库服务、数据库管理;企业形象策划;从事文化交流;文化活动策划;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初级农产品批发、销售;服装、纺织品、针织品、日用百货批发、销售;文化用品、体育用品批发、销售;建材批发、销售;机械设备、五金产品、电子产品批发、销售;首饰、工艺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批发、销售。酒店管理;餐饮管理;供应链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票务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餐饮服务;餐饮服务;食品生产与销售;食品加工及包装;普通货运。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视餐饮总资产为1,177.66万元,净资产为780.97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2,462.85万元,净利润为131.7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广视餐饮是广视后勤的全资子公司,属深圳广电集团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广视餐饮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500万元。
4、 关联人四:文产公司
文产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龙云,住所为深圳市龙华区龙华街道清湖社区清庆路1号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文化创意产业园2栋1401,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其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文化产业开发;房地产开发;自有物业租赁;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房地产经纪;企业形象策划、文化活动策划、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从事广告业务;会务服务;动漫及衍生产品的设计、销售;文化用品、首饰、工艺美术品的销售;信息系统设计、运行维护;信息咨询;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物业管理;家政服务;清洁服务;除“四害”消毒杀虫服务;机电工程施工;日用百货的销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家电设备、机电设备上门维修;机电工程上门安装;服装清洗服务,为公寓提供管理服务。许可经营项目是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餐饮服务;提供机动车停放服务;养老服务;电梯上门维修;游泳馆的经营;美容美发服务。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为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文产公司总资产为19,438.39万元,净资产为4,745.5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29,083.14万元,净利润为284.79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文产公司为深圳广电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预计2023年公司与文产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不超过1,095.40万元。
5、 关联人五:华夏城视
华夏城视法定代表人为岳川江,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鹏程一路广电大厦24层,注册资本为29,814.58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平面设计、经营广告业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商品(设备)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运营城市联合网络电视台、节目制作、技术服务、版权销售、设备租赁等、增值电信业务;预包装食品销售。截至2022年12月31日,华夏城视总资产为18,133.88万元,净资产为16,346.61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4,830.01万元,净利润为300.40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华夏城视为深圳广电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预计2023年公司与华夏城视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万元。
6、关联人六:广信传媒
广信传媒的法定代表人为王斌,住所为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丽水路1128门牌号深圳广电集团卫星地球站3层,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从事广告业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进行广告经营审批登记的,另行办理审批登记后方可经营);影视设备的技术开发,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电子商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信息咨询(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初级农产品、服装、纺织品、针织品、日用百货、文化用品、体育用品、五金产品、电子产品、玩具、化妆品、首饰、工艺品的批发和零售;经营电子商务;汽车、汽车配件、汽车养护品的销售。许可经营项目是预包装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销售;经营增值电信业务。截至2022年12月31日,广信传媒总资产为13,828.32万元,净资产为10,994.29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4,876.70万元,净利润为1,681.82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广信传媒是华夏城视的全资子公司,属深圳广电集团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预计2023年公司与广信传媒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4万元。
7、关联人七:文交所
文交所法定代表人为吴涛,住所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滨河大道5008号,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商务信息咨询、投资信息咨询、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为文化企业股权、著作权、版权、文化艺术品所有权、收益权以及分拆权益、债权等提供交易、登记、托管、拍卖平台;并开展相关服务:为各类文化产业及项目提供融资配套服务;同时承担地方性文化产权登记职能,办理各类文化产权及权益的托管,提供交易见证、过户、质押登记等各类增值服务;文化产品权益的鉴定与评估服务,各类文化艺术品及无形资产、股权债权、收益权等权益拍卖服务;增值电信业务;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认证机构批准。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文交所总资产为18,312.78万元,净资产为9,622.96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2,108.13万元,净利润为-1,526.64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文交所为深圳广电集团直接控制的法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3.3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情形。预计2023年公司与文交所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56.30万元。
8、关联人八:龙岗融媒集团
龙岗融媒集团法定代表人为罗方史,住所为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恒明ONE 5A栋,注册资本为80,000万元,经营范围为:一般经营项目是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各类媒体平台运营及管理;教育产业项目运营及管理;文体活动项目组织策划;文化创意项目;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舞台艺术造型策划;户外媒体平台运营、摄影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企业管理咨询;商务信息咨询;文化产业项目投资;文化传媒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或物业上从事融媒相关产业经营、创新产业园区运营管理等。文化创意产品、工业产品、工艺礼品的设计、经营与销售;日用百货批发零售;经营进出口业务;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售后服务;为餐饮企业提供管理服务;会议展览、广告类:企业形象策划;策划、组织各类活动;礼仪服务、会务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展览展示策划;文化、旅游、体育产业项目的开发、建设、运营;经营电子贸易;国内贸易;室内装饰工程设计与安装、饰物装饰设计、展台设计搭建;文化、体育用品类:文具用品、体育用品、首饰、工艺美术品的销售。截至2022年12月31日,龙岗融媒集团总资产为95,728.51万元,净资产为82,911.25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11,974.72万元,净利润为271.01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龙岗融媒集团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持有公司4.04%股份,龙岗融媒集团董事长罗方史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6.3.3条第四款规定的情形。预计2023年公司与龙岗融媒集团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上述关联方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签订的协议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条件确定交易金额,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均为参照市场价格或成本加成方式协商确定。具体如下:
1、2023年拟新签订的关联交易协议:
(1)公司拟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电视节目落地传输服务2023年度协议》,协议拟约定:2023年度境内和境外频道的节目传输费价格分别为人民币121万元/频道和385万元/频道,2023年度公司传输深圳广电集团自办电视节目频道8套,买断经营(销售)落地传输业务的电视频道33套(其中境外电视节目频道5套,境内电视节目频道28套),收取传输费6,281万元;同时,公司新增传输9套高清频道,深圳广电集团向公司支付维护费共计15.3万元。以上两项预计产生关联交易6,296.3万元。深圳广电集团于每季度中期平均预付节目传输费,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双方应就上一年度的传输费进行结算,深圳广电集团按照公司实际传输的节目频道套数和约定的单价支付传输费。协议有效期限为1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协议期满后,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下一年度的续约事宜。
