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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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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天音控股      证券代码:000829      公告编号:2023-003号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6日以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发送至全体董事。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子公司对外投资产业基金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产业布局,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音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音通信”)拟向共青城创东方华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科基金”)增加投资16,000万元人民币,用于对优质产业互联网项目扩大投资。本次投资完成后,天音通信出资额由26,000万元人民币增加为42,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32.3077%,深圳市阿拉格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由32,5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 16,5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12.6923%,华科基金目标总规模为130,000万元人民币不变。

  本次投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二、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张黎女士由于个人原因将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经审议,同意增补熊政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3年2月27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6)。

  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议案。

  特此公告。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2月10日

  证券简称:天音控股      证券代码:000829     公告编号:2023-004号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参与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基本情况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对外投资产业基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音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音通信”)与深圳市创东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产业基金,基金名称为共青城创东方华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科基金”)。该基金目标规模为 130,000 万元人民币,投资方向为产业互联网,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出资 26,000 万元人民币,持有华科基金 20%的合伙份额。截至目前,华科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为进一步加强产业布局,公司子公司天音通信拟向华科基金增加投资16,000万元人民币,用于对优质产业互联网项目扩大投资。本次投资完成后,天音通信出资额由26,000万元人民币增加为42,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32.3077%,深圳市阿拉格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由32,5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 16,5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12.6923%,基金目标总规模不变。

  2、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2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子公司对外投资产业基金的议案》。

  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或者导致同业竞争,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基金份额的认购。

  二、交易方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企业名称:深圳市创东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067982037J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肖珂

  成立时间:2013年4月28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

  股权结构:深圳市创东方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深圳市创东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为P1007460)。

  深圳市创东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核查,深圳市创东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其他有限合伙人

  1、肖嘉宁

  身份证:362*************36

  住所:深圳市南山区****

  2、深圳市阿拉格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FRMWN92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香蜜湖街道竹林社区紫竹七道17号求是大厦西座1209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苏淯

  成立时间:2019年8月29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苏淯持有82%股权、丁卫红持有10%股权、新余市东育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有8%股权。

  经核查,深圳市阿拉格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北京宽东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228076584524H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北街6号3号楼3层-2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段进生

  成立时间:2013年8月26日

  经营范围:技术推广;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卫星接收设备除外)、电子元器件;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策划;计算机系统的设计、集成、安装、调试和管理;软件开发;通讯设备、电子元器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等。

  股权结构:宽东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55%、宁波达承升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宁波宽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5%、宁波伙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0%。

  经核查,北京宽东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共青城弘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399NKH98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注册资本:28500万元人民币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前海弘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0年7月3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投资管理,创业投资,股权投资,项目投资,实业投资。

  股权结构:深圳市好人好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50%、深圳市前海弘源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出资比例50%。

  (三)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管理人员与以上各合作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也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

  三、本次增资后产业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共青城创东方华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基金规模:13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2年4月12日

  经营场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备案编码:SZA533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创东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投资方向:产业互联网的产业链上下游的优秀企业

  基金期限:本基金期限预计为7年,其中投资期为自基金成立之日起算5年,投资期结束后至基金期限届满的期间为退出期。

  增资后天音通信将持有华科基金32.3077%股权,增资前后华科基金的股权结构如下:

  ■

  四、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经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人一致同意,《共青城创东方华科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合伙协议》”)仅对合伙人名单中天音通信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阿拉格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出资金额及出资比例修订,天音通信出资额由26,000 万元人民币增加为42,0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32.3077%,深圳市阿拉格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出资由32,5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 16,500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12.6923%。《合伙协议》其他内容不变,主要内容如下:

  1、合伙人类别:基金合伙人分为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两类。普通合伙人深圳市创东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为华科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代表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伙企业对外签订投资合同,开展投资经营活动,同时负责合伙企业经营和日常事务管理。

  有限合伙人由天音通信、肖嘉宁、深圳市阿拉格拉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宽东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共青城弘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担任。

  2、合伙人及其出资金额: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为深圳市创东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30万元,占合伙企业目标合伙金额的0.1%,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29,870万元,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总额为合伙金额的99.9%,并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承担责任。

  3、合伙资金到位:合伙人的合伙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30,000万元,根据项目投资进度分期到位,并汇入合伙企业指定帐户,具体金额及到位时间以执行事务合伙人发出的缴付出资通知书通知的为准。

