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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02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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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7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智度股份”)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续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公司2023年1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3、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4、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2022年12月1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期满及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司的控股股东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智度德普”)计划在公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530,13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除此之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及未来6个月暂无其他明确的增减持计划,但不排除其增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未来有拟实施股份增减持的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因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公司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风险。

  (4)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让的风险。若出现上述情形,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5)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制订了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引导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信心,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公司在考虑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将以自有资金通过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七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一年;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债务履行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回购股份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资金总额

  公司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均包含本数),按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6.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4,615.38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3.62%。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6.5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约2,307.69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81%。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提前届满:

  (1)在回购期限内,如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2、公司不得在下述期间回购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本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1、按照回购资金上限30,000万元、回购A股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6.5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4,615.38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3.62%。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2、按照回购资金下限15,000万元、回购A股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6.5元/股测算,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307.69万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1.81%。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八)管理层关于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影响和维持上市地位等情况的分析,全体董事关于本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承诺

  截至2022年9月30日,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总资产为502,594.6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411,908.92万元。按2022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本次最高回购资金上限30,000万元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截至2022年9月30日总资产的5.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的7.28%。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回购资金总额人民币30,000万元(含)上限不会对公司经营、盈利能力、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股份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全体董事承诺,在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中将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回购不会损害公司的债务履约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公司的控股股东智度德普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公司于2022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期满及未来减持计划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3),公司的控股股东智度德普计划在公告披露后15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5,530,13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截至目前,该减持计划尚在执行中。该减持公司股份系股东自主行为,并已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该减持计划披露时公司并未筹划回购股份事项,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截至目前,除上述智度德普的减持计划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但不排除其增减持公司股份的可能性。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以及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6个月内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将根据证券市场变化确定实际实施进度。若本次回购的部分股份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则未使用的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若发生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的情形,公司将依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并通知所有债权人,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十一)对办理本次回购相关事宜的具体授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审议,为保证本次股份回购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及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回购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回购时机、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各项事宜;

  2、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或其他相关证券账户;

  3、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相关的所有文件;

  4、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本次回购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股价表现等综合情况决定实施本回购方案;

  6、办理与本次回购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通过本次公司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回购股份方案的审议及信息披露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或者员工持股计划,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作出决议,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年2月2日,与本报告披露的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一)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是基于对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将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引导长期理性价值投资,增强投资者信心;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中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的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三)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5元/股,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根据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资金状况,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影响到公司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合法、合规,有利于提升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具有可行性。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回购方案。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回购专用账户的开立情况

  1、股份回购专户的开立情况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该账户仅用于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期间的信息披露安排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将在以下时间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将在定期报告中公布回购进展情况。

  (1)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

  (2)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将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予以披露;

  (3)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4)在回购股份方案规定的回购实施期限过半时,仍未实施回购的,董事会将公告未能实施回购的原因和后续回购安排;

  (5)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将停止回购行为,并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五、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进而导致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风险。

  4、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全部转让的风险。若出现上述情形,存在启动未转让部分股份注销程序的风险。

  5、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2日

  证券代码:000676   证券简称:智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8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

  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

  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3年1月30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特此公告。

  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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