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1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9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成员后,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限要求,现场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1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经与会监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殷家振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与会监事一致同意选举殷家振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德马科技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指定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特此公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0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完成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

  指定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六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监事会三名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选举产生了公司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并指定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已经完成,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四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卓序先生、于天文先生、蔡永珍女士、黄宏彬先生、陈勇先生、黄海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胡旭东先生、张军先生、赵黎明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六名非独立董事及三名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六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二)董事长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卓序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并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具体成员如下: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张军先生、赵黎明先生、于天文先生,其中张军先生为主任委员;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赵黎明先生、张军先生、蔡永珍女士,其中赵黎明先生为主任委员;

  3、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卓序先生、黄海先生、赵黎明先生,其中卓序先生为主任委员。

  4、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胡旭东先生、赵黎明先生、卓序先生,其中胡旭东先生为主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且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张军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监事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殷家振先生、蔡国良先生、郭哲先生担任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殷家振先生、蔡国良先生、郭哲先生与公司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陈宗祖先生、杨琴芳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及《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

  (二)监事会主席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殷家振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卓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蔡永珍女士、吴中华先生、张兴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黄海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卓序先生、蔡永珍女士、黄海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吴中华先生、张兴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何菁菁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何菁菁女士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五、关于指定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由于公司原董事会秘书郭爱华女士因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董事会秘书暂时空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指定董事长卓序先生暂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

  在此代行期间,公司董事会将根据相关规定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完成新任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董事会对郭爱华女士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对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六、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因任期届满郭爱华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陈刚先生、李备战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蒋成云先生、宋艳云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陈学强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对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七、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2-3826015

  邮箱:ir@damon-group.com

  邮政编码:313023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上强工业园区

  特此公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附件:

  一、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1、吴中华先生,197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浙江大学工业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2006年取得复旦大学国际MBA学位。1999年7月至2021年4月先后任职于烟台东方电子集团、艾默生、ABB、西门子、海尔集团、德马泰克;入职公司前,任德马泰克全球副总裁、中国区董事总经理;现任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智能物流事业部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吴中华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张兴先生,1978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上海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1999年10月至2011年5月先后任职于艾默生环境优化技术(苏州)有限公司、常州源畅光电能源有限公司。2011年12月至2020年9月任浙江德马工业设备有限公司运营中心经理,2020年10月至今任浙江德马工业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德马工业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张兴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何菁菁女士,1990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4年起任职于公司财务部、证券部,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何菁菁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亦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证券代码:688360   证券简称:德马科技  公告编号:2023-008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上强工业园区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公司董事长卓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董事会秘书郭爱华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

  律师:徐峰、楼晴昊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