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3年01月17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券代码:300484 股票简称:蓝海华腾 公告编号:2023-004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由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3 年1月16日召开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等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3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平台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非因工身故,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应对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0,000.0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5.73元/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208,320,900.00元减少至208,290,900.00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208,320,900.00股减少至208,290,900.00股。

  股本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及时申请办理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1月16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证券部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光明区田寮社区光明高新园区东侧七号路中科诺数字科技工业园厂房11层

  2、申报期间:2023年1月16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1:30;13:00-17:00)

  3、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4、电话:0755-27657465

  5、电子邮箱:information@v-t.net.cn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深圳市蓝海华腾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1月1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