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岭民爆”或“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2号),核准南岭民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在本次交易过程中,相关方出具的主要承诺情况具体如下(本公告中的简称与《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之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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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守法及诚信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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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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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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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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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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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关于拟出售资产权属状况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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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关于业绩补偿保障措施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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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关于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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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关于易普力有关事项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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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关于承继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次交易的全部权利与义务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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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