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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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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3-001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3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2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8名,实际参加董事8名,董事岑国建、周国英、胡清、钟德刚、余丹丹、童群、周忠现场出席会议,董事宋小明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岑国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8票,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保荐机构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3、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3-002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2月3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2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罗杰波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3票,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三、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2月10日

  证券代码:002896         证券简称:中大力德         公告编号:2023-003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 利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08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7,00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期限6年。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发行270万张,发行价为每张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27,0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会计师费、律师费、评级机构费用、信息披露费、手续费等不含税发行费用613.4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6,386.6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中汇会验[2021]7453号《验资报告》。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以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目前尚未使用完毕,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1、额度及期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品种为发行主体是银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现金管理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现金管理产品。

  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①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②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 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 公告。

  3、投资决议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4、实施方式:公司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在上述额度范围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5、资金来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

  三、现金管理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现金管理产品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 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控制风险: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现金管理产品进行投资。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现金管理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定期对所有现金管理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董事会应当对投资现金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核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年2月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并讨论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监事会意见

  2023年2月9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发表意见如下:在保障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中大力德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中大力德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安信证券对中大力德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中大力德智能传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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