  4、 合伙期限:指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合伙期限,自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本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为10年。

  5、投资决策委员会:由3名委员构成,其中执行事务合伙人指定2名资深专业人士,天音通信推荐1名。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由投资决策委员会投票决定,每名委员具有一票投票权。投资项目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全体成员同意方能通过。

  6、基金管理费:在基金的投资期内,基金管理人按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1%/年标准向基金收取管理年费。如果按前述约定费率得出某一基金年度管理费高于700万元,则该基金年度的管理费按700万元计。

  7、收益分配:基金的门槛收益率为8%/年。对于基金的收入,在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如有剩余,各合伙人按以下顺序进行分配:

  1)先按照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直至返还全体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

  2)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额取回8%/年的门槛收益;

  3)针对有限合伙人出资部分对应的基金收益超过年化收益率8%的部分,基金管理人对该超额收益部分计提5%作为基金管理人的业绩报酬;

  4)进行以上分配后的剩余收益由全体合伙人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

  8、投资退出:在基金期限内,投资项目通过上市流通变现、被战略投资人购并、股权转让等渠道实现投资退出。

  9、违约责任:如违反本协议,不按规定缴纳出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应每日按其应缴纳的出资金额的0.05%向合伙企业交付违约金,该违约金由其他守约方按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五、对外投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

  1、对外投资目的及影响

  本次对产业基金增加投资,有利于公司加大对产业互联网的布局与业务发展,充分把握公司对产业互联网领域业务发展机遇,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通过借助专业机构的投资经验、能力及优势资源,有助于公司获取新的投资机会和利润增长点,不断完善公司的赛道体系建设。本次投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及公司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相关风险

  产业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将受到经济环境、市场变化、投资标的经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投资标的未能达到预期收益的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产业基金增加投资的事项,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夯实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投资资金为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2月10日

  证券简称:天音控股      证券代码:000829     公告编号:2023-005号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张黎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张黎女士由于个人原因将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职务。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情况下,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张黎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不会影响公司及董事会的正常运作。

  公司董事会谨向张黎女士自担任公司董事以来勤勉尽责的工作及其对公 司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2023年2月9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议案》。经审议,同意增补熊政平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补选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2月10日

  附件:

  熊政平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3年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学博士,曾任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中国企业管理武汉培训中心)讲师、蔚深证券有限公司(现英大证券)副总裁、党委书记、巨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兼党委副书记(主持党委工作)、安邦集团高级顾问等职,现任深圳修能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四川科新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年6月至今担任中国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熊政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829       证券简称:天音控股       公告编号:2023-006号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27日(星期一)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2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9:15 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众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21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117号德胜尚城D座(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注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2月10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注2:上述提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 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代理出席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机构投资者出席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2月23日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管理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2月2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7号德胜尚城D座公司证券管理部

  4、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孙海龙

  (2)联系电话:010-58300807

  (3)传真:010-58300805

  (4)邮编:100088

  5、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2月10日

  附件一: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29”,投票简称为“天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累计投票议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2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股东单位:

  委托人身份证号/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或个人)出席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同时代为签署相关会议文件。如没有做出指示,则由本人(本单位)的授权代表酌情决定进行投票。

  ■

  本授权委托书必须由股东或股东的正式书面授权人签署。如持有人为公司或机构,则授权委托书必须盖上公司或机构印章,或经由公司或机构负责人或正式授权人签署。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29       证券简称:天音控股       公告编号:2023-007号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仲裁案件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子公司申请仲裁及财产保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9),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音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音通信”)就其和上海贵酒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酒发展”)、韩啸于2020年3月10日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产权交易合同补充协议》所引起的争议,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及财产保全申请,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9月13日受理仲裁申请,并后续收到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及《财产保全告知书》(2021沪0120财保151号、152号)。

  公司于2022年10月26日在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了《关于子公司申请仲裁及财产保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68号),因本案已立案接近一年仍未审结,导致案涉违约金和逾期利息等各类款项金额大幅增加,且根据《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新的付款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音通信在仲裁程序中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增加了相应的仲裁申请及财产保全申请,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22年8月18日受理仲裁申请,并后续收到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及《财产保全告知书》(2022沪0120财保67号、68号)。

