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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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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95 证券简称:精艺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2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及前期信息披露情况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艺股份”“公司”)与上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公司”)、林振因合同纠纷,精艺股份向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经公司与上实公司友好协商,双方达成和解并签署了《和解协议》,上实公司应按照《和解协议》约定按期回购或者指定第三方受让精艺股份持有的面值为450万元的部分债券,剩余面值8,550万元的债券,由上实公司或上实公司指定的第三方于2024年5月28日前回购或受让,林振自愿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负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精艺股份应在收到回购或受让款项后七个工作日内向法院申请撤回该案全部诉讼请求及申请解除该案件项下全部保全措施。

  公司已于2023年1月6日收到上述受让款项并依约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2023年1月31日,公司收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法院准许公司撤诉。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未收到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的资料。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鉴于本次诉讼事项已达成和解且协议正常履行,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造成重大影响。如若相关方后续未能按《和解协议》约定的义务履行,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对涉及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本次披露的重大诉讼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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