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3-006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数量为114,595,8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7%。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2月3日(星期五)。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83号)核准,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深圳市盛屯汇泽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汇泽”)、深圳市盛屯益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益兴”)、厦门屯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厦门屯濋”)合计3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114,595,897股。
2021年8月3日,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总股本由749,709,058股增至864,304,955股。具体发行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7月3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深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上市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形成后至今,经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非公开发行股票等事项,公司总股本由864,304,955股变更至911,895,872股。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说明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盛屯汇泽、盛屯益兴、厦门屯濋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定,承诺本次认购所获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进行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主体严格履行股份限售相关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资金占用、公司对该股东违规担保等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上述股东违规提供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形。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2月3日(星期五)。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14,595,8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57%。
3、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共计3名,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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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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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股东限售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因此,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盛新锂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
八、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40 证券简称:盛新锂能 公告编号:2023-007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集团”)的通知,获悉盛屯集团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20万股股份划至质押专用证券账户并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用于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之换股事宜并对其本息偿付进行担保。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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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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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不涉及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2,75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1.18%,占公司总股本的3.02%,对应融资余额为45,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7,117.90万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8.94%,占公司总股本的7.81%,对应融资余额为133,500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均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3、本次股份质押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及业绩补偿义务履行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股份质押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