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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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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2023—013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月1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第三期)的议案》,拟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拟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5元/股,拟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第三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06号)、《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第三期)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临2023-007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2023年1月30日,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股份为29,034,802股,已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6%,购买的最高价为3.49元/股、最低价为3.2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98,866,963.92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166       证券简称:福田汽车    编号:临2023—014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仲裁结果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阶段:仲裁终局裁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申请人。

  ●涉案的金额:借款本金1,620,009,584.73元、借款利息279,803,658.36元及仲裁费4,026,230.71元等。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已裁决,但尚未被履行,暂无法确定本次仲裁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

  2023年1月29日,公司收到了北京仲裁委员会寄送的(2023)京仲裁字第0369号《裁决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仲裁的基本情况

  为了推进公司收回北京宝沃股东借款,保证公司的合法权益,公司作为申请人已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仲”)申请仲裁及保全,向债务人北京宝沃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一”)、担保人神州优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申请人二”,与被申请人一合称“被申请人”)主张全部未付股东借款本金及利息,相关财产保全进展详见临2021-091、2021-096、2021-099、2022-022号公告。

  二、本次仲裁的裁决结果

  1、 确认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一享有借款本金1,620,009,584.73元的债权;

  2、 确认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一享有截至2022年4月21日的借款利息279,803,658.36 元的债权;

  3、 被申请人二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因本案支出的律师费300,000元,并确认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一享有该律师费300,000元的债权;

  4、 确认申请人就上述1、2项债权有权对被申请人一持有的芥末汽车(山东)有限公司100%股权(股权数额为50,000万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5、 本案仲裁费4,026,230.71元(其中仲裁员报酬641,250元,机构费用3,384,980.71元,已由申请人全额预交),全部由被申请人承担,被申请人二直接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代其垫付的仲裁费4,026,230.71元,并确认申请人对被申请人一享有该仲裁费4,026,230.71元的债权;

  6、 被申请人二对被申请人一上述1、2项下的债务,在不超过24亿元的范围内,向申请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上述裁决中被申请人二应向申请人履行的义务,被申请人二应自本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履行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处理。

  本裁决为终局裁决,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三、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案已裁决,但被申请人尚未履行,暂无法确定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公司将积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及时关注本次仲裁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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