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投资理财产品到期收回情况
2022年1月12日,公司与工商银行深圳分行福永支行签订理财产品协议及相关文件,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0万元认购该行投资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投资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2)。2023年1月13日,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已按协议约定到期赎回,赎回本金50,000万元,收回相应收益1,009万元。
二、公告日前十二个月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具体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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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21年7月28日,公司对本到期理财产品进行了展期,该产品到期一次兑付本息。(详见公司公告《关于对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进行展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三、备查文件
(一)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银行回单。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