(2)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宝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宝网络”)拟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电视节目落地传输服务2023年度协议》,协议拟约定:2023年度频道的节目传输费价格为人民币31万元/频道,2023年度天宝网络传输深圳广电集团自办电视节目频道8套,买断频道19套,收取传输费837万元;深圳广电集团于每季度中期平均预付节目传输费,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双方应就上一年度的传输费进行结算,深圳广电集团按照天宝网络实际传输的节目频道套数和约定的单价支付传输费。协议有效期限为1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协议期满后,双方协商确定下一年度的续约事宜。
(3)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隆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隆网络”)拟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电视节目落地传输服务2023年度协议》,协议拟约定:2023年度频道的节目传输费价格为人民币30万元/频道,2023年度天隆网络传输深圳广电集团自办电视节目频道8套,买断频道19套,收取传输费810万元;深圳广电集团于每季度中期预付节目传输费,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双方应就上一年度的传输费进行结算,深圳广电集团按照天隆网络实际传输的节目频道套数和约定的单价支付传输费。协议有效期限为1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协议期满后,双方协商确定下一年度的续约事宜。
(4)根据2022年营销推广及未来工作计划评估,公司2023年拟与深圳广电集团(含广告中心)合作,通过广告投放、赠报等进行业务广告投放,具体以实际发生合作为准,预计2023年总金额不超过50万元。
(5)公司拟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直播传输协议》,协议拟约定:深圳广电集团负责2023年全部直播赛事、会议、新闻的整体电路提供,租用公司在深圳市内的天威网络光纤链路,完成公司在深圳市天威网络各光纤节点——乙方中心机房——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光纤信号传输端口之间的视音频信号传送,传输费用标准为每场次3,000元,双方每季度结束后结算前一季度传输费,本协议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预计2023年深圳广电集团支付的直播传输金额不超过5万元。
(6)公司拟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有线数字电视产品购销合同》,合同拟约定:深圳广电集团拟向公司采购付费频道以及时移回看,订购的一年期付费节目频道以及时移回看。本合同有效期拟为一年,自2023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止。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24万元。
(7)公司拟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有线数字电视产品购销合同》,合同拟约定:深圳广电集团向公司采购有线数字电视产品以及基本收视维护服务。合同有效期拟为一年,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3万元。
(8)公司与广信传媒于2015年10月签订了《天威商企IDC专线互联网接入合同》,合同约定:广信传媒因开展业务的需要,将设备托管在公司机房,并接入中国宽带互联网。广信传媒按照以下标准向公司缴纳费用:①机架费用:单价4,500元/月/机架;②带宽:动态包月,最小计费单位为1M,不足1M按1M计费,单价为20元/M/月;③IP地址费用:20元/月/个。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合同,若一方未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延长一年,延长次数不受限。本协议到期后双方无异议,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继续执行本协议,有效期自2022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2日。
公司和广信传媒拟在2023年10月22日本合同到期后继续执行,有效期自2023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2日。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5.4万元。
(9)公司与华夏城视于2015年10月23日签订了《天威商企IDC专线互联网接入合同》,协议约定:华夏城视向公司采购互联网接入服务,选择产品为商企IDC专线,华夏城视按照以下标准向公司缴纳费用:①机架费用:单价4,500元/月/机架;②带宽:动态包月,最小计费单位为1M,不足1M按1M计费,单价为20元/M/月;③IP地址费用:20元/月/个。本协议自2015年10月23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协议到期后,双方若无异议,自动延续1年,延长次数不限。本协议到期后双方无异议,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继续执行本协议,有效期自2022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2日。
公司和华夏城视拟在2023年10月22日本合同到期后继续执行,有效期自2023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2日。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10万元。
(10)公司与深圳广电集团于2018年2月1日签订了《互联网出口带宽接入合同》,合同约定:深圳广电集团使用公司500M光纤互联网专线服务,公司向深圳广电集团提供32个公网IP地址,月使用费39,000元,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免月使用费,公司以银行托收方式,每月5号在深圳广电集团银行账户内收取当月的月使用费,自开通之日起生效,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合同,若一方未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延长一年,延长次数不受限。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双方继续执行本协议,有效期自2022年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
公司和深圳广电集团拟在2023年1月31日本合同到期后继续执行,有效期自2023年2月1日至2024年1月31日。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50万元。
(11)深圳广电集团就“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文化数据交易系统服务器部署项目(一期)”采用谈判方式进行采购,邀请公司就该项目货物及服务进行谈判,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参与了投标本次项目,中标后公司与文交所于2022年5月10日签署了《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文化数据交易系统服务器部署(一期)光纤专线和机柜租用合同》,合同约定:文交所租用公司的光纤专线和机柜,年度服务费含税总价为人民币55.6万元,包含①机柜租赁费5.34万元/年/个,6个机柜的年租赁费为32.04万元;②100M互联网出口费用(租赁机柜使用)2.16万元/年;③1000M专线(天威至文交所)租用费:4.8万元/年;④100M深圳到北京歌华长途链路租用费16.6万元/年。光纤专线全部开通后由文交所验收合格并在公司出具的完工通知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公司开始计费,并按照每年度进行计费;文交所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分四次支付合同费用,每次支付合同总额的25%,签订合同并开通路线后30日内,向公司支付首笔合同款139,000.00元;于2022年7月15日之前,向公司支付第二笔款项139,000.00元;于2022年10月15日之前,向公司支付第三笔款项139,000.00元;于2023年1月15日之前,向公司支付第四笔款项139,000.00元。本合同服务期限为1年,自本线路开通之日起算。
公司和文交所拟在上述合同到期后继续执行,有效期自2023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10日。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55.6万元。
(12)公司拟与广视后勤签订《有线信息传输大厦物业管理协议》,协议拟约定:就公司自用的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3369号有线信息传输大厦10、11层委托广视后勤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二十四小时室外安全监控;保安巡逻;房屋建筑本体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定期消杀;消防安全、公共秩序和治安秩序、突发事件秩序、疫情事件秩序等),计费面积约2360平方米,物业管理服务费为29元/平方米/月。机房投产后产生相应使用的电费,经协商,增容后采用两部制电价。本合同有效期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465万元。
(13)公司与深圳广电集团于2021年5月31日签订了《龙华机房运营合作协议》,协议约定:深圳广电集团同意委托公司承担深圳广电集团位于深圳市龙华区清庆路1号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文化创意产业园1#办公楼1层机房(以下简称龙华机房)的运营工作,并将龙华机房的使用权、运营权和管理权委托给公司,深圳广电集团保留龙华机房所有设备的所有权及处分权,公司获得委托期间运营龙华机房所产生的收益,公司与物业出租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和物业管理方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公司承担龙华机房运营和管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费、物业管理费、专项维修基金、水费和电费、人员工资及劳务费和机房设备维修费用等。若公司拒绝或迟延支付上述费用导致影响龙华机房的正常使用由公司承担不利后果,届时深圳广电集团有权要求公司全额支付并立即收回龙华机房整体的使用权、运营权和管理权及收益权。公司应在合同有效期内每年8月1日前,将本合同约定的设备使用费人民币425,000.00元一次性付清给深圳广电集团,如公司延迟支付的,应向深圳广电集团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延迟支付超过15日的,深圳广电集团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合同总金额(即一年的机房设备使用费42.5万元)30%的违约金。本合同任何一方均无权提前解除,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即一年的机房设备使用费42.5万元)3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偿付对方损失,违约方还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本合同有效期从2021年6月1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和深圳广电集团在2022年5月31日本合同到期后继续执行上述协议,有效期一年,自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
