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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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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002354     股票简称:天娱数科    编号:2023—005

  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2月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2月8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中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2月24日下午15:00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8日

  股票代码:002354       股票简称:天娱数科    编号:2023—006

  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2021年度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64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48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29人

  3、业务信息

  2021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业务总收入309,837.8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75,105.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3,612.01万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49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等的审计业务经验;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0,968.97万元;为上市公司同行业审计客户家数:4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三)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措施 2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1 次;8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5 次、监督管理措施 39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纪律处分 2 次。

  三、项目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惠增强,2001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9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7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刘晶静,2018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4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弓新平,2002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6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超过9家次。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三)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四)审计收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度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确定的。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意见

  我们与公司管理层和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沟通,并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对投资者的保护能力进行了核查。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独立完成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独立完成财务报表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工作。

  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和审计工作的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2月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议案将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

  五、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三)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8日

  股票代码:002354         股票简称:天娱数科       编号:2023—007

  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作如下安排: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2月24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2月24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2月2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23年2月24日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2月16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7号达美中心T4座16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1.00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的相关要求,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登记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出席代表身份证;

  (二)个人股东登记须持有本人身份证;

  (三)受个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登记时须持有代理人身份证、委托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四)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异地股东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登记时间

  2023年2月23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

  (六)登记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7号达美中心T4座16层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笛

  联系电话:010-87926860

  电子邮箱:ir@tianyushuke.com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青年路7号达美中心T4座16层

  邮编:100123

  (二)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2354

  (二)投票简称:天娱投票

  (三)议案设置及投票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

  2023年2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一)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现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2023年2月24日召开的天娱数字科技(大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的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年月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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