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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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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455 证券简称:科捷智能 公告编号:2023-005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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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2月3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高新区锦业路21号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3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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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龙进军先生主持,会议由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黄振宇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董事冯贞远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常璟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独立董事王春黎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独立董事康锐因公出差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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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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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童骏、卢垚冰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主体资格、出席

  会议人员主体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4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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