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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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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41 证券简称:兴发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3-004
债券代码:110089 债券简称:兴发转债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公司可转债构成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3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赵勇先生出具的《关于本人买卖公司可转债构成短线交易的说明及致歉声明》。赵勇先生于2022年10月31日卖出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兴发转债”(以下简称“可转债”),上述交易行为构成短线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

  1、本次操作前持有债券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0月28日,赵勇先生持有公司可转债2,270张,占公司发行时可转债总数的比例为0.0081%。

  2、本次短线交易说明

  ■

  上述交易行为违反了《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短线交易。在核实过程中,赵勇先生积极配合进行处理,并出具了本次操作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

  本次短线交易行为不具有短线交易的主观故意,亦不存在利用短线交易谋求利益的目的。

  二、本次短线交易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

  公司获悉该事项后高度重视,及时与赵勇先生核实相关情况,赵勇先生亦积极配合、主动补救。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补救措施如下:

  根据《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赵勇先生于2022年10月31日卖出公司可转债2,270张,卖出均价为111.127元/张,即本次短线交易收益为人民币25,258.29元(收益金额的计算方法为:卖出成交金额252,258.29元-买入成交金额227,000.00元=25,258.29元)。上述行为发生后,赵勇先生积极配合公司的核查工作,主动上交本次交易的收益,并就本次交易构成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赵勇先生本次短线交易收益25,258.29元已全数上交公司。

  公司董事会将以此为警示,进一步加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相关工作人员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适用短线交易相关规定的通知》、《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培训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三、赵勇先生的致歉及相关声明

  1.赵勇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交易事项的严重性,并就本次行为向公司董事会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2.赵勇先生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规范买卖股票及其他有价证券的行为,审慎操作,在证券交易系统操作过程中谨慎确认,并将自觉遵守《证券法》关于禁止短线交易的规定,自觉维护证券市场秩序,切实履行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3.赵勇先生声明:此次短线交易未发生在公司披露定期报告的敏感期内,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兴发转债”的情况。本人就本次短线交易行为给公司和市场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湖北兴发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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