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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03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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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58 证券简称:电投产融 公告编号:2023-010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2日14:30。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3号楼1617会议室。

  4.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4,608,881,56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5.612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3,508,796,01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65.177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1,100,085,55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0.434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457,913,76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506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457,913,762股,占公司总股份的8.506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常年法律顾问参加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特别决议议案: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三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贾向明、吴楠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家电投集团产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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