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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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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05 证券简称:晶方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3-007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暨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解锁数量为 76,800 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 0.01%

  ●本次解锁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3 年 1 月 30 日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1月13日召开,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为4名符合解锁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共计解锁76,800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2、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3、2021年12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议案》,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和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以2021年12 月24日为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授予日,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18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完成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了18万股限制性股票。并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晶方科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结果公告》。

  4、2022年5月20日,公司实施2021年度利润分配,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08,257,71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送红股0.3股,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为653,212,346股。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晶方科技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此次权益分派完成后,预留部分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份由18万股变为28.8万股。

  5、2022年8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周正伟、李朝晖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合计9.6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18.01元/股(已除权除息)。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晶方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一)第一个解锁期已届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均自授予完成后起计,且授予日与预留部分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部分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部分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锁比例为4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第一个锁定期已届满。

  (二)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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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预留部分获授限制性股票的4名激励对象所持股份的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满足。

  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数量

  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4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76,800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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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由于实施2021年度权益分派,激励对象股份作相应调整。

  四、本次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一)公司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上市流通日为:2023年1月30日。

  (二)公司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数量为76,800股。

  (三)公司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激励对象为:4人。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锁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晶方科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符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资格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认为:预留部分获授限制性股票的4名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为4名符合解锁资格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锁事宜,共计解锁76,800股。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拟解锁的4名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晶方科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预留部分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的要求,解锁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预留部分授予第一个解锁期解锁的相关事宜。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解除限售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尚需按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本次解除限售相关登记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五届六次临时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晶方科技预留部分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晶方半导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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