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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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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23-008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ST景谷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关于对ST景谷业绩预告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05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0日,公司发布年度业绩预亏公告称,预计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18亿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1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鉴于公司2022年财务数据对公司具有较大影响,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进一步核实并补充披露以下事项。

  一、业绩预告显示,预计2022年度营业收入与2021年相比,下降约14%。前三季度公司仅实现营业收入0.66亿元,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大幅增长。请公司:(1)结合各项业务开展情况,说明第四季度大幅增长合理性;(2)区分产品类别并结合相关业务的商业模式、经营情况、与主要供应商和客户权利义务约定情况,说明上述业务收入确认的依据及政策,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3)根据目前未经审计的情况,分业务列示前五名客户及供应商名称、销售及采购金额、占比、产品名称及类型、合作时长、结算周期及方式、资金流入情况、货物流转情况等,并说明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真实准确,公司及控股股东等关联方与前五名供应商、前五名客户及其最终销售客户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大额资金往来或其他业务往来,是否存在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情形。

  二、请公司补充披露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及其具体情况。同时请逐条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附件第七号《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有关规定,说明公司未扣除的相关业务是否为未形成或难以形成稳定业务模式的业务、是否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情形,是否存在应扣除收入未按规定扣除的情况。如公司扣除后的营业收入等财务指标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请公司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三、请年审会计师对前述问题一、二发表明确意见。年审会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审计准则等有关规则要求,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制定必要、可行、有针对性的审计计划及程序,详细记录相关事项,严格履行质量控制复核制度,发表恰当的审计结论,并对公司收入扣除情况审慎发表专项意见。

  四、公司应当高度重视2022年年报编制和披露工作,积极配合审计机构出具审计报告,按期对外披露年报,并确保年报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5个交易日内回复本函。你公司董事会应当勤勉尽责,按时落实本函的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尽快做好《问询函》的回复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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