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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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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81 证券简称:双良节能 编号:2023-009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担保人: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的主债权授信额度总额:30,0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本次担保情况概述

  1、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7日、2022年3月28日分别召开了七届六次董事会、七届十八次监事会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增加对外借款额度的公告》,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融资担保,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公司(含子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方式借款,借款额度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借款的“发生期间”为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借款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提供担保及借款的具体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2022-024、2022-027、2022-028及2022-037)。

  2、公司于2022年6月20日分别召开了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十次临时会议与七届二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对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和《关于增加公司对外借款额度的议案》,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总额增加为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公司(含子公司)通过银行贷款、融资租赁等方式借款,借款额度增加为不超过70亿元人民币,借款的“发生期间”为自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借款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提供担保及借款的具体事项。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2022-075、2022-076、2022-077及2022-088)。

  3、公司全资子公司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借款人”)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以下简称“债权人”或“贷款人”)近期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为保障债务人和债权人之间签订的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的实现,公司作为保证人于2023年2月3日与债权人签订了《保证合同》。

  本次对外担保金额以及将本次担保额度累计计算在内的公司为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均在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70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承租人情况

  1、公司名称: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1年2月22日

  3、注册资本:150,0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吴刚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4MA13U5HQXC

  7、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开发区滨河新区翠湖路35号

  8、经营范围:半导体材料、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太阳能电池、半导体设备、电子元器件、电器机械、石英坩埚、碳碳复合材料、石墨、太阳能设备的开发、生产、加工、销售;光伏电站投资运营;货物的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除外)。

  9、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人民币

  ■

  10、 最新的信用等级状况:不适用。

  11、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等:无。

  12、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双良硅材料为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双良节能投资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债权人情况

  1、公司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2、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204938927595F

  4、成立日期:1994-10-22

  5、法定代表人:郭飞

  6、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钢铁大街24号

  7、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经营的其它金融业务。 一般经营项目:无

  8、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人民币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资信优良,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其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主合同项下之《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保证人: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主债权授信额度总额:30,000万元

  3、担保范围:全部主合同项下主债权本金及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4、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约定的各笔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5、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生效:(1)保证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保证人为自然人的,保证人签字;(2)债权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

  6、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争议向债权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四、《流动资金借款合同》主要内容

  贷款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分行

  借款人: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1、贷款授信额度:30,000万元人民币,为一次性额度(可多次使用)。

  2、贷款授信期限:2024年1月11日止。

  3、贷款利率:人民币固定利率。

  4、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借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贷款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5、争议解决:本合同项下争议向贷款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588,394.78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39.35%。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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