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5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1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19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董事长张旺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天津泰达城市环境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为推进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生物质能热电联产项目顺利建设,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天津泰达城市环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城市环境”)增加注册资本14,000万元,其中400万元以公司对泰达城市环境的债权转为注册资本金;其余资金由公司以自有资金的形式进行注资,增资完成后泰达城市环境的注册资本为15,000万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董事会认为,本次增资符合公司主业发展方向,有利于扩大公司生态环保产业规模,对公司巩固生态环保板块区域布局,落实发展战略具有重要意义,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修订《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关于公司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增强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影响力,公司拟申请发行境外债券。债券类型为境外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7,5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以发行时为准,债券期限364天,融资成本根据发行时市场利率水平确定,利息支付方式为半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增信方式为信用发行或金融机构提供备用信用证支持。募集资金用途为一般性公司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等,由中达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全球协调人。

  董事会认为,本次境外债券若能够成功发行,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同意本次发行境外债券事项,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许可范围内,在不违反本议案决议,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下,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公司实际、市场情况和监管政策,制定和调整本次境外债券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及策略,修订和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各中介机构的委任、发行主体、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发行时机、增信方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等。

  2. 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制定、审议、修改、批准、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书,并办理境外债券的相关申报、备案、注册和信息披露手续,签署所有必要的与本次发行及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债券发行一切相关事宜。

  3. 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发行成功后在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外债登记备案,最终以通过备案的方案为准。

  (四)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满足公司中长期资金需求,公司拟申请面向专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10亿元公司债券。

  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债券若能够成功发行,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和优化债务结构,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公司资产负债率无明显提升,同意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许可范围内,在不违反本议案决议,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下,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 根据公司实际、市场情况和监管政策,制定和调整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及策略,修订和调整本次发行的具体条款、条件和其他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方式、债券品种、证券服务机构的委任、发行时间、每期发行规模、发行时机、增信方式、债券期限、债券利率等。

  2. 在上述授权范围内,制定、审议、修改、批准、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书,并办理公司债券的相关申报、备案、注册和信息披露等相关手续,签署所有必要的与本次发行及担保相关的法律文件,并办理债券发行一切相关事宜。

  3. 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经相关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且最终以经核准的方案为准。

  (五)关于控股股东泰达控股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关联董事贾晋平先生、管学斌先生、崔铭伟先生和韦茜女士回避表决。

  为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公司拟申请发行不超过10亿元公司债券,为支持公司发展,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为本次发行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董事会认为,对于控股股东本次提供的担保,公司不需要支付担保费,亦不需提供反担保,也不存在与之相关的其他安排,是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此项担保有助于公司提高公司债券发行成功率、降低发行成本,不会增加公司的财务成本。同意该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泰达控股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3-4)。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在本次董事会议案四《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经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六)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5)。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

  见》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泰达控股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增强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影响力,公司拟申请发行总规模不超过10亿元、期限不超过5年的公司债券。为支持公司发展,提高公司债券发行成功率,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拟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不需要就该项交易向泰达控股支付担保费,亦不需提供反担保,也不存在与之相关的其他安排。

  (二)关联关系

  泰达控股持有公司32.98%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三)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该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贾晋平先生、管学斌先生、崔铭伟先生和韦茜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和重组上市,不需经过有关部门审批。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 企业名称: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盛达街9号1201

  3.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 法定代表人:曲德福

  5. 注册资本:壹佰亿零柒仟陆佰玖拾伍万元人民币

  6. 税务登记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00010310120XF

  7.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区域内基础设施开发建设、金融、保险、证券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电力、燃气、蒸汽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仓储业、旅游业、餐饮业、旅馆业、娱乐服务业、广告、租赁服务业的投资;高新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房屋租赁;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整理;汽车租赁、设备租赁(不含融资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历史沿革和主要财务数据

  1. 历史沿革

  泰达控股前身是成立于1985年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公司为天津市市属国有资产的授权经营单位,对授权经营管理的国有资产行使所有者职能,并承担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经过多年发展,公司投资经营范围涉及实业投资、金融、区域开发、房地产、公用事业等多个领域。

  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19至2021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余数据未经审计。

  (三)泰达控股持有公司32.98%的股份,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方为公司关联法人。

  (四)关联方泰达控股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泰达控股为支持公司发展无偿为公司发行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不需要就该项交易向泰达控股支付担保费,亦不需提供反担保,也不存在与之相关的其他安排。

  四、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对于控股股东本次提供的担保,公司不需要支付保费,亦不需提供反担保,也不存在与之相关的其他安排,是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此项担保有助于公司提高公司债券发行成功率、降低发行成本,不会增加公司的财务成本。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3年初至今,公司与该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0。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意见请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5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10日

  2. 议案3.00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也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3. 提案2.00生效是提案3.00生效的前提条件,提案2.00表决通过后,提案3.00亦需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3年2月15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2月15日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10日

  (七)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62号MSD-B1座15层1503)。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二)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三)提案3.00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四)提案2.00生效是提案3.00生效的前提条件,提案2.00表决通过后,提案3.00亦需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 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3. 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4. 股东可以采用电话、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2月13日和2023年2月14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杨雪晶女士;联系电话:022-65175652;联系传真:022-65175653;电子邮箱:dm@tedastock.com。

  (五)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月31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为“360652”,投票简称为“泰达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年2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6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19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1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五人,实际出席五人。监事会主席韩颖达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为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增强公司在资本市场的影响力,公司拟申请发行境外债券。债券类型为境外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7,500万美元(或等值外币),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具体以发行时为准,债券期限364天,融资成本根据发行时市场利率水平确定,利息支付方式为半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增信方式为信用发行或金融机构提供备用信用证支持。募集资金用途为一般性公司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借款等,由中达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全球协调人。

  董事会认为:本次境外债券若能够成功发行,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同意本次发行境外债券事项,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许可范围内,在不违反本议案决议,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下,全权办理本次发行相关具体事宜。

  监事会认为:发行境外债券有利于提升公司在资本市场形象,拓宽融资渠道,同意该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发行成功后在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外债登记备案,最终以通过备案的方案为准。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7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泰达洁净提供972.01万元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77.9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46.13%,对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44.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82.95%,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洁净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洁净”)向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农商行”)申请融资972.01万元,期限一年,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的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3年度为泰达洁净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5,00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泰达洁净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400.00万元,本次担保后的余额为3,372.01万元,泰达洁净可用担保额度为31,627.99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成立日期:2004年3月4日

  2. 注册地点:天津开发区第三大街16号

  3. 法定代表人:宋逍

  4. 注册资本:8,000万元人民币

  5. 主营业务: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售;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服装辅料销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聚合技术研发、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日用口罩(非医用)生产、日用口罩(非医用)销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劳动保护用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零配件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化工产品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合成纤维制造、合成纤维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纺织专用测试仪器销售。(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 股权结构图

  ■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21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泰达洁净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四)泰达洁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滨海农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1. 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发放各项借款、融资或任何形式的信贷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主债权、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2. 担保金额:972.01万元。

  3.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 保证期间:三年。

  (二)上述担保使用的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将在2023年12月31日届满,担保额度的审批需重新履行相关决策程序。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根据被担保人的资产质量等,董事会认为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一)本次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已审批2023年度担保额度内,担保总额度仍为152.786亿元。

  (二)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77.9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146.13%。

  (三)根据公司制度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对合并报表外的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0。

  (四)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月3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