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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0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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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98 证券简称:嘉应制药 公告编号:2023-003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执行法院裁定完成过户登记手续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6日收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证券”)的通知和文件,上海金融法院裁定深圳市老虎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老虎汇”)持有的57,200,000股公司股票交付东方证券抵偿相应金额的债务的事宜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公司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信息,上述股票过户日期为2023年2月3日。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被执行法院裁定情况简介

  根据《上海金融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沪74执4号之二),上海金融法院裁定老虎汇持有的57,200,000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11.27%)交付东方证券抵偿相应金额的债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16日和2023年1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到涉及第一大股东所持股份〈执行裁定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和《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股份过户登记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及《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东方证券执行法院裁定取得老虎汇合计5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7%)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过户日期为2023年2月3日。

  本次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东方证券持有公司股份57,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27%,成为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本次股份被执行法院裁定过户登记完成前后转让双方持股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事项

  1、公司经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信息,上述股票目前已解除质押登记、司法冻结。

  2、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东方证券执行法院裁定取得上述老虎汇所持公司股份后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目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等工作正常开展。

  3、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及《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特此公告。

  广东嘉应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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