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01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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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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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离任日期指本公司作出基金经理正式解聘决定的日期。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公告所述的"基金经理"即方正证券鑫悦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本公告所述的"基金"也包括按照《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进行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20日
方正证券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1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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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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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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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离任日期指本公司作出基金经理正式解聘决定的日期。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公告所述的“基金经理”即方正证券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本公告所述的“基金”也包括按照《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进行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20日
方正证券金港湾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3年01月2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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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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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离任日期指本公司作出基金经理正式解聘决定的日期。
3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本公告所述的“基金经理”即方正证券金港湾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投资经理。
本公告所述的“基金”也包括按照《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的要求进行变更后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产品。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1月20日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旗下部分集合计划2022年第4季度报告提示性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旗下方正证券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方正证券金港湾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方正证券鑫悦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方正证券现金港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方正证券鑫享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2022年第4季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旗下方正证券金立方一年持有期混合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方正证券金港湾六个月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方正证券鑫悦一年持有期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方正证券现金港货币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方正证券鑫享三个月滚动持有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2022年第4季度报告全文于2023年1月21日在本公司网站(https://www.foundersc.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披露,供投资者查阅。如有疑问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95571)咨询。
本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充分了解本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审慎做出投资决定。
特此公告。
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