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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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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    公告编号:临2023-004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

  的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关于实行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及主要原因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因存在以前年度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之第(二)项“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及第(七)项“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应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5日开市起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有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继续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2)。

  二、 进展情况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8.4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8.1条第(一)项、第(二)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在风险警示期间,应当至少每月披露一次进展公告,披露资金占用或者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担保的解决进展情况,直至相应情形消除。公司没有采取措施或者相关工作没有进展的,也应当披露并说明具体原因。”

  公司以前年度存在的为原第一大股东深圳市尚衡冠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尚衡冠通”)向蔡来寅借款7000万元提供担保事项,上述交易未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涉嫌伪造公章,违规担保。有关情况请见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发现新增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告》(编号:临2019-046)。本案于2022年3月14日,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由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陈阳友、刘瑞毅、徐鹏飞、讷河新恒阳生化制品有限公司、许树茂对尚衡冠通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清偿后有权向尚衡冠通追偿;本公司对尚衡冠通不能清偿蔡来寅借款本息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赔偿责任。有关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披露的《关于蔡来寅纠纷案诉讼进展的公告》(编号:临2022-022)。基于此判决及公司2021年4月与大股东签订的协议(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披露的《关于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过协议支持公司解决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告》(编号:临2021-034)),若未来公司就此案实质性履行了赔偿责任,本公司承担部分将根据大股东的承诺以协议方式转至大连和升,由大连和升承担后与尚衡冠通进行解决。2022年8月29日公司收到该案的《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有关内容请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蔡来寅纠纷案诉讼进展的公告》(编号:临2022-065)。2022年11月17日蔡来寅向黑龙江恒阳牛业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申报了债权,申报金额112,700,000.00元,管理人审查后认定蔡来寅债权金额112,697,765.90元(其中本金70,000,000元、利息及违约金42,697,765.90元),并编入债权表。

  近日公司通过网络查询到上述蔡来寅案新增冻结本公司持有子公司的股权:本公司持有的嘉兴阳斌赋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999万元股权、本公司持有的海南新大洲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000万元股权、本公司持有的宁波恒阳食品有限公司10000万元股权被冻结。

  三、 风险提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条款规定,公司将每月进行一次风险提示,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2019年度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度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度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度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度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0日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ST大洲    公告编号:临2023-005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

  √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但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受国内煤炭价格上涨利好影响,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牙克石五九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本报告期收入同比增长,贡献净利润同比增长。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具体数据以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因公司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9.8.1条之第(二)项“公司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且情形严重”及第(七)项“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的规定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能否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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