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3-003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3年2月3日上午10:0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五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以电话、文本方式于2023年1月31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轩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向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银行贷款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向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7,810万元银行贷款,期限一年,由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共同为该笔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向南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贷款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向南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最高不超过7,810万元短期贷款,期限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3日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23-004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向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申请银行贷款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向南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贷款并为之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支持子公司的发展,董事会同意控股子公司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申龙”)向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以下简称“柳州银行南宁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7,810万元银行贷款,期限一年,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共同为该笔银行贷款提供保证担保;同意控股子公司广西申龙向南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最高不超过7,810万元短期贷款,期限以实际签署协议为准,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与柳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及南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担保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申龙汽车制造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315979786C
住所:南宁市邕宁区蒲兴大道99号
法定代表人:周纪文
注册资本:286,229.2214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客车、客车底盘、医疗车、工程车、市政工具车、轻型客车、载货车和小型电动汽车及零部件的开发、制造与销售(具体生产类别以工信部核准执行);经营机电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公司关系:公司持有上海申龙100%股权,上海申龙持有广西申龙80.7434%股权,南宁产投新能源汽车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资子公司)持有广西申龙19.2566%股权,广西申龙为公司控股二级子公司。
截至目前,广西申龙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广西申龙的总资产546,498.81万元,总负债185,999.82万元,净资产360,498.99万元,资产负债率34.03%。2021年1-12月广西申龙营业收入32,608.70万元,净利润-6,688.2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2年9月30日,广西申龙的总资产540,985.13万元,总负债188,816.46万元,净资产352,168.67万元,资产负债率34.90%。2022年1-9月广西申龙营业收入27,334.18万元,净利润-3,969.52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
1、广西申龙向柳州银行南宁分行申请最高不超过7,810万元银行贷款。
2、广西申龙向南宁金融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最高不超过7,810万元短期贷款。
担保期限:以实际签署的保证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广西申龙是公司新能源汽车业务的重要实施主体之一,是公司二级控股子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掌握广西申龙的经营管理,本次担保事项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为了支持广西申龙子公司的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共同为广西申龙申请的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意全资子公司上海申龙客车有限公司为广西申龙申请的短期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最近十二个月累计的担保额度总额为31,438.00万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501,704.8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0.3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87,979.82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7.62%。截至公告日,公司逾期对外担保余额为168,588.49万元。
六、备查文件
公司十届五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