双方拟在2023年5月31日本合同到期后继续执行,有效期自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
同时,为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双方拟签订《固定资产委托保全管理协议》(即原《龙华机房运营合作协议的补充协议》),协议拟约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深圳广电集团将龙华机房设备,总额为人民币1,274,773.00元的资产委托给公司管理,设备产权归属深圳广电集团,由公司使用、运营和管理。固定资产保全率需达到100%;资产发生故障或资产不能正常使用时,公司应当及时告知深圳广电集团;资产发生故障需维修时,公司必需征求深圳广电集团的同意;维护费用由公司负责,需要深圳广电集团负责支付的,需经深圳广电集团批准;资产发生划转、报损、报废时,公司需报深圳广电集团批准;每年度终了30天内,公司须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普查,并将普查情况报深圳广电集团;深圳广电集团可对资产进行检查,委托管理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协议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42.5万元。
(14)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天威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威广告”)天威广告拟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2023年度天威开机、EPG广告服务协议》。天威广告拟通过平台(2023年公司、天宝网络和天隆网络的有线数字电视终端用户)投播开机广告和EPG广告,EPG广告按双方约定的刊例价结算。双方结算根据OA投播件以及双方确认的《广告排期表》和《素材审核单》,每年结算1次,次年1月结算上年度的播出金额。若未能按约履行付款义务,每逾期1日,按应付广告款项的千分之一每日计付违约金。本合同有效期限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50万元。
(15)天威广告拟与广视餐饮签订《合作协议》,协议拟约定:公司通过开机广告、EPG广告资源宣传“广视优品”微信小程序及相关商品,通过宣传所获得的税后利润双方按照5:5比例进行分成,预计在合作期内获得分成金额不超过50万元,每月结算一次,以银行转账方式收取,双方于每月3日开始对上月分成费用进行对账,于5日内完成。广视餐饮无合理原因未向天威广告支付利润分成,以应付款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天威广告支付迟延付款违约金,经天威广告催告仍不履行的,天威广告有权立即停止合作并要求广视餐饮支付20万元的违约金;任何一方均无权提前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本年度内分成收益的30%的违约金,且违约金数额不低于20万元。本协议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预计天威广告2023年获得的分成金额不超过50万元。
(16)公司拟与广视餐饮签订《餐饮服务委托管理合同书》,合同拟约定:广视餐饮为公司管理食堂的餐饮加工、餐饮出品和餐饮服务等服务,公司用餐人数上限为550人,公司负责提供职工食堂场所,并负责食堂的装修,以及食堂设备、餐具、消防设施等具备开展餐饮服务的全部设施配置,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供广视餐饮工作人员使用;公司负责食堂的会计核算,监督食堂成本费用开支,公司有权对膳食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广视餐饮负责食堂各项开支的审核、审批工作和贵重物品申购计划报批,负责食堂的管理,按本合同约定向公司员工提供供餐服务,接受公司对成本费用开支的监督。公司每月对职工食堂专项补贴人工服务费用开支270,000元,每月月初由广视餐饮向公司提供增值税发票及人工服务费明细清单结算当月费用。此外,公司每年向广视餐饮支付30万元委托管理服务费,用于广视餐饮派驻食堂工作人员的培训费和管理费,管理服务费年末支付,具体支付额度视食堂年度成本控制结果而定,若年度食堂收支满足合同约定条款的,则全额支付管理服务费,否则将从年度管理费中核减食堂亏损部分及处罚扣款后,按余额支付年度管理服务费。本合同有效期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354万元。
(17)公司拟与广视后勤签订《广电集团文创中心天威楼层物业服务协议》,协议拟约定:①就公司使用的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6001号广电集团文创中心2、3、4、8、22、23层房产,委托广视后勤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二十四小时室外安全监控;保安巡逻;房屋建筑本体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定期消杀;消防安全、公共秩序和治安秩序、突发事件秩序、疫情事件秩序等),总计费面积为9,038.11平方米(根据最新测绘面积核定),物业管理服务费为30.25元/平方米/月(该费用包含正常工作时间内的中央空调使用费),公司每月应交物业管理服务费为273,402.83元,水费单价为5.093元/立方米,电费单价为1.25元/度。②公司可自行支配使用的产权车位共计37个,收费标准(含税)为250元/月/车位,公司每月应向广视后勤支付停车费用9,250元。③广视后勤安排2名安保人员,安保人员基础费用标准为8,600元/月/人,2人共计17,200元/月,由公司提供住宿。如因公司工作需要而产生的安保延时服务,公司按照35元/小时/人标准支付相应的安保延时服务费用,公司需指派专人负责与广视后勤对接安保延时服务申请与费用结算工作。除前述基础费用和延时服务费用,公司无需就广视后勤提供的安保服务支付其他任何费用;④中央空调加时服务收费标准按照350元/小时计算,空调提供使用范围包括文创中心2、3、4、8、22、23层共6层。公司指派专人负责与广视后勤对接加时空调申请及费用结算工作,预计年发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超出部分,双方再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公司根据空调申请实际使用时长按月支付给广视后勤,结算方式与物业管理费相同;⑤增加保洁服务费用标准为7,600元/月/人。本协议有效期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400万元。
(18)公司拟与广视后勤签订《有线信息传输大厦物业管理协议》,协议拟约定:就公司自用的深圳市南山区滨海大道3369号有线信息传输大厦2层及公用部分委托广视后勤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二十四小时室外安全监控;保安巡逻;房屋建筑本体公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定期消杀;消防安全、公共秩序和治安秩序、突发事件秩序、疫情事件秩序等),计费面积约1,750平方米,物业管理服务费为29元/平方米/月,每月应交物业管理服务费约为50,750元。水费单价为6.3元/立方米,电费单价为1.30元/度,节假日空调费为400元/小时,停车场收费标准按政府规定收取。公司应在每月1日前缴纳当月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每逾期1日广视后勤有权按预期缴纳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公司收取滞纳金,广视后勤需要向公司提供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本合同有效期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70万元。
(19)公司拟与广视后勤签订《广电集团文创中心物业管理协议》,协议拟约定:公司就所租赁的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6001号广电集团文创中心16层的1603单元,委托广视后勤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二十四小时室外安全监控;保安巡逻;房屋建筑本体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定期消杀;消防安全、公共秩序和治安秩序、突发事件秩序、疫情事件秩序等),计费面积498.14平方米,物业管理服务费为30元/平方米/月,本体维修基金为0.25元/平方米,每月应交物业管理服务费(含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为15,068.74元,正常工作时间(即周一至周五8:30至18:00)以外的时间及周末、节假日的中央空调费为400 元/小时,水费单价为5.093元/立方米,电费单价为 1.25元/度,公司在每月15日前向广视后勤缴纳当月物业管理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公司按时支付相关费用后,广视后勤需向公司提供正规发票。本协议有效期拟自2023年1月1日至 2023年12月31日止。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30万元。
(20)公司拟与文产公司就租赁文化创意产业园的1栋办公楼1层101房之事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合同书拟约定:公司租赁文产公司位于深圳市龙华区清庆路1号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文化创意产业园的1栋办公楼1层101房,租赁总面积共计1,065.73平方米,单价为60元/平方米/月,房屋租赁用途为办公,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63,943.80元,租金按季支付,公司于每季度次月5日前向文产公司支付,文产公司在收取租金时,应当向公司开具收款凭证,公司合同签订后7日内交纳2个月租金数额作为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127,887.60元;文产公司负责交纳房屋租赁相关的税费;公司应当在收到文产公司提供的收费凭据后按要求及时缴纳费用,否则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滞纳金、违约金及相关法律后果。本合同有效期拟自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止,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90万元。
(21)公司拟与文产公司就租赁文化创意产业园的2栋副楼1层101房之事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合同书约定:公司租赁文产公司位于深圳市龙华区清庆路1号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文化创意产业园的2栋副楼1层101房,租赁总面积共计630平方米,单价为60元/平方米/月,房屋租赁用途为办公,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37,800元,租金按季支付,公司应当于每月5日前向文产公司支付租金,文产公司在收取租金时,应当向公司开具收款凭证,公司合同签订后7日内交纳2个月租金数额作为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75,600元;文产公司负责交纳房屋租赁相关的税费;公司应当在收到文产公司提供的收费凭据后按要求及时缴纳费用,否则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滞纳金、违约金及相关法律后果。本合同有效期拟自2023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止,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55万元。
