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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2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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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23-014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广核技”)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组建了第十届董事会,经全体董事同意,股东大会结束后即刻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2、本次会议于2023年1月19日下午15:30时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9层881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其中,董事胡冬明、盛国福、文志涛、康晓岳现场出席会议,其他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4、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推举胡冬明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杨军、王军、董事会秘书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胡冬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自2023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18日),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胡冬明、盛国福、陈新国、康晓岳(独立董事)、黄晓延(独立董事)为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为胡冬明董事长;同意选举孙光国(独立董事)、康晓岳(独立董事)、文志涛为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为孙光国(独立董事);同意选举康晓岳(独立董事)、黄晓延(独立董事)、文志涛为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为康晓岳(独立董事);同意选举黄晓延(独立董事)、康晓岳(独立董事)、陈新国为第十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主任委员(召集人)为黄晓延(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议案》

  同意聘任盛国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任期三年(自2023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18日),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聘任事项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杨新春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自2023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18日),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聘任事项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简历附后。

  杨新春先生的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55-88619309

  传真:0755-84434946-619331

  电子邮箱:yangxinchun@cgnpc.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明日先生、王西坡先生及邓学飞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谭剑锋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聘任陈刚先生为公司总法律顾问、总经济师;同意将总经理助理认定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同意聘任秦波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均为三年(自2023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18日),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聘任事项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卫卫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秘工作,任期三年(自2023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18日),与第十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附后。

  吴卫卫女士的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755-88619309

  传真:0755-84434946-619331

  电子邮箱:wuweiwei@cgnpc.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公司2020年与2021年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在担任公司财务审计机构期间,勤勉尽责,能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表发表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同意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6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不超过2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不超过55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内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20日

  附件:

  1、盛国福先生,男,1980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2004年7月大学本科毕业于清华大学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2008年7月硕士研究生(在职就读)毕业于清华大学核科学与技术专业。2008年加入中国广核集团,2008年10月至2013年3月先后在辽宁红沿河核电有限公司安全质保部担任工程质保工程师助理、在中广核铀业发展有限公司计划经营部担任经营管理经理、在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科技研发部核燃料管理处担任燃料管理经理。2013年3月至2020年11月先后在中广核铀业发展有限公司担任核燃料一部高级业务经理、总监助理、副总监、副经理以及前端项目管理部副经理、经理、前端业务部经理;2020年12月至2022年7月担任中广核铀业发展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2年8月至2022年11月任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22年11月至今任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盛国福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任职资格。

  2、吴明日先生,男,1975年12月生,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曾任大连国际(现更名为中广核技)企业管理部经理、运营发展部经理、大连国际合作远洋渔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现任中广核技董事、副总经理、大连国际事业部总经理、新加坡大新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

  吴明日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任职资格。

  3、王西坡先生,男,1974年1月生,硕士研究生,1996年毕业于华北电力大学,获得工学学士学位,2005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2007年毕业于英国罗伯特高登大学,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6年加入中广核集团,先后在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厅、发展计划部、投资发展部工作,2008年1月担任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规划经营部规划发展处副处长,2009年5月任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安全与工程管理部工程管理经理,2010年5月至2018年10月,任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战略规划部核电规划高级经理,2018年10月至今担任中广核技党委委员、副总经理。

  王西坡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任职资格。

  4、邓学飞先生,男,1971年11月生,工学学士及法学学士,1993年毕业于天津大学,获得工学学士及法学学士学位。1993年7月至2001年12月,在日本柯尼卡公司中国销售公司任工程师、办事处经理、总经理助理;2001年12月至2003年1月,在美国环球资源媒体集团任高级业务助理;2003年1月至2009年7月,在美国托马斯出版公司任中国区总经理;期间2008年3月至2010年12月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班学习(结业);2011年1月至2018年9月,任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9月至今担任中广核技副总经理。

  邓学飞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任职资格。

  5、谭剑锋先生,男,1979年1月生,经济学学士,2002年7月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原安徽财贸学院)金融学专业,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2002年8月参加工作,2002年8月至2007年8月先后在首钢福利处、河北省首钢迁安钢铁有限公司等单位从事出纳、成本费用核算等方面工作,2007年11月加入中广核集团,先后在中广核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中广核环境科技(深圳)有限责任公司、中广核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工作,曾担任财务部会计处处长、财务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等职务,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担任中广核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2022年1月至2022年11月担任中广核技总会计师;2022年11月至今担任中广核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谭剑锋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任职资格。

  6、杨新春先生,男,1973年10月生,硕士研究生,1997年6月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核反应堆工程专业,获得工学学士学位。2003年6月,在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获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5年10月获得高级工程师职称,长期从事企业管理等工作。1997年至2008年11月,先后在大亚湾核电站培训中心担任工程师、科长;2008年12月至2013年5月,先后在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核电项目申报主任、新业务发展高级经理、核电学院师资及课程高级经理;2013年6月至2017年1月,先后任中广核核技术应用有限公司总经济师、深圳中广核沃尔辐照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中广核中科海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2月至2019年9月,先后任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2019年9月至2020年4月担任中广核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总法律顾问、董事会秘书;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担任中广核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董事会秘书;2021年4月至今担任中广核技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

