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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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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仲裁及已披露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9日对外披露《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披露了截止2022年4月7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对外披露《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仲裁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披露了2022年4月8日至2022年7月31日期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年8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仲裁及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2)。

  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对外披露《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仲裁及已披露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披露了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11月29日期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仲裁及已披露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仲裁及已披露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0)。

  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对外披露《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仲裁及已披露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披露了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30日期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仲裁及已披露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仲裁及已披露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

  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18日,公司新增了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累计新增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18日期间,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仲裁的涉案金额合计为35,131.54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24%。其中,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涉案金额合计为1,159.48万元,占总金额的3.30%;作为被告的涉案金额合计为33,970.06万元,占总金额的96.70%。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一:《新增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前次已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详见附件二。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三、公司近期诉讼增加原因说明

  鉴于目前整体宏观经济环境、房地产调控缩紧等影响,部分企业存在资金短缺、现金流紧张的问题,为避免造成公司应收账款产生坏账等风险,公司通过诉讼方式催收账款,从而导致自主起诉案件相应增加。

  另外,建设板块工程项目建设周期普遍较长,尤其近两年受外部环境影响,部分项目工期时间、工程进度都受到影响,项目业主方结算手续延后,而下游供应商为了回收款项也会选择通过诉讼,要求公司先支付款项,从而导致公司被诉案件增加。

  公司坚持通过多种方式努力化解诉讼风险,并积极跟进相关诉讼进展。针对起诉案件,公司会采取财产保全等相关保障措施;针对被诉案件,做好证据收集和证据保全等相关工作。在案件推进过程中,一方面同步推进调解与和解,争取尽快、妥善结案;另一方面,公司相关部门协同律师针对重大案件就诉讼策略进行专项研判,最大程度的争取胜诉,尽最大努力为公司追回相关资产和应收账款,减少违约责任及损失,维护公司自身权益。

  四、本次公告的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作为原告的涉诉、涉仲案件大多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要求交易对方支付拖欠公司的工程款等事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六条规定:承包人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规定享有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据此,部分案件公司享有建设工程价款的优先受偿权。公司将依法主张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申请财产保全并采取相关法律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

  公司作为被告的涉诉案件,一般因工程进度、工程结算手续等问题和争议引起,对此公司做好证据收集和证据保全,并积极应诉;部分案件的原告依据诉讼权利申请了财产保全,可能导致公司账户部分资金存在冻结。

  鉴于案件处于尚未正式立案、尚未开庭审理、尚未出具判决结果、判决结果尚未生效等阶段,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并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

  

  附件一:

  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8日期间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说明:本表仅列示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8日期间新增涉案金额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

  ■

  附件二:

  前次已披露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表

  说明:本表仅列示2022年4月9日、2022年8月10日、2022年11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已披露的涉案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案件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的进展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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