(22)公司拟与文产公司就租赁罗湖区怡景路2008号国家动漫基地(即广播电视大厦)D004/D005的房屋事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合同约定:文产公司将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路2008号广播电视大楼D004/D005的房屋出租给公司使用,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400.02平方米,租金为60元/平方米/月,租金采取定额计租方式,由公司在每月5日前交纳给文产公司,租金单价为60元/平方米/月,月租金为24,001.20元,文产公司收取租金时,应向公司开具税务发票,本合同有效期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29万元。
(23)公司拟与广视后勤签订《广播电视大厦(动漫基地)分租户物业管理协议》,协议拟约定: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路2008号怡景基地广播电视大厦(即国家动漫基地)D004/D005的房屋由广视后勤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面积为400.02平方米,物业管理服务费为21.5元/平方米,每月管理服务费为8,600.43元,由公司在每月10日前交纳,公司逾期缴纳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照逾期缴纳金额的千分之五收取滞纳金。广视后勤代收水电费,水电费价格依水务局、供电局定价收取。如租赁协议终止,本协议同步终止,公司需要在本协议终止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实际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空调维护费、增加服务费等相关费用。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协议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10.5万元。
(24)公司拟与文产公司就租赁罗湖区怡景路2008号国家动漫基地(即广播电视大厦)D108/D109的房屋事宜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书》,合同约定:文产公司将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路2008号广播电视大楼D108/D109的房屋出租给公司使用,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83.3平方米,租金为60元/平方米/月,租金采取定额计租方式,由公司在每月5日前交纳给文产公司,租金单价为60元/平方米/月,月租金为4,998.00元,文产公司收取租金时,应向公司开具税务发票,本合同有效期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6万元。
(25)公司拟与广视后勤签订《广播电视大厦(动漫基地)分租户物业管理协议》,协议拟约定:位于深圳市罗湖区怡景路2008号怡景基地广播电视大厦(即国家动漫基地)D108/D109的房屋由广视后勤提供物业管理服务,面积为83.3平方米,物业管理服务费为21.5元/平方米,每月管理服务费为1,790.95元,由公司在每月10日前交纳,公司逾期缴纳物业管理相关费用的,每逾期1日,按照逾期缴纳金额的千分之五收取滞纳金。广视后勤代收水电费,水电费价格依水务局、供电局定价收取。如上述租赁协议终止,本协议同步终止,公司需要在本协议终止日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付清实际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费、电费、空调维护费、增加服务费等相关费用。本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协议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2.5万元。
(26)公司与文产公司于2021年签订了《深圳天威政企光纤接入业务合同》,合同约定:文产公司向公司采购一条光纤线路,500M动态光纤产品,公司向文产公司提供1个IP地址,自光纤接入线路开通之日起开始收费。月使用费按照自然月计,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实际使用天数计费,每天按月使用费的1/30计费;不足一天的部分按一天计算。公司采用托收方式,每月月初在文产公司提供的银行账号内收取当月的月使用费,月使用费为229元。本协议第一阶段有效期一年,自线路开通之日起生效,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协商续签,若一方未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解除合同,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延长次数不受限。本合同第一阶段自2021年5月21日至2022年5月20日止。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文产公司继续履行上述合同,期限自2022年5月21日至2023年5月20日止。
公司和文产公司拟在2023年5月20日合同到期后继续延期一年,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0.3万元。
(27)公司与文产公司于2021年签订了《深圳天威政企光纤接入业务合同》,合同约定:文产公司向公司采购一条光纤线路,100M静态光纤产品,公司向文产公司提供1个IP地址,自光纤接入线路开通之日起开始收费。月使用费按照自然月计,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实际使用天数计费,每天按月使用费的1/30计费;不足一天的部分按一天计算。公司采用托收方式,每月月初在文产公司提供的银行账号内收取当月的月使用费,月使用费为1,750元。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2021年5月21日至2022年5月20日止。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文产公司继续履行上述合同,期限自2022年5月21日至2023年5月20日止。
公司和文产公司拟在2023年5月20日合同到期后续期一年,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2.1万元。
(28)公司与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于2022年11月签订了《深圳天威政企光纤接入业务合同》,合同约定: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向公司采购一条光纤线路,1000M动态光纤产品,自光纤接入线路开通之日起开始收费。月使用费按照自然月计,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实际使用天数计费,每天按月使用费的1/30计费;不足一天的部分按一天计算。公司采用托收方式,每月月初在文产公司提供的银行账号内收取当月的月使用费,年使用费为3,900元。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线路开通之日起生效,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协商是否续签,若乙方未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延长次数不受限。
公司和文产公司拟在2023年11月合同到期后续期一年,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0.5万元。
(29)公司拟与文产公司签订《广电金融中心办公区综合布线合同》,合同拟约定:文产公司拟就其所拥有的办公区物业向公司采购光纤产品,由公司为文产公司进行综合布线并提供相应光纤产品,文产公司向公司支付相关产品和服务费用。具体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3万元。
(30)天隆网络拟与文产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拟约定:文产公司将龙岗区龙飞大道500号龙岗制作中心111、211、411租赁给天隆网络使用,租赁面积约为2,757.8平方米,单价为40元/平方米/月,无免租期,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110,312.00元,按季度支付,天隆网络应当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向文产公司支付租金,文产公司负责交纳房屋租赁相关的税费;天隆网络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电视费、电话费、网络费等其他费用,天隆网络应当在收到物业公司缴费通知或文产公司提供的收费凭据后按要求及时缴纳费用,否则天隆网络承担由此产生的滞纳金、违约金及相关法律后果。本协议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135万元。
(31)天隆网络拟与广视餐饮签订《餐饮服务供应协议书》,合同拟约定:广视餐饮为公司提供食堂的餐饮加工、餐饮出品和餐饮服务等工作,早餐标准10元每人、午餐标准28元每人,天隆网络每月向广视餐饮支付21,500元作为综合管理服务费,每月就餐费用经双方审核确认后,由广视餐饮向天隆网络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天隆网络在次月10日前向广视餐饮支付综合管理服务费和员工就餐费用。本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预计2022年发生金额不超过120万元。
(32)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宜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和公司”)拟与文产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合同拟约定:宜和公司租赁文产公司在文化创意产业园3栋公寓楼1703室及4栋公寓楼713、812、1110、1204、1205、1209、1212、1306、1312、1411、1606、1707室,房屋建筑面积:597.37平方米,出租房屋为13套。月租金额为20,604元/月,保证金为1个月租金即20,604元,租金按月支付。文产公司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产生的税款、土地使用费、房屋租赁管理费,宜和公司于每月5日前向文产公司支付租金,宜和公司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大厦)物业管理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若宜和公司拖欠租金超过1个月,文产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本合同有效期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30万元。
(33)宜和公司拟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集团呼叫服务采购协议》,协议拟约定:为扩大深圳广电集团电视、广播的收视收听率,扩大广电媒体的传播力、影响力和社会美誉度,宜和公司为深圳广电集团提供呼叫服务,深圳广电集团统筹采购热线新闻报料服务项目,全部费用由深圳广电集团负责,供深圳广电集团各频道、频率免费使用。由宜和公司为各频道、频率每个栏目宣传集团统一客服热线33311111,宜和公司为深圳广电集团所属频道频率做好观众来电服务,保持服务热线畅通,及时、准确整理信息提交给深圳广电集团;热线服务的内容和互动形式由各频道、频率提供,宜和公司负责技术支持与客户平台维护;各频道、频率须将热线服务需求提前3个工作日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给宜和公司,宜和公司提供相关服务,本协议期限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260万元。
2、以前年度签订且在2023年继续生效的关联交易协议:
