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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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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00 证券简称:领益智造 公告编号:2023-014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18日和2023年2月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担保事项的议案》。为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2023年度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或其他履约义务提供担保,预计担保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万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进行调配,亦可对新成立的子公司分配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担保事项的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东莞市欧比迪精密五金有限公司及领益智造科技(东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领益”)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福永支行”)签署了《保证合同》,为东方亮彩与中国银行福永支行办理约定的各类业务所形成的债权分别提供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东莞领益与中国银行福永支行签署了《承诺函》,为上述债务提供房产抵押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后被担保公司担保额度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

  被担保人东方亮彩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欧比迪精密五金有限公司及领益智造科技(东莞)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

  债务人:深圳市东方亮彩精密技术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

  连带保证责任。

  2、主债权

  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3、保证期间

  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4、权利保留

  一方若未行使本合同项下部分或全部权利,或未要求另一方履行、承担部分或全部义务、责任,并不构成该方对该权利的放弃或对该义务、责任的豁免。

  一方对另一方的任何宽容、展期或者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均不影响其根据本合同及法律、法规而享有的任何权利,亦不视为其对该权利的放弃。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794,560.3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的50.27%。其中,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752,931.32万元,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子公司无担保余额,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对母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41,629万元,对参股子公司无担保余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承诺函》。

  特此公告。

  广东领益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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