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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31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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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3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25日通过电子邮件或专人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月30日10: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曾吉勇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控股股东江西鑫盛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胡丽华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胡丽华女士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2、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3年2月15日(星期三)14:30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4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补选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原董事惠静女士因个人工作调整,于2022年12月15日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证董事会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胡丽华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胡丽华女士简历:

  胡丽华女士,197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历任江西凤凰集团有限公司、凤凰光学(上海)有限公司、保胜光电(广州)有限公司,2009年9月入职江西联创电子有限公司,历任光学事业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总裁助理。

  截至目前,胡丽华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31万股;胡丽华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副总裁汪涛先生配偶,除上述情况,其与本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三年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胡丽华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036             证券简称:联创电子            公告编号:2023—005

  债券代码:128101             债券简称:联创转债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月3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该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2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2月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的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3年2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3-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2023年1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文件。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在2023年2月14日16:00前送达至本公司证券部,邮箱:jun_xiong@lcetron.com),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2月9日至2月14日期间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卢国清、熊君

  联系电话:0791-88161608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区京东大道1699号公司办公楼三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330096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36

  2、投票简称:联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2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2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截至2023年2月8日,本人(本公司)持有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

  股         股,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出席联创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2月15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注:1、本次股东大会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事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2、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3、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时。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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