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3-003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于2023年2月6日以电话、口头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及材料。本次会议于2023年2月7日(星期二)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与会的各位董事均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袁秋丽女士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审议,形成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已于2022年8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34号)。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经与会董事研究,同意公司及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甘肃东方钛业有限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营业部、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隆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事宜。
公司及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甘肃东方钛业有限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监管协议。公司将在上述监管协议签订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2月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于2023年8月16日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意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即存续期延长至2024年8月16日止。存续期内,如果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一年延长期届满前仍未出售股票,可在届满前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及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董事袁秋丽、韩雨辰、谢心语、陈海平、王顺民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2月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三)审议通过《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即将于2023年9月29日到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意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即存续期延长至2024年9月29日止。存续期内,如果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一年延长期届满前仍未出售股票,可在届满前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及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董事袁秋丽、韩雨辰、俞毅坤、陈海平、王顺民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2023年2月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8日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3-004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相关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34号)。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2月7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甘肃东方钛业有限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以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营业部、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隆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项存储和使用。同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设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签署等事宜。
公司及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甘肃东方钛业有限公司将于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监管协议。公司将在上述监管协议签订后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8日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3-005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核钛白”)于2023年2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将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在2023年8月16日到期的基础上延长一年,至2024年8月16日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7月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及2020年7月20日召开的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2020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0年8月1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中核钛白股票已于2020年8月17日全部非交易过户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证券账户名称: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4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4.24元/股,过户股数为77,97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4.90%。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锁定期为12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户之日起(即2020年8月17日)计算,即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届满日期为2022年8月1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已于2021年8月16日锁定期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2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将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在2022年8月16日到期的基础上延长一年,至2023年8月16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量为73,799,563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2.48%。
二、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情况
根据《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案)》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于近日召开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决定将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一年,即存续期延长至2024年8月16日止。
2023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即存续期延长至2024年8月16日止。存续期内,如果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一年延长期届满前仍未出售股票,可在届满前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及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的相关事宜。
四、备查文件
1、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8日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3-006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核钛白”)于2023年2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在2023年9月29日到期的基础上延长一年,至2024年9月29日止。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2020年9月9日召开的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0年9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中核钛白A股股票已于2020年9月30日全部非交易过户至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证券账户名称: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过户价格为4.24元/股,过户股数为40,174,156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96%。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锁定期为12个月,均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当期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即2020年9月30日)计算,即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届满日期为2022年9月29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已于2021年9月29日锁定期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022年2月1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将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在2022年9月29日到期的基础上延长一年,至2023年9月29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量为37,416,159股,占公司最新总股本的1.26%。
二、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情况
根据《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于近日召开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决定将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一年,即存续期延长至2024年9月29日止。
2023年2月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一年,即存续期延长至2024年9月29日止。存续期内,如果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如一年延长期届满前仍未出售股票,可在届满前再次召开持有人会议及董事会,审议后续相关事宜。
三、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延期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已根据相关规定回避表决,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延期的议案》的相关事宜。
四、备查文件
1、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8日
证券代码:002145 证券简称:中核钛白 公告编号:2023-007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在保障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资金需求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2022年12月9日召开了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保本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根据上述决议,近期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继续使用审批额度内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理财产品购买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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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含本次公告)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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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分析
(1)公司购买标的仅限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高风险理财产品,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该投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相关行为,确保资金的安全性。
(1)履行完成审批程序后,将授权公司总裁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务部门具体操作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行监督与审计,定期(每季度一次)审查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审批情况、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3)独立董事应当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
(4)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对理财产品的投资严格把关、谨慎决策,并将与相关业务合作机构保持紧密联系,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具体投资决策时,公司将以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研发、生产、建设需求为前提,并视公司资金情况,决定具体投资期限,因此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公司通过对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的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结构性存款协议》。
特此公告。
中核华原钛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