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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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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56 证券简称:辉隆股份 公告编号:2023-006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星期一)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3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17日

  (三)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祁门路1777号辉隆大厦19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刘贵华先生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的方式

  (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不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2人,代表股份数为381,171,4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86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数为358,705,7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706%;网络投票股东为14人,代表股份数为22,465,6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157%。

  中小投资者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6人,代表股份22,631,893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335%。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经过与会股东的认真审议,大会通过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关于子公司对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77,407,4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125%;反对3,764,0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8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8,867,8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3.3686%;反对3,764,00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3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束晓俊、方娟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关于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五、备查文件

  (一)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安徽辉隆农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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