(1)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了《有线数字电视产品(回看功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深圳广电集团向公司采购高清数字电视产品(回看功能),合计购买户数为23户,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2022年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止,深圳广电集团向公司支付费用共40,120.00元。本合同在2023年继续生效执行。
(2)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深圳广电集团签订《有线数字电视付费频道购销合同》,合同约定:深圳广电集团向公司采购由公司传送的付费节目产品:凤凰电视台+凤凰资讯台、国家地理亚洲频道、HBO家庭影院,购买户数为223户,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2022年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止,深圳广电集团向公司支付采购费用共185,742.00元。本合同在2023年继续生效执行。
(3)公司与广信传媒于2015年10月签订了《天威商企IDC专线互联网接入合同》,合同约定:广信传媒因开展业务的需要,将设备托管在公司机房,并接入中国宽带互联网。广信传媒按照以下标准向公司缴纳费用:①机架费用:单价4,500元/月/机架;②带宽:动态包月,最小计费单位为1M,不足1M按1M计费,单价为20元/M/月;③IP地址费用:20元/月/个。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合同,若一方未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延长一年,延长次数不受限。本协议到期后双方无异议,经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继续执行本协议,有效期自2021年10月23日至2022年10月22日。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和广信传媒同意在2022年10月22日本合同到期后继续执行,有效期自2022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2日。本协议在2023年继续生效执行。
(4)公司与华夏城视于2015年10月23日签订了《天威商企IDC专线互联网接入合同》,协议约定:华夏城视向公司采购互联网接入服务,选择产品为商企IDC专线,华夏城视按照以下标准向公司缴纳费用:①机架费用:单价4,500元/月/机架;②带宽:动态包月,最小计费单位为1M,不足1M按1M计费,单价为20元/M/月;③IP地址费用:20元/月/个。本协议自2015年10月23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年,协议到期后,双方若无异议,自动延续1年,延长次数不限。本协议到期后双方无异议,经公司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1年继续执行本协议,有效期2021年10月23日至2022年10月22日。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和华夏城视同意在2022年10月22日本合同到期后继续执行,有效期自2022年10月23日至2023年10月22日。本协议在2023年继续生效执行。
(5)公司与深圳广电集团于2018年2月1日签订了《互联网出口带宽接入合同》,合同约定:深圳广电集团使用公司500M光纤互联网专线服务,公司向深圳广电集团提供32个公网IP地址,月使用费39,000元,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间免月使用费,公司以银行托收方式,每月5号在深圳广电集团银行账户内收取当月的月使用费,自开通之日起生效,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协商是否续签合同,若一方未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本合同将自动延长一年,延长次数不受限。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2年双方继续执行本协议,有效期自2022年2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本协议在2023年继续生效执行。
(6)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深圳广电集团于2022年签订了《数字电视网关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向深圳广电集团提供数字电视网关设备方案、设计、测试、安装部署施工以及年内上门维保服务,包括提供数字太和G20-C第四代数字电视频道专用网关设备3台,设备单价为24,200元;公司并提供设备调试,调试输出NHK、KBS、CNN、CCTV7高清等频道,调试费用为8,640元,总计价格为81,240元(含税价,设备税率为13%,设备调试税率为6%),合同签订且合同货物全部到货并经深圳广电集团清点合格后,公司出具全额合同款增值税专用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深圳广电集团向公司支付全部合同价款。深圳广电集团逾期支付合同价款的,每逾期一日支付万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的,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深圳广电集团支付合同金额30%的违约金。合同自双方签名并加盖公章之日生效,至双方履行完毕后自行失效。本协议已履行完毕,设备质保期为一年,截止至2023年3月27日,预计2023年度不会发生费用。
(7)深圳广电集团就“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文化数据交易系统服务器部署项目(一期)”采用谈判方式进行采购,邀请公司就该项目货物及服务进行谈判,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参与了投标本次项目,中标后公司与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签署了《全国文化大数据交易中心文化数据交易系统服务器部署(一期)光纤专线和机柜租用合同》,合同约定:文交所租用公司的光纤专线和机柜,年度服务费含税总价为人民币55.6万元,包含①机柜租赁费5.34万元/年/个,6个机柜的年租赁费为32.04万元;②100M互联网出口费用(租赁机柜使用)2.16万元/年;③1000M专线(天威至文交所)租用费:4.8万元/年;④100M深圳到北京歌华长途链路租用费16.6万元/年。光纤专线全部开通后由文交所验收合格并在公司出具的完工通知单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公司开始计费,并按照每年度进行计费;文交所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分四次支付合同费用,每次支付合同总额的25%,签订合同并开通路线后30日内,向公司支付首笔合同款139,000.00元;于2022年7月15日之前,向公司支付第二笔款项139,000.00元;于2022年10月15日之前,向公司支付第三笔款项139,000.00元;于2023年1月15日之前,向公司支付第四笔款项139,000.00元。本合同服务期限为1年,自本线路开通之日起算。本协议在2023年继续生效执行。
(8)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文产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书》,合同约定:由公司租赁深圳广电集团所拥有的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北路6001号深圳广电文创中心16层的1601、1602和1605房产,建筑面积1,109.03平方米,租金标准为132元/平方米/月,月租金146,391.96元,租赁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14日,公司享有1个月免租期,免租期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租赁期限内租金自2023年9月15日起每一年在上一年度租金标准基础上调增5%。公司不得转租;租金按季度支付,公司应于每季度首月5日前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租金,文产公司应当向公司开具收款凭证。租赁期间,文产公司负责交纳房屋租赁相关的税费;公司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电视费、电话费、网络费等其他费用,公司应当在收到物业公司缴费通知或文产公司提供的收费凭据后按要求及时缴纳费用,否则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滞纳金、违约金及相关法律后果。本协议有效期为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14日。本协议在2023年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179万元。
(9)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广视后勤于2021年9月8日签订了《广电集团文创中心物业管理协议》,协议约定:就公司所租赁的深圳广电文创中心16层1601、1602、1605房屋及会议室,委托广视后勤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二十四小时室外安全监控;保安巡逻;房屋建筑本体公用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定期消杀;消防安全、公共秩序和治安秩序、突发事件秩序、疫情事件秩序等),计费面积1109.03平方米,物业管理服务费为30.25元/平方米/月,每月应交物业管理服务费为33,548.16元。水费单价为5.093元/立方米,电费单价为1.25元/度,节假日空调费为400元/小时,停车场收费标准按政府规定收取。公司应在每月5日前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及增值服务费,公司向广视后勤缴纳当月物业管理费、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及增值服务费,广视后勤需要公司提供正规发票。协议期限自2021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14日止。本协议在2023年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41万元。
(10)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深圳广电集团于2022年3月25日签订了《广电金融中心会议中心会议系统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约定:文产公司向公司采购7个会议室会议系统设备管理平台、视频系统、音频系统、控制系统、远程视频会议系统。合同总价为4,659,000.00元,签订合同后120日历天内公司交货至深圳广电集团指定地点。付款方式为分四次付清,双方签订合同后,在公司按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向深圳广电集团出具合同总价3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4个工作日内,深圳广电集团向公司支付合同总价30%,即1,397,700.00元;货物到货并经深圳广电集团清点验收合格、全部货物安装到位、调试完成,在公司向深圳广电集团出具合同总价5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4个工作日内,深圳广电集团向公司支付至合同总价的80%,即2,329,500.00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乙方向甲方出具合同总价格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4个工作日内,深圳广电集团向公司支付至合同总价的97%,即792,030.00元。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在公司向深圳广电集团出具合同总价格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4个工作日内,深圳广电集团向公司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即支付余款139,770.00元。公司对所提供货物实行三包,保修期自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之日起36个月。本协议在2023年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315万元。
