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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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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3-013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阶段:已受理

  ●上市公司及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的损益产生影响:案件尚未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关于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旗下13家分子公司、庞庆华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该案件公司于2023年1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详见公告编号:2023-008)。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京03民初18号民事应诉通知书,现将诉讼案件的最新进展公告如下:

  一、本次案件的基本情况

  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被告: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旗下13家分子公司、庞庆华

  涉案金额:15.73亿元

  关于公司及旗下13家分子公司、庞庆华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2022年4月11日,北京金融法院对上述案件立案并出具应诉通知书,案号:(2022)京74民初823号。由于该案件是保证合同纠纷,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北京金融法院案件管辖的规定》规定的应由北京金融法院集中管辖的案件范围,故该案应属普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北京金融法院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因此该案件由北京金融法院于2022年8月31日向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进行移送。

  二、本次案件进展的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3)京03民初18号民事应诉通知书,案件尚未审理。

  三、本次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该案件尚未进入审理阶段,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

  特此公告。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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