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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1月18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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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3-004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1月16日,以书面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通过书面方式参加董事8人,出席董事符合法定人数。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资全资子公司信立泰(苏州)药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支持生物制药板块发展,加速生物药的开发及成果转化,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600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信立泰(苏州)药业有限公司(下称“苏州信立泰”)。

  增资完成后,苏州信立泰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1,243.044629万元增至23,843.044629万元(具体以工商登记备案为准)。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增资子公司相关事宜的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至相关事宜全部办理完毕止。

  (《关于增资全资子公司信立泰(苏州)药业有限公司的公告》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3-005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资全资子公司

  信立泰(苏州)药业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一) 基本情况

  信立泰(苏州)药业有限公司(下称“苏州信立泰”)为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系公司生物制药板块重要的生物药产业化基地。为进一步支持生物制药板块发展,加速生物药的开发及成果转化,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600万元增资苏州信立泰。

  本次增资完成后,苏州信立泰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21,243.044629万元增至23,843.044629万元(具体以工商登记备案为准)。

  (二)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关于增资全资子公司信立泰(苏州)药业有限公司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以8人同意,0人反对,0人弃权审议通过。

  (三) 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增资子公司相关事宜的具体实施,授权期限至相关事宜全部办理完毕止。

  二、 投资主体介绍

  本公司是苏州信立泰的唯一投资主体,无其他投资主体。

  三、 拟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 增资方式及资金来源: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600万元增资,以现金方式出资。

  (二) 目标公司基本情况

  ■

  (三) 增资前后股东及持股比例

  ■

  (四) 苏州信立泰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上述2021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2年1-9月数据未经审计。

  (五) 经查询,苏州信立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 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以自有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故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五、 交易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苏州信立泰是公司旗下重要的生物药产业化基地,建有苏州市重组蛋白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具备原核生产线、真核生产线、制剂生产线及质量检测平台、技术转移平台,可进行在研生物药的工艺开发、临床样品生产、产业化转移及商业化产品生产销售等。目前,已实现骨质疏松药物欣复泰Pro?(特立帕肽水针)、欣复泰(特立帕肽粉针)的商业化生产,同时还有SAL056(长效特立帕肽)、SAL007、SAL003等一系列在研项目的临床样品生产及临床合作申报等。随着新产品的推广及在研项目的陆续上市,将为公司带来新的业绩增长点。

  本次增资符合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增资金额为2,60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0.32%,不会影响公司现金流的正常运转,亦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不利影响。

  本次增资等事项尚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进行登记备案,相关事项的办理以有关部门的审批意见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294         证券简称:信立泰          编号:2023-006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开发支出转费用化处理及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了更加真实、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谨慎性原则,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确认部分研发项目开发支出转费用化处理,并对部分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七、 概述

  (一)确认开发支出转费用化处理概述

  基于公司管理层对在研项目的综合评估,经审慎判断,对开发周期长、研发投入高但竞争格局激烈,以及国外已终止临床试验的两个早期在研生物药项目予以终止,相关开发支出转费用化处理。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已终止的在研项目累计开发支出余额10,437.78万元,本报告期确认相关开发费用金额为10,437.78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概述

  1、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了更加真实、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其可回收价值进行评估,对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减值准备。

  2、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1)计提在研项目减值准备

  依照公司战略规划及财务制度,对医疗器械在研项目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减值准备。经审慎判断,对市场前景存在一定不确定的在研医疗器械项目计提减值准备。截至2022年12月31日,计提开发支出减值准备2,295.88万元,本次计提完成后,该资产账面净值为0元。

  (2)计提存货减值准备

  本次对存货计提减值准备,根据测试结果,全年需要计提存货减值准备609.63万元。

  3、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计提在研项目减值准备

  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针对开发支出,期末按照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中的较高者估计其可收回金额,然后将所估计的资产可收回金额与其账面价值比较,确定减值金额。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税前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2022年第四季度开发支出计提减值准备2,295.88万元。

  (2)计提存货减值准备

  公司存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三)本事项在公司管理层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 本次开发支出转费用化处理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确认开发支出转费用化处理合计10,437.78万元,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905.51万元。考虑递延所得税费用的相关影响后,相应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11,714.9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11,714.90万元,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事项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本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九、 相关说明

  本次研发项目开发支出转费用化处理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处理后的财务报表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具有合理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信立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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