(11)公司与文产公司于2021年签订了《深圳天威政企光纤接入业务合同》,合同约定:文产公司向公司采购一条光纤线路,500M动态光纤产品,公司向文产公司提供1个IP地址,自光纤接入线路开通之日起开始收费。月使用费按照自然月计,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实际使用天数计费,每天按月使用费的1/30计费;不足一天的部分按一天计算。公司采用托收方式,每月月初在文产公司提供的银行账号内收取当月的月使用费,月使用费为229元。本协议第一阶段有效期一年,自线路开通之日起生效,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协商续签,若一方未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解除合同,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延长次数不受限。本合同第一阶段自2021年5月21日至2022年5月20日止。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文产公司继续履行上述合同,期限自2022年5月21日至2023年5月20日止。本协议在2023年继续生效执行
(12)公司与文产公司于2021年签订了《深圳天威政企光纤接入业务合同》,合同约定:文产公司向公司采购一条光纤线路,100M静态光纤产品,公司向文产公司提供1个IP地址,自光纤接入线路开通之日起开始收费。月使用费按照自然月计,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实际使用天数计费,每天按月使用费的1/30计费;不足一天的部分按一天计算。公司采用托收方式,每月月初在文产公司提供的银行账号内收取当月的月使用费,月使用费为1,750元。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2021年5月21日至2022年5月20日止。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文产公司继续履行上述合同,期限自2022年5月21日至2023年5月20日止。本协议在2023年继续生效执行。
(13)公司与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于2022年11月签订了《深圳天威政企光纤接入业务合同》,合同约定: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向公司采购一条光纤线路,1000M动态光纤产品,自光纤接入线路开通之日起开始收费。月使用费按照自然月计,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实际使用天数计费,每天按月使用费的1/30计费;不足一天的部分按一天计算。公司采用托收方式,每月月初在文产公司提供的银行账号内收取当月的月使用费,年使用费为3,900元。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线路开通之日起生效,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双方协商是否续签,若乙方未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解除,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延长次数不受限。本协议在2023年继续生效执行。
(14)公司与文产公司于2021年8月签订了《天威无线宽带建设合作协议书》,合同约定:公司在广电金融中心组建无线宽带网络,文产公司向公司提供必须的基本条件(设备安装位置和电源等)和必要的施工及日常维护支持,公司向文产公司提供98个AP无线认证、审计、流量服务,文产公司使用公司WLAN网络的月使用费为8,820元,自WLAN覆盖完工之日起开始计费。月使用费按照自然月计,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实际使用天数计费,每天按月使用费的1/30计费;不足一天的部分按一天计算。文产公司预交WLAN网络使用费12月,合计105,840元,公司采用托收方式,每月5日前在文产公司提供的银行账号内收取当月的月使用费。本协议第一阶段有效期三年,自2021年8月27日至2024年8月26日止,合同到期前一个月,若一方未向另一方提出书面通知解除合同,本合同自动延长一年,延长次数不受限。本协议在2023年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11万元。
(15)公司与文交所于2022年7月签订了《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电子哨兵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在2022年7月20日前向文交所交付“电子哨兵4G版触摸健康码测温一体机+立柱”(以下简称“货物”),交货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滨河大道5008号深圳文化产权交易所大厦,签订合同后,公司向文交所开具合同总金额为7,000元的发票,文交所在收到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总金额支付给公司;货物抵达交货地点后,经双方清点无误,交付给文交所,双方签署《货物交接单》,若发现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有缺件或损坏时,文交所有权拒收货物;公司负责安排运输及购买运输险,并承担运输及保险费用;由于包装不善或货物交付前运输途中的风险致使货物损失,由公司负担;货物交付前的一切风险由公司承担,货物缺件或损坏的,公司负责向有关部门进行查询或索赔;货物质量问题,公司负责1年免费保修,保修期从文交所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1年后实行有偿维修服务。本协议在2023年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0.7万元。
(16)公司和文产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书》,合同书约定:公司租赁文产公司在龙华区清庆路1号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文化创意产业园2栋副楼1层101房,房屋建筑面积630平方米,单价为60元/平方米/月,租赁用途为办公,月租金额为37,800元,保证金为2个月租金即75,600元,租金按季支付,公司于每季度次月5日前向文产公司支付当期租金。免租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0月31日。文产公司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产生的税款,公司负责支付租赁房屋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电视费、电话费和网络费用,公司不得转租,租赁期满,公司若继续租用的,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前第45日向文产公司提出书面续租申请,同等条件下,公司享有优先续租权。若公司发生不支付或者不按约定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达30日、擅自改动房屋主体结构、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或者擅自转租给第三人的情况,则文产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本合同有效期为2022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30日。本协议在2023年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35万元。
(17)公司和文产公司于2022年11月1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公司租赁文产公司坐落于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负一层的弱电机房-04、弱电机房-05,房屋实用面积93平方米,单价为120元/平方米/月,租赁用途为数据机房,期限自2022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止,按实用面积计算租金,月租金额为11,160.00元,免租期为2022年11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租赁期限内租金自第4年起每1年在上一年度租金标准基础上调增5%,即:2022年11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月租金标准为人民币11,160.00元/月;自2025年11月1日至2026年10月31日,租金标准为人民币11,718元/月;自2026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租金标准为人民币12,303.90元/月。租金按季支付,公司于每季度首月30日前向文产公司支付当期租金。公司向深圳广电集团交纳2个月租金数额的保证金即22,320元,文产公司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产生的税款,公司负责支付租赁房屋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电视费、电话费和网络费用,公司不得转租,租赁期满,公司若继续租用的,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前180日向文产公司提出书面续租申请,同等条件下,公司享有优先续租权。若公司发生不支付或者不按约定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达30日、擅自改动房屋主体结构、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活动或者擅自转租给第三人的情况,则文产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若深圳广电集团未按约定时间交付租赁房屋达15日,或者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或不交纳应当由其承担的各项费用致使公司无法正常使用租赁房屋的,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本协议在2023年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15万元。
(18)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广视后勤于2021年5月21日签订了《委托管理合同》,合同约定:公司委托广视后勤对公司技术楼、二栋办公裙楼及停车场经营实行专业化、一体化的物业管理,其中技术楼建筑面积为8,000平方米,2栋A、B座办公裙楼面积为4,068平方米,公司向其支付技术楼14.5元/平方米/月和办公裙楼6.5元/平方米/月的物业管理费,合计每月管理费用为142,442元,于每月5日前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当月的物业管理费用;广视后勤根据机关事务服务的内容,向公司收取综合服务费,收费标准为4.10元/平方米/月,合计每月服务费用为32,800元,与当月管理费同时收取,公司以转账方式支付。公司所有公务用车由公司以总额人民币按每年100,000元作为停车场管理费用直接支付给广视后勤,公司公务用车不再另行支付停车管理费用;停车场盈利部分实行净利润分成(该盈利收入不含上述公司支付给广视后勤的公务用车费用),公司分成20%,广视后勤分成80%,利润分成一年结算一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协议在2023年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240万元。
