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2月04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3-006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方斌先生近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相关职务并办理完成离职手续。方斌先生离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方斌先生负责的工作已完成交接,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方斌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与方斌先生签署保密条款及竞业限制条款,方斌先生对其知悉的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方斌先生的离职不影响公司专利等知识产权的完整性。

  一、核心技术人员离职的具体情况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方斌先生近日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相关职务并办理完成离职手续,离职后,方斌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方斌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情况

  方斌先生,2017年11月加入公司,担任公司下属子公司天合云能源互联网技术(杭州)有限公司总经理。在能源管理系统及能源云平台相关领域具有深厚的理论积累和实践经验,任职期间主要负责参与公司综合能效管理平台(工商业)等项目的技术研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斌先生持有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0,418股,方斌先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4,240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将作废。

  (二)参与的研发项目及专利情况

  方斌先生在职期间,主要负责参与公司综合能效管理平台(工商业)等项目的技术研发,目前已完成工作交接,其离职不会对研发项目、部门运营管理造成不利影响。

  方斌先生在任职期间,共参与获得多项发明与实用新型专利,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也不存在影响公司知识产权完整性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的工作开展。

  (三)保密协议及竞业限制情况

  根据公司与方斌先生签署的保密条款及竞业限制条款,方斌先生对其知悉的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方斌先生存在违反保密条款及竞业限制协议相关约定的情况。

  二、核心技术人员离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已建立了完备的研发体系。公司始终注重技术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多年来逐步建立了与行业发展特征及公司发展需求相适应的人才引进和储备机制。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方斌先生外,公司其他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离职情况,公司原有核心技术人员数量为7人,本次变动后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数量为6人,具体人员如下:

  ■

  目前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方斌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措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斌先生已完成与公司研发团队的工作交接,各项研发项目正常推进,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及研发团队能够支持公司未来核心技术的持续研发工作。公司始终重视研发团队的建设,在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的同时,不断进行研发体系、研发团队的建设和完善,通过多种方式为公司研发团队培养后备新生力量,引进优质人才,持续搭建研发人才梯队,确保公司的研发创新及技术进步能力。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1、公司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总体相对稳定,公司的技术研发工作均正常进行,方斌先生的离职不会对公司的研发创新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方斌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参与研发的知识产权所有权均归属于公司,不存在涉及职务成果、知识产权相关的纠纷或潜在纠纷的情形,并且公司与方斌先生已签署保密条款及竞业限制条款,方斌先生对其知悉的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方斌先生的离职不会影响公司知识产权的完整性,不会对公司技术研发、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核心技术及研发项目的工作开展。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4日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3-007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7号)(以下简称“批复”),现将批复文件内容公告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案实施。

  三、本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批复文件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4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