  一、案情进展及裁决结果

  2023年1月19日,经各方友好协商,申请人方、被申请人方签署了《和解协议》,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出具裁决,并于近期收到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决书[2023]沪贸仲裁字第0193号、[2023]沪贸仲裁字第0210号,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案件一

  1、仲裁当事人

  申 请 人一:天音通信有限公司

  申 请 人二: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仲裁代理人: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牛磊律师、萧剀律师、王睿律师、陈昊文律师、李宜峰律师

  申 请 人三:江西赣南果业股份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一:上海贵酒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二:赣州长江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被申请人三:韩啸

  被申请人四:上海临松置业有限公司

  2、仲裁庭裁决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被申请人应向第一申请人指定账户支付和解款共计人民币160,864,495.97 元,其中包括:(1)代第二被申请人支付应付股利欠款本金人民币 125,000,000 元,第一被申请人享有对第二被申请人的追偿权;(2)已付股权转让款延期付款利息人民币 1,381,232.88元;(3)第二被申请人剩余5%股权转让款欠款本金人民币 3,520,421 元;(4)人民币 125,000,000 元股利款逾期后前30日按年化10%计算逾期利息人民币1,027,397.26元;(5)人民币 125,000,000元股利款按照年化 13.5%单利计算自逾期后第31 日至 2023年1月15日的违约金共计人民 币 28,895,547.95元;(6)人民币 3,520,421.00 元剩余 5%股权转让款按照年化 13.5%单利计算自 2022年6月20 日至2023 年1月15日的谕期违约金共计人民币 272,133.37 元;(7)按照 50%的比例承担申请人已发生的除律师费以外的仲裁维权成本费用人民币767,763.51 元(包括本案仲栽费人民币 1,427,870 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 10,000 元以及保全保险费人民币 97,657.02元);

  第一被申请人应于《和解协议》签署日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第一申请人支付首期和解款人民币 66,742,566.97元,于2023 年2月28日前向第一申请人支付剩余全部和解款人民币 94,121,929 元。

  (二)案件二

  1、仲裁当事人

  申 请 人一:天音通信有限公司

  申 请 人二: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仲裁代理人:环球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牛磊律师、萧剀律师、王睿律师、陈昊文律师、李宜峰律师

  被申请人一:上海贵酒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二:江西章贡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被申请人三:韩啸

  被申请人四:上海临松置业有限公司

  2、仲裁庭裁决主要内容如下:

  确认第一被申请人向第一申请人指定账广支付和解款人民币 80,157,842.95 元,其中包括:(1)代第二被申请人支付应付股利欠款本金人民币 45,000,000 元,并享有对第二被申请人的追偿权;(2)已付股权转让款延期付款利息人民币4,934,589.04 元;(3)第二被申请人剩余5%股权转让款本金人民币 17,687,368.42元;(4)人民币4,500万元股利逾期后前30日按年化10%计算逾期利息人民币369,863.01元;(5)人民币4,500 万元股利款按照年化 13.5%单利计算自逾期后第31日至2023年1月15日的违约金共计人民币 10,402,397.26元;(6)人民币17,687,368.42 元剩余 5%股权转让款按照年化 13.5%单利计算自2022年6月20日至2023年1月15日的逾期违约金共计人民币 1,367,257.81元;(7)按照 50%的比例承担申请人已发生的除律师费以外的仲裁维权成本费用人民币 396,367.41 元(包括本案仲裁费人民币 727,963 元、财产保全费人民币10,000 元以及保全保险费人民币 54,771.81元)。

  第一被申请人应在《和解协议》签署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第一申请人支付首期和解款人民币 33,257,433.03 元,于 2023年2月28日前支付剩余全部和解款人民币46,900,409.92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两案已审理终结,仲裁庭根据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材料及庭审中查明的事实,依照当事人约定和法律规定作出终局裁决。天音通信已于近日收到首期和解款人民币 66,742,566.97元、33,257,433.03 元,合计人民币100,000,000元。

  二、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本公告前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存在小额诉讼事项,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事项披露标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在内)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仲裁案件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次仲裁案件对公司的影响有待仲裁裁决后续履行情况而定,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根据裁决书已履行情况对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无重大不利影响。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关注本案裁决书履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媒体上正式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出具的裁决书[2023]沪贸仲裁字第0193号、[2023]沪贸仲裁字第0210号;

  2、《和解协议》。

  特此公告。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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