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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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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ST亚联        公告编号:2023-005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且公司股票交易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情况已与会计师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有所变动,主要系公司原持有的开店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店宝科技”)45%股权于2022年11月25日进行司法拍卖,并以340,511,220元拍卖成交,开店宝科技于2022年12月起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合并报表不存在因收购该项股权形成的商誉,因此不再计提商誉减值,2021年度该项商誉减值26,502.41万元;此外,2021年度公司处置股权形成投资收益5,929.97万元,2022年度投资收益仅为904.84万元;同时,2022年度信用减值损失及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金额有所增加。

  四、风险提示

  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相关规定。公司2019、2020及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公司2021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相关规定。公司在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的同时披露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若公司2022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若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及9.8.5条规定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将于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后,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的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最终能否达到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尚存在不确定性,且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证券代码:002316        证券简称:*ST亚联        公告编号:2023-006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若公司2022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5条规定“上市公司因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披露该年年度报告前至少再披露两次风险提示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规定“为提升风险揭示效果,退市风险公司应当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应当披露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

  注:1、根据前期会计师就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第441号)的核查情况,债务豁免及股权赠与事项完成后,预计截至2022年度末公司的净资产将为正值。

  2、2022年8月30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中喜特审2022T00414号),公司关于2021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名深圳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22年5月6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的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若公司2022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其他事项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亚联发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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