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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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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3-03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提供资金保障,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分别于2022年8月8日召开2022年第七次临时董事会和2022年8月2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和《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中期票据、总额不超人民币1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详情请见2022年8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2-51。

  一、中期票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2023年1月16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MTN33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注册,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接受注册后如需备案发行,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二、超短期融资券《接受注册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2023年1月16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3〕SCP8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10亿元,注册额度自本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

  2、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上述通知要求,根据资金需求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中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并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规则》《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公开发行注册工作规程》《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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