(19)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文产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书》,合同书约定:公司所租赁深圳广电文创中心16层的1603单元,面积498.14平方米,单价为140元/平方米/月,每月租金为69,739.6元,租金在第3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租金标准基础上调增5%,一个月免租期(免租期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日—2022年4月30日),文产公司向公司收取3个月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139,479.20元,租赁保证金仅是公司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保证,文产公司不得无故扣留公司的租赁保证金而拒不退还;租赁期间,文产公司负责支付法律、法规规定应由公司交纳的房屋租赁相关税费,公司承担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电视费、电话费和网络费用,公司另行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并缴纳相关费用。文产公司应于2022年4月1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公司,并保证房屋及附属设施安全、合格;公司应当正常、合理地使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且不得转租;本合同租赁期满,公司需继续租用的,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前45日向文产公司提出书面申请,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或者签订租赁期限变更协议,公司享有优先续租权。本合同有效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本协议在2023年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85万元。
(20)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文产公司继续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书》,合同书约定:公司租赁文产公司位于深圳市龙华区清庆路1号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文化创意产业园的1栋办公楼1层,租赁总面积共计1,065.73平方米,单价为60元/平方米/月,房屋租赁用途为办公,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63,943.80元,租金按季支付,公司应当于每月5日前向文产公司支付租金,文产公司在收取租金时,应当向公司开具收款凭证,公司合同签订后7日内交纳2个月租金数额作为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127,887.60元;文产公司负责交纳房屋租赁相关的税费;公司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电视费、电话费、网络费等其他费用,公司应当在收到物业公司缴费通知或文产公司提供的收费凭据后按要求及时缴纳费用,否则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滞纳金、违约金及相关法律后果;文产公司应于2022年6月1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公司,并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安全、合格;公司应当正常、合理地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用水、用电,未经文产公司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因公司故意或使用不当而造成租赁房屋或附属设施(包括对房屋的装饰装修和增加的设施、设备)出现损坏或故障,由公司负责维修,文产公司不承担维修义务;公司不得转租,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公司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屋的,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前45日向文产公司提出书面续租申请。双方就续租事宜达成一致,且通过文产公司相关招租流程后重新订立租赁合同或者签订租赁期限变更协议进行确定。在同等条件下,公司享有优先续租权。本协议有效期自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止。本协议在2023年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35万元。
(21)公司与深圳广电集团于2021年5月31日签订了《龙华机房运营合作协议》,协议约定:深圳广电集团同意委托公司承担深圳广电集团位于深圳市龙华区清庆路1号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文化创意产业园1#办公楼1层机房(以下简称龙华机房)的运营工作,并将龙华机房的使用权、运营权和管理权委托给公司,深圳广电集团保留龙华机房所有设备的所有权及处分权,公司获得委托期间运营龙华机房所产生的收益,公司与物业出租方签订物业租赁合同,和物业管理方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公司承担龙华机房运营和管理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租赁费、物业管理费、专项维修基金、水费和电费、人员工资及劳务费和机房设备维修费用等。若公司拒绝或迟延支付上述费用导致影响龙华机房的正常使用由公司承担不利后果,届时深圳广电集团有权要求公司全额支付并立即收回龙华机房整体的使用权、运营权和管理权及收益权。公司应在合同有效期内每年8月1日前,将本合同约定的设备使用费人民币425,000.00元一次性付清给深圳广电集团,如公司延迟支付的,应向深圳广电集团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延迟支付超过15日的,深圳广电集团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合同总金额(即一年的机房设备使用费42.5万元)30%的违约金。本合同任何一方均无权提前解除,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金额(即一年的机房设备使用费42.5万元)3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偿付对方损失,违约方还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本合同有效期从2021年6月1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和深圳广电集团在2022年5月31日本合同到期后继续执行上述协议,有效期一年,自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本协议在2023年继续生效执行。
(22)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宜和公司与文产公司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宜和公司租赁文产公司在文化创意产业园2栋办公楼1-2层、5层、8B、9层、2#楼演播厅1-3层,租赁总面积共计5,219.79平方米,月租金总额为262,185.31元,租金每两月支付一次,宜和公司应当在每个支付周期首月15日前向文产公司支付租金,文产公司向宜和公司收取两个月租赁保证金524,370.62元,合同期满如需续租,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前45日提出,本合同有效期为2022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9日。本协议在2023年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320万元。
(23)宜和公司与广信传媒于2022年10月10日签订了《IPTV宜和购物频道B版合作协议》,约定:由广信传媒为宜和公司提供播出平台,宜和公司负责节目制作,编辑及相关销售工作,宜和公司提供商品和节目素材通过广信传媒提供的播出平台在深圳市进行播出合作及分成。合作收益采取销售净毛利额分成模式(扣除配送费用),宜和公司占50%,广信传媒占50%,税项各自承担,合作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至2024年11月30日。本协议在2023年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5万元。
(24)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文交所于2022年6月21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协议约定:双方发挥政策、平台、市场和技术优势,共同推进文化艺术行业与数字经济紧密结合,实现全方位、多元化发展。合作内容为:①推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共同参与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工作;②推进公共文化数字化建设,实施国家文化大数据交易平台重点项目;③建设文化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平台,提供文化艺术行业软件开发和运维服务。双方指定负责具体工作事项的联络人员,确保双方战略合作顺利开展,各项具体合作及涉及成本支出、收益分配等事宜,双方另行签署协议。合作金额三年内不超过1,000万元。本协议合作期限为3年,有效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上述《战略合作协议》框架下,就文交所需要的新应用的开发、系统运维及系统管理协助事宜,公司与文交所于2022年6月21日签订了《系统建设和运维协议》,协议约定:由公司承担文交所新应用的开发、系统运维及系统管理协助。公司对文交所提出的新业务需求、重大功能扩展,及时进行功能需求分析,并报文交所书面确认后实施;应用开发完毕后,公司需将系统源代码、超级管理员账号等技术文件提供给文交所。公司在系统运维过程中,认为系统需要升级相关的硬件与软件时,公司有责任提供功能扩展与升级解决方案;系统发生故障时,文交所应及时向公司报告故障现象、错误信息等,以便公司及时分析故障,及时解决问题;文交所应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为公司的工程师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和其他工作条件;软件开发费用标准为每人月3万元,若按人日统计,1人月=20.83人日;系统运维费按所运维系统合同总金额的15%计算。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协议在2023年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25)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天宝网络与文产公司于2022年9月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由天宝网络租用深圳市龙华区清庆路1号深圳广播电影电视文化创意产业园2栋3层A区,面积672平方米,月租金为30,240元,租金自第三年起每一年在上一年度租金标准基础上调增5%,即 2024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月租金标准为人民币31,752元。天宝公司应于每月5日前向文产公司支付租金,如需续租,天宝网络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45日向文产公司提出书面续约申请,合同期限为2022年9月15日至2025年9月14日。本合同在2023年度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40万元。