  杨新春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任职资格。

  7、陈刚先生,男,1966年2月生,博士研究生,1988年7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核反应工程系,获得工学学士学位。1997年12月,在中山大学法学院获得法学学士学位。2011年6月在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专业获得法学博士学位。1988年加入中广核集团,先后在生产部培训处、生产部维修处、技术部培训中心、人力资源部、法律事务部任职,2013年12月至2020年3月担任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兼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2020年4月至2021年4月担任中广核技总法律顾问;期间2021年2月至2021年11月兼任中广核技医疗健康事业部总经理;2021年4月至今担任中广核技总法律顾问、总经济师。

  陈刚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任职资格。

  8、秦波先生,男,1970年10月生,1992年7月大学本科毕业于苏州丝绸工学院纺织机械专业,1992年8月任职于湖北省纺织工业总公司(职员),1997年9月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货币银行学硕士研究生(全日制),2000年6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金融专业。2000年1月至2002年4月在深圳中航集团江南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担任项目经理;2002年5月至2004年3月在大亚湾核电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投资银行业务经理;2004年3月至2015年4月在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投资分析主任、投资分析经理、投资评审高级经理;2015年4月至2018年10月在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投资评审中心主任;2018年10月至2022年7月在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投资评审中心主任;2022年8月至今担任中广核技总经理助理。

  秦波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所要求的任职资格。

  9、吴卫卫女士, 1975年11月生,经济学学士,1998年7月至2000年12月担任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董秘助理,2000年12月至2018年7月担任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高级经理(兼监事会秘书);2018年7月至2020年1月先后担任中广核技董事会工作部证券事务代表(兼临时部门负责人)、证券事务高级经理(兼临时部门负责人);2020年1月至今担任中广核技董事会工作部证券事务高级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23-015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2月6日(星期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6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1月3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9层88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参见于2023年1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议案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4、本次股东大会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需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托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2月2日、3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3、现场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9层881会议室。

  4、股东或委托代理人以书面通讯或传真等非现场方式登记时,相关登记材料应不晚于2023年2月3日下午5:00送达登记地点,须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5-88619337

  传真:0755-82781956

  邮政编码:518026

  联系人:张雪

  邮箱:zhangxue2019@cgnpc.com.cn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9层

  出席会议者的住宿、交通费自理,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81”,投票简称为“广核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2月6日的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2月6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本人(本公司)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认可其在该次股东大会代本人(本公司)签署一切文件的效力。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授权被委托人按自己的意见表决:    是        否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性质和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23-016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度业务收入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2021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主要行业(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下同)有制造业(398)、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5)、批发和零售业(17)、房地产业(1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3),为本公司同行业59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郑明艳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周为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柴喜峰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参考上市公司规模和市场收费情况,确定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65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不超过210万元,内控审计费不超过55万元,较2021年度略有降低(2021年度财务审计费为220万元,内控审计费为5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后,一致认可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2023年1月16日,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业务的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我们将进一步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材料的内容,在董事会会议上发表意见并表决。

  (2)独立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上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条件,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其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上一年度审计费用、本年度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定价合理公允。同时议案审核、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3年1月1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签署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23-017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月19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组建了第十届监事会,经全体监事同意,股东大会结束后即刻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2、本次会议于2023年1月19日下午4时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9层881会议室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杨军现场出席会议,其他监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

  4、经半数以上监事推举,本次会议由监事杨军先生召集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选举杨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2023年1月19日至2026年1月18日)与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上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定条件,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其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和内控审计费用根据公司上一年度审计费用、本年度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定价合理公允。同时议案审核、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3年1月20日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中广核技 公告编号:2023-018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1月19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北楼19层881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胡冬明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3人,代表股份444,169,1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6.9809%。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393,781,71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1.65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人,代表股份50,387,3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29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1人,代表股份67,342,8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12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16,955,4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93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7人,代表股份50,387,39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3296%。

  3、公司董事胡冬明、陈新国、文志涛、吴明日、阎志刚、孙光国、黄晓延,监事杨军,董事会秘书杨新春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4、公司聘请的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委派程静、丁小栩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1.00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1.01 选举胡冬明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927,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05%;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01,5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67%;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胡冬明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1.02 选举盛国福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927,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05%;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01,5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67%;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盛国福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1.03 选举陈新国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927,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05%;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01,5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67%;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陈新国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1.04 选举文志涛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927,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05%;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01,5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67%;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文志涛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1.05 选举吴明日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927,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05%;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01,5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67%;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吴明日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1.06 选举阎志刚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927,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05%;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01,5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67%;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阎志刚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提案2.00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2.01 选举孙光国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927,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05%;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01,5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67%;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孙光国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2.02 选举黄晓延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920,5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89%;反对1,24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094,2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459%;反对1,24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黄晓延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2.03 选举康晓岳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927,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05%;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01,5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67%;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康晓岳先生当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提案3.00 《关于选举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提案3.01 选举杨军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920,5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189%;反对1,248,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094,2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459%;反对1,248,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4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杨军先生当选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提案3.02 选举王军先生为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927,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05%;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01,5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67%;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王军先生当选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提案4.00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927,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05%;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01,5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67%;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5.00 《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927,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05%;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01,5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67%;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提案6.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8,318,7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6828%;反对5,850,3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31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1,492,4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1.3125%;反对5,850,37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687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属于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提案7.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42,927,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205%;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9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6,101,56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67%;反对1,24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3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提案属于以特别决议通过的提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律师姓名:程静、丁小栩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广核核技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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