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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01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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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3-003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

  2、会议于2023年1月3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董事10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0人。

  4、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永钢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33,119,391股股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289,650,962股变更为1,256,531,571股,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股份注销相关手续。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4)。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拟注销回购股份33,119,391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1,289,650,962股变更为1,256,531,571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289,650,962元变更为人民币1,256,531,571元。鉴于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05)。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批准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获得通过。

  公司定于2023年2月16日(星期四)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沧园路1号华能紫金睿谷5号楼),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06)。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3-005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33,119,391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鉴于此,公司需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情况如下:

  ■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核批准的内容为准。上述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3-006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批准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星期四)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9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9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公司将于2023年2月11日刊登召开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沧园路1号华能紫金睿谷5号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名称及编码

  ■

  (二)披露情况: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三)特别说明:

  1、上述议案1.00、2.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代码卡、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2月15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与投资者关系部(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沧园路1号华能紫金睿谷5号楼)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代码卡、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的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昭营

  联系电话(传真):025-87730881

  电子邮箱:IR@xntsgs.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沧园路1号华能紫金睿谷5号楼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与投资者关系部(邮编:210000)

  6、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20”,投票简称为“新能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2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授权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备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720         证券简称:新能泰山        公告编号:2023-004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33,119,391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9年2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19年2月28日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5.2元/股(含),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公司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本次回购股份的10%-20%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80%-90%拟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公司于2019年3月6日首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股份回购,截至2020年2月2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3,119,391股,占公司总股本2.568%;本次回购股份最高成交价为5.1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4.6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162,601,373.16元(含交易费用)。2020年2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份回购期限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实施完成。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二、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方案》等有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公司应当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根据目前公司实际情况,鉴于公司已回购但尚未使用的股份即将期满3年,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33,119,391股股份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33,119,391股,总股本由1,289,650,962股减少为1,256,531,571股,具体情况如下:

  ■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最终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

  四、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事项是公司结合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是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及股东权益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我们同意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新能泰山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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