(26)宜和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宜和购物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和商贸”)与深圳广电集团于2022年7月1日签订了《委托代理运营协议》,协议约定:①由宜和商贸代理运营深圳广电集团MCN工作组,工作组通过使用宜和商贸在互联网电商平台(包括但不限于抖音、快手、小红书、B站、腾讯短视频平台)的店铺或注册账号开展短视频达人经营、MCN机构经营及直播带货等业务。根据各个平台和实际经营要求,本项目代运营的收入部分可由宜和商贸公司代收,后由深圳广电集团向宜和商贸公司开具对应项目的增值税发票并进行结算。②宜和商贸负责该项目组的人员招聘和薪酬发放,以及直播场地的租赁等各项事宜,以上费用由深圳广电集团负责,于每月20日前向宜和商贸预付次月费用,宜和商贸须向深圳广电集团提供费用清单,MCN工作组须协助宜和商贸公司向深圳广电集团提供结款的相应等额合法票据。③深圳广电集团按照2万元/年的标准向宜和商贸支付代运营服务费,在本代运营协议约定内容实施前一次性支付至宜和商贸指定账户。本协议期限为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本协议在2023年度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27)宜和商贸与文产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宜和商贸租赁深圳广电集团文产公司在福田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大厦西裙楼4层A401号,租赁面积为84.37平方米,月租金额为13,499.20元,宜和商贸公司应当于每月5日前向文产公司支付租金,公司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交纳2个月租金数额作为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26,998.40元;物业管理费金额为35元/平方米/月。文产公司负责交纳房屋租赁相关的税费;公司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费、电费、燃气费、物业管理费、电视费、电话费、网络费等其他费用,公司应当在收到物业公司缴费通知或文产公司提供的收费凭据后按要求及时缴纳费用,否则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滞纳金、违约金及相关法律后果;文产公司应于2022年10月1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给公司,并保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安全、合格;公司应当正常、合理地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安全用水、用电,未经文产公司同意,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因公司故意或使用不当而造成租赁房屋或附属设施(包括对房屋的装饰装修和增加的设施、设备)出现损坏或故障,由公司负责维修,文产公司不承担维修义务;公司不得转租,本合同租赁期限届满,公司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屋的,应于租赁期限届满之日前180日向文产公司提出书面续租申请。本合同有效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
宜和商贸与文产公司于2022年10月1日同时就上述租赁房产事项签署了《房屋租赁补充协议》,并约定:双方同意宜和商贸租赁深圳广电集团文产公司在福田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大厦西裙楼4层A401号,租赁面积为84.37平方米,租赁期限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月租金额为13,499.20元,租赁履约保证金为26,998.40元,物业管理费履约保证金为5,905.00元。宜和商贸当月租金必须在当月5日前付清,预期支付房租,文产公司有权收取逾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计收标准为:逾期支付未超过30日的,每逾期一日,按拖欠日乘以拖欠租金总额的1%,逾期支付超过30日的,文产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不予返还租赁履约保证金,并要求宜和商贸支付月租金2倍的违约金,同时宜和商贸仍须向文产公司支付欠缴租金。文产公司延迟交付房屋1个月以上,或无正当理由不承担维修责任支付维修费用,致使文产公司无法使用达30日以上,或出租房屋出现结构安全隐患达30日以上,视为文产公司违约,宜和商贸有权宣布解除协议并要求文产公司赔偿因此造成的实际直接经济损失。本补充协议有效期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上述《房屋租赁合同》和补充协议在2023年度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25万元。
(28)宜和公司和深圳广电集团于2022年12月签署了《合作协议书》,合同约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合作开展“深圳海鲜年度庆典”专场活动。由海洋渔业局组织深圳渔业企业提供安全、可靠的优质水产品,公司和深圳广电集团通过各自的传播优势,多渠道搭建深圳水产品销售平台,对双方合作的水产品推介专场活动进行媒体宣传、组织渠道销售,并按照销售毛利(销售额-进货成本)后各50%进行分成,本次专场活动销售期限为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31日,以1个自然月为结算周期,双方将于活动结束后进行结算。深圳广电集团负责提供在自有播放媒介平台进行本次活动的宣传推广[包括但不限于“第一现场”新媒体(公众号、抖音官方账号、用户群)、壹深圳app、壹深圳H5页面广告位],并在“壹深圳”平台直播;宜和公司负责在 “宜和购物”TV渠道进行直播,以及通过宜和抖音—“宜和购物”官方账号宣传推广。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协议签订生效之日起计算,如在合同届满前2个月,经双方评估协商一致,可再行续签合作协议。本协议在2023年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29)天隆网络与龙岗融媒集团于2022年签订了《货物采购合同》,合同约定:天隆网络为龙岗融媒集团采购广播电视传输、网络、监控系统设备,采购设备金额为247.5万元(含税),天隆网络对所供设备自龙岗融媒集团终验合格之日起2年内免费保修,电视信号互联光缆线路提供1年免费保修,合同签订后90天内,天隆网络将设备在指定地点安装调试,龙岗融媒集团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天隆网络支付30%,天隆网络将货物送到龙岗融媒集团指定地点完成交付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30%,完成安装调试并经初验合格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35%,剩余5%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终验合格且保修期间届满经双方确认后10日内支付。本合同在2023年继续生效执行,预计2023年发生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接受关联方提供的劳务及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等,可以充分利用其完善的后勤、辅助保障系统,也可使公司和各关联方之间实现资源的充分共享和互补,使公司集中精力于经营管理,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节目传输、互联网接入、光纤租赁、直播传输、机架及宽频接入、销售付费节目、购销服务、呼叫热线服务、广告宣传、代理运营、应用开发和系统运维、物业租赁、接受物业管理、餐饮服务和合作经营等是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持续发生的交易行为,预计以上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以公允的价格和交易条件及签署书面合同或协议的方式,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3、公司相对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关于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内部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未发现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议案所述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所述关联交易项目依据了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交易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表示同意。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和独立董事意见。
3、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1日
证券代码:002238 证券简称:天威视讯 公告编号:2023-007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10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确定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2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2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2月20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6001号深圳广电文创中心23层公司23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如下:
■
(1)上述议案1、议案2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参见2023年2月11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2023-005号《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和2023-006号《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股东大会就议案1进行表决时,关联股东深圳广播电影电视集团和潜在关联股东深圳市龙岗区融媒文化传播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须回避表决;
(3)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因涉及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2月21日—2023年2月24日的9∶00至12∶00,14∶00至17∶00,及2023年2月27日的9∶00至12∶00。
2、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6001号深圳广电文创中心802公司证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刚、林洁明
联系电话:0755-83067777,或83066888转3002、3211。
传真号码:0755-83067777 电子信箱:do@topway.cn。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彩田路6001号深圳广电文创中心802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编:518036。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所要求的证件到场;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38”;投票简称:“天威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普通股 股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23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附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