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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1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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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2〕2321号)。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本次公开发行股票18,931.32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5.00%。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设老股转让。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75,725.3070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5,679.396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0.00%,其中,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预计认购金额不超过31,623.20万元,且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即1,893.1320万股;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数量预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5.00%,即946.5660万股(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其他战略投资者预计认购金额不超过183,800.00万元。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回拨机制规定的原则进行回拨。

  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0,601.574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8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2,650.350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下及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有关情况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一、网上路演网站:全景网(www.p5w.net)

  二、网上路演时间:2023年1月20日(T-1日,周五)9:00-12:00

  三、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查阅。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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