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从2023年2月9日起增加华安证券为银华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创新药ETF,基金代码:159992)的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
根据本公司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从2023年2月9日起增加长城证券为银华沪深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300价值A,扩位证券简称:沪深300价值ETF,基金代码:562320)、银华中证沪港深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沪港深,扩位证券简称:沪港深500ETF,基金代码:517000)、银华中证机器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机器人50,扩位证券简称:机器人50ETF,基金代码:562360)、银华中证内地低碳经济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低碳ETF,扩位证券简称:碳中和ETF基金,基金代码:562300)、银华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中药,扩位证券简称:中药50ETF,基金代码:562390)、银华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创新药ETF,基金代码:159992)的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
根据本公司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达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从2023年2月9日起增加财达证券为银华沪深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300价值A,扩位证券简称:沪深300价值ETF,基金代码:562320)的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
根据本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从2023年2月9日起增加东方证券为银华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创新药ETF,基金代码:159992)、银华中证光伏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光伏50,扩位证券简称:光伏50ETF,基金代码:516880)、银华沪深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300价值A,扩位证券简称:沪深300价值ETF,基金代码:562320)、银华中证中药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中药,扩位证券简称:中药50ETF,基金代码:562390)的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
根据本公司与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本公司决定从2023年2月9日起增加东吴证券为银华中证创新药产业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创新药ETF,基金代码:159992)的场内申购赎回代办券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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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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